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是上契的意思,指沒有血緣或婚姻關系,拜認的親屬,舊習俗還要通過某種儀式結為父子關系。
“拜干親”就是認義父、義母,是流行全國的一種保育習俗。
在北方叫“認干爹,干媽”;在南方則稱為“認寄父、寄母”,俗稱“拜過房爺、過房娘”。
嬰兒時期拜認的干親可能是永久性的,終身保有這種關系,也有可能是臨時性的,多則三五年,少則匆匆一晤,從此各不相干。
“拜干親”的對象有的是人,也有的是物。
其目的一是怕孩子嬌貴,不好生養,或是以前生子夭折,怕自己命中無子,借“拜干親”消災免禍,保住孩子;二是孩子命相不好,克父克母,借“拜干親”來轉移命相,以求上下和睦,家道昌盛。
為了讓孩子好養,“拜干親”一般都喜歡認兒女較多或貧寒的人家做義父、義母,因為兒女多的人家,孩子就像成群的小動物一樣,容易長大;另外,貧寒的人家,小孩一般較多,又不嬌貴,反而容易養活、長大。
當然,也有兩家為了增進彼此之間的感情,愿認對方兒女作義子、義女的事情。至于那些富翁顯貴認坤伶、舞女做干女兒,那是別有用心,已不在我們討論之列。
“拜干親”的習慣,因地域、民族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在禮節習俗方面也存在著較大的差異。
.“拜干親”這種保育習俗,盡管在不同的地區、不同的民族有著不同的表現形式,但我們仍能從中找到一些共同之處,那就是:
(1)目的相同,都是為了讓小孩好養和順利成長;
(2)起因相似,都帶有較為濃厚的迷信色彩;
(3)情感一致,都富有極為濃烈的人情味道。
關于"拜干親"的相關歷史記載
如北魏時,“隱士趙逸來至京師,汝南王拜為義父(《洛陽伽藍記》)”。
北齊時的權臣和士開,“富商大賈朝夕填門,朝士不知廉恥者多相附會,甚者為其假子(《北齊書》)”。
到了隋唐以后,可以看到大量“義父子”現象。如安祿山先是被幽州節度張守硅“養為子”,后來還申請成為楊貴妃的養兒。
唐末五代,認“義父子”現象更是極為盛行,當時軍閥無不收養義子。后唐太祖李克用的假子義兒很多,甚至建立起了“義兒軍”。歐陽修在寫《新五代史》時還專門立了《義兒傳》。
在元、明時期,軍隊中“義父”、“義子”非常泛濫,如朱元璋就有好幾個義子,有的將領下面甚至有好幾百個義子,這種做法是受北方游牧民族的影響。
在北方游牧民族那里,“義父”、“義子”間的關系,遠不是我們普通人想象的那樣神圣不移,北方游牧民族也沒有像中原禮教那樣的束縛,“義子”反叛“義父”自然也沒有我們想象中那樣大的精神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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