商紂王稱號及罪狀的來歷
《尚書》有記載,周武王伐紂時,開列了紂王六條罪狀:
一是酗酒;
二是不用貴戚舊臣;
三是登用小人;
四是聽信婦言;
五是信有命在天;
六是不留心祭祀。
這是“原始罪名”,照這些罪名,商周無非是“昏庸”而已,似乎不至于“暴君”。
到了春秋時期,紂王的罪狀卻又增加了一條,即
七、“比干諫而死”,而且到了戰國時期,對于比干的死也有了不同的說法。
《史記“九侯女不意淫,紂怒,殺之”等等。從此,歷代史家說起暴君必數夏桀、商紂。到晉朝,商紂王又多了
八、“解剖孕婦讓蘇妲己看胎兒模樣”的罪狀,還有其他離奇的情節。
這時,商紂王已變為毫無人性的暴君。明朝虛構小說《封神演義》,更是奠定了商紂王“衣冠禽獸”的民間印象。由此可以看出,他的“暴君”形象是逐漸累加形成的。
商紂王、殷紂王,是周人對商代末代君主侮辱、蔑視性的稱呼。
《說文解字》中對謚法的解釋是:“殘忍捐義曰紂”。而現有《逸周書》的“謚法”篇,卻恰恰沒有這一句。紂字,在《古文尚書》中通受,故帝辛又被受辛,就是壞蛋辛的意思。王,是周人對國君的稱呼。這里面昭示著這樣一個事實:周人從未達到商人那樣的強力統治。周人滅商,是糾集所謂的“八百諸侯”的共同行為。而這些諸侯,只是同盟軍,而非蕃屬,對于周王室的認同和忠心是有限的,周王室對其的控制力和約束力也是有限的,文王、武王只是和他們相安無事,根本指揮不動。因此,終西周一朝,與這些諸侯的戰爭貫穿始終,并最終滅于諸侯。而周人本身,雖是諸侯中武力強盛的,卻與煌煌大商相差甚遠。
所以,在未滅商之前,周稱之為“天邑商”、“天裔商”、“大邑商”,而滅商之后,亦稱之為“大邦殷”、“大國”,而自稱“小邦”。
周武王滅商后,因殷人眾多,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顯亦不賓滅。”而徹夜難眠。周人不可能、也沒能力把自己的祖先捧為天下共尊的上帝。商王朝神權、王權的激烈的黨爭,使人對商王朝的祖宗一元神宗教的“神道設教”作用和效能不無懷疑。周人既不能、亦不肯重創此類宗教,故而只能居諸侯之王的位置,而不能稱帝。周王朝自大王?父、王季歷、文王昌、武王發所延續下來的稱王的習慣,被其不自覺地用到了帝辛的身上,因而才出現商紂王、帝紂這些滑稽的稱謂。周王稱為天子,是后世的事,至少在西周尚無此類證據。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lishi/465118.html
相關閱讀:太甲
夏朝的滅亡 中國第一個王朝夏朝是因何滅亡的
姜子牙是什么神?揭秘真實的姜子牙!
商朝歷史上最后帝王辛與商滅亡原因
公元前1600年~公元前1300年的商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