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建立后,統治者為了取得更廣泛的支持,為了改變唐朝科舉考試的不正常現象,以便吸取更多中小地主知識分子參加政權,從北宋初年即對科舉制度做了多方改革。特別是逐步制訂了防范考試舞弊的多種制度。主要有(1)鎖院。這是為防止考官(宋代稱為“知貢舉“)與參試舉人相勾結徇私的方法。唐代主持考試的部門和官員是固定的.大家都知道,故容易出現賄賂請托。宋朝的考官采取臨時指定,由皇帝自己委派而且凡被指定“知貢舉”的官員,接受命令后即刻住進考場(貢院),并由專門負責的官員把舞院封鎖,斷絕來往,這樣,使考試者無法和考官會面。(2)糊名。也叫“彌封”,即把考生試卷上的姓名,籍貫部分密封,代之號碼,以防止考官閱卷時舞弊。(3)謄錄。這同樣是防止在試卷上做手腳,因為有的考官熟悉自己親朋好友們的字跡,所以考完的試卷統統重新謄抄一遍,再送閱卷官評卷。為此專門設有“謄錄院”,用大批吏役抄卷。(4)殿試。即是一種復試制度,參加會試被錄取者,再由皇帝出題重考,最后決定錄取與否以鼓名次的先后。除這兒項之外。還有“別頭試”,凡與考官有瓜葛的考生,另外設考場,派專人監考。為防止考生入場挾帶參考資料,于入場時須一一“搜閱”,甚至“解衣搜閱”。
宋朝為防止科舉考試喂的徇私舞弊行為,真可謂是煞費苦心,周全至極。其中一些辦法,使現代人都嘆為觀止。如謄錄制,可以說是中外罕見的例子。這些制度的制訂和實施,對于,維護考試秩序以及考試的公正性,是有一定作用的。宋以后的元,明,清各朝?婆e考試也多數沿用宋朝這些辦法。
但是,制定這么多條條框框,固然是不容易的。但是更難得是如何去實行,讓它真正發揮作用,科舉考試,從宋代開始,已經是地主士大夫們參政的主要途徑,只有由進士出身的官員,才受重視,視為當官正途,才得到高官厚祿,由其他途徑取得官職的,都被視為來路不正,當官起點低、升遷漫。所以,雖然宋朝的中高級官僚的子弟都可以依靠恩蔭(官員按品級可以蔭庇不同數量的子弟做官)出仕,但多數還是盡量爭取通過科舉獲取功名。所以,每次參試舉人都如過江之鯽,人數很多。盡管宋朝每科錄取的人數大大超過隋唐,競爭依然是十分激烈的。官僚子弟中當然不乏有才氣者可以自己順利通過考試,但也相當多是不學無術的紈禱子弟,他們靠正常考試是根本沒有希望的,獲取功名就只能依靠非法手段。
北宋前朝.由于政權較穩定,立法執法比較正常,而且各種防弊制度剛剛制訂,故執行上還較為嚴格。如真宗朝的大臣陳彭年,被派為考官,他的外甥落第,責怪他不幫忙,“怒入其第”,把他罵了一通。
北宋中期以后。尤其是偏安江南的南宋時期,隨著社會階級矛盾尖銳,統治階級內部爭權奪利,狗咬狗的斗爭日益嚴重,吏治廢弛,貪污受賄,有法不依的、情況逐漸多起來,科舉考試中的徇私舞弊就越來越突出。雖然防范措施很周密,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官鐐地主們仍挖空心思;臃,使防弊措施幾乎成為一紙空文。更何況一些防患措施實行一段時間后就慢慢放松,形同虛設,如殿試,本是防止考官徇私的,剛始實行時。還較認真,部分在會試時僥幸過關的人在殿試時被淘汰出去。可是沒多久,殿試就變成一種形式,只要通過會試。殿試基本上都通過。只是名次排列稍加變換而已。又如入場搜身,開始是“解衣趣閱”,非常嚴格,但不久遭非難,認為有辱斯文,放寬了,漸漸地就流于形式了。
宋代科舉考試作弊的花樣是很多的,主要的有,(1)通過考官走后門。雖然有鎖院制度,但要作弊,還是有空子可鉆的。一些考官,趁鎖院之前及時向親朋好友通風報信,據宋人筆記載,大名鼎鼎的蘇東坡就干過這事。據說他在元?年間曾當過主考官,接受任命后在前往貢院前,就趕忙派自己的仆人把考題送給自己很親密的一位姓李的舉人。他的仆人到達李家時,姓李的恰好外出,仆人就把信放在桌子上。“這時剛好姓李的兩個朋友來拜訪,把試題給偷走,連夜仿蘇東坡文風預先起稿,結果李的這兩位朋友被錄取,而李本人卻落第,弄得蘇東坡啼笑皆非。這事情雖不一定實有其事,但也反映即使在鎖院制實行后考官還是有空隙徇私的。除了通過考官徇私之外,還可以請托當權的大官僚,因為他們有時亦參與選派考官或預先得知人選。
南宋初權勢熏天的秦檜。其子秦煊與孫秦塤,連中狀元,用的就是這手法。據載在秦塤赴考的那一科,秦檜預先得知主考人選,讓人把他請到家里,但終日不予接見,只讓來人在一空室中等,室中沒有任何可以消遣的東西,只在桌上放一篇“文采富艷”的賦,這位未來的考官窮極無聊,把賦反復細讀致能背誦。晚上回家,對這次異乎尋常的邀請感到莫名其妙,幾天后,任命下達,才恍然大悟,于是以在秦家看到的文章為考題,而秦塤終于獲“首選”,象秦檜這樣有地位,能如此巧妙進行請托的,畢竟是少數,多數的則是通過試卷及利用貢院的胥吏差役,間接與考官通氣。在考卷上“做暗記以私取”,有謄錄制度也難不住,平素與考官相熟的人,就在行文上寫上考官能弄懂的句子,使其明白。更多的人是賄賂貢院的胥役,和考官取得聯系,有的人“雖一千緡.亦不憚費!
(2)挾帶參考資料進場。能和考官勾搭成奸者,非大官僚子弟;就是腰纏萬貫的富豪,這還是少數的,更多的則是在進場時挾帶。因為前期那種“解衣搜閱”的辦法取消后,進場檢查就很難徹底,況且宋代擴大科舉規模,舉人每科都達一二萬人,要認真檢查實在是不容易的,這就給舉人們以機會,挾帶問題,成為政府有關部門最傷腦筋的難題,屢下令禁止也無濟于事,隨身挾帶。一般的書籍是難以辦到的。應試者們頗費心思,有的自己動手,有的則雇人,把有關資料用蠅頭小楷抄寫,裝訂成便于藏掖的“小冊”。后來賣書籍的書鋪見有利可圖,就專門印刷精巧的小冊書籍,號稱“夾袋冊”,專門供應參試舉子。這種明目張膽的行為,使政府大為惱火,大規模地對書鋪進行檢查,沒收書版,焚毀成書,并一再下令嚴禁。但商人要賺大錢,舉人要作弊,政府嚴禁也沒多大效果,每次考試后,考場中總是“蠅紙滿庭”。挾帶盛行,舉人們平時“書不必讀矣”,赴考時花點錢買些“夾袋冊”就萬事大吉。(3)請人代考。一些有錢人家的花花公子。平時根本不讀書,腹里空空如也,所以只能請親朋或出錢雇人代勞,以碰碰運氣,之所以說是碰碰運氣,因為除了親友個別有實際能力,大多只是馬馬虎虎,雇來的人尤其靠不住,因為被雇的人如果真是滿腹經綸,有把握考取,又何必“為他人做嫁衣裳”呢?能達目的,多數是即雇人又輔以賄賂貢院胥吏、考官,雙管齊下才行。在南宋時這種作弊現象已經常發生,且往往牽涉官場,故即使抓住,官府也是張一只眼閉一只眼,“不復窮治”了。
總之,雖然科舉制度在宋代已是日臻完善,防弊措施也日益嚴密,但還是防不勝防。根本原因在于封建制度本身具有無法根治的頑疾。如官僚主義嚴重官官相護、賄賂公行等等,所以,封建國家政權從地主階級長遠利益著想而逐步建立各種防弊措施,以維護科舉制度的正常實行,而官僚士大夫則從自身利益而想方設法沖破各種防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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