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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震動山東的大案-濰縣傅戈莊鹽店被焚案

編輯: 路逍遙 關鍵詞: 清朝歷史 來源: 記憶方法網

濰縣傅戈莊鹽店被焚案:清末震動山東的一樁大案

文/趙曉林

筆者眼前是一冊已經泛黃的線裝書,名字很長:《濰縣傅戈莊鹽店被焚案記實》。這冊書記錄了清朝末年發生在濰坊的一件平民百姓與貪官污吏作斗爭的史實。

清光緒年間,濰縣鹽巡橫行鄉里,魚肉百姓,肆意調戲婦女,鄉民十分憤怒。光緒十四年農歷十一月二十四日,濰縣傅戈莊鹽店巡役以巡緝私鹽為名,到百姓家中榨取民財。當時南眉村王進環之妻去娘家返回途中,被鹽巡王鴻文以巡緝私鹽為借口肆意侮辱。這件事,使得營里社一帶民眾對鹽店巡役的數年積怨爆發,辛可選召集鄉民,焚紙盟誓,并散帖約集南眉村、北眉村、駙馬營、辛莊、南鄧村、北鄧村、院上、下房等八村民眾,于二十七日晨,以撞鐘為號,一齊擁向傅戈莊鹽店門前論理。鹽巡王全貞、楊修長等竟向村民開槍,打死一人,打傷兩人,民眾更加憤怒,縱火燒毀鹽店房屋25間,并將鹽巡緝拿委員劉世賢、司事張輔之、帶巡李春浦及巡役8人投入火中燒死,另有4名被推入濰河中淹死,民眾方消恨而去。

火燒鹽店事件,震動了清地方政府,萊州府在濰縣設考院詢查,先后逮捕數人。辛可選不屈不撓,勇于承擔責任,官府多次重刑拷問,逼他供出八村同謀者,他堅貞不屈,一口咬定是自己所為;馃}店一案,有6位農民病死獄中,3人被判絞刑緩決,1人被充軍發配江西,辛可選被“杖八十”釋放。而清政府也懾于民憤,將知縣沈寶瓊革職,并于1892年以“緝私過嚴,民怨積久莫伸,巡役緝私肇釁致被燒殺”定案。

自此,鹽巡再不敢橫行鄉里,民眾始得安樂。

查資料,辛可選,生卒年不詳,號鄉屏,坊子區眉村鄉北眉村人。性情剛正,愛打抱不平。曾任本村莊田董事,得百姓信賴。辛可選晚年從商,曾在濟南設“福德棧”商號,在濰城設“福德昌”商號。后因病去世,終年68歲。

此冊《濰縣傅戈莊鹽店被焚案記實》為丁叔言編,文中關系到案情發展的章節不是很長,但還是對民眾焚燒鹽店的過程有較為詳細的記錄。其后附有很多當時關于此案的文件,如《夏密社地方于洪文于希林于邦太稟稿》、《藩臬會銜告示稟》、《萊州府正堂惠志稟稿》、 《稟請將續獲要犯一并解省歸案審辦稿》、 《臬司飭濰縣批解要證兇札》、 《山東巡撫福潤奏折》等,都是當時關于此案的官方原始文字記錄,對研究此事件有著非常大的作用。再往后有3份表格,分別為《傅戈莊鹽店被焚案焚死淹斃人員一覽表》、《審理傅戈莊鹽店被焚案官員一覽表》和《傅戈莊鹽店被焚案關系人一覽表》,其中將有關人員的姓名、身份、在職年月等標注得很清楚,是難得的文獻資料。

《記實》的最后為丁叔言所撰《編后余談》,最末一段寫出了其對于編寫此書的感受:“此案發生之時,正叔言降生之日,屈指四十有五年矣。而諸同人不以編輯此案囑他人,而適以囑叔言,亦云奇矣。故欣然應命。只根據卷宗,詳述事實。惜不能將當年壓迫下之民氣,描寫如生也!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lishi/568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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