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1月27日(光緒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清廷發布上諭:準政務處奏,以江蘇江寧在政使所屬江淮揚徐四府暨通海兩直隸州,歸江淮巡撫管理,仍著兩江總督兼轄,各專責成。新設江淮巡撫駐清江縣(即原漕運總督駐地),原漕運總督恩壽被任命為江淮省巡撫。但是,同年4月21日(三十一年三月十七日),清廷又諭令,以蘇淮分立行省,治理既多不便,著即無庸分設,江淮巡撫即行裁撤,所有淮揚鎮總兵著改為江北提督,以資鎮懾。在平常時期,一個省級行政區劃如此匆匆興廢,在我國歷史上是罕見的。
江淮設省的建議,最早是同治三年御史陳廷經提出的,但當此議交由兩江總督曾國藩等酌度形勢、妥籌具奏時,即被以劃江而治,對軍事吏治的興廢無關,不應輕改成憲,而加以否定。到光緒二十八年,調任漕運總督陳夔龍以漕督名實不符,奏請裁撤。三十年十二月初六日,御史周樹模,又以刻下各省衛官已撤,屯戶已改丁糧,歸州縣經征,南漕半改折色,半由海運,各省糧道亦次第裁減,漕督無官可轄,而體制極崇,殊非綜核名實之道,建議裁去漕運總督。與此同時,修撰張謇經由江督端方條陳,裁撤漕督、徐州建省。端方本人積極支持此議。
端方、張謇的建省方案,徐州行省范圍,包括原江寧布政使轄區的江北四府二直隸州,安徽潁、亳兩府州,河南的歸德府以及山東曹州府凡40余州縣,省治設在徐州。這種設想,是根據徐淮地區在經濟、歷史和人情風土的共同點上提出來的。原奏還講到徐淮一帶,民情強悍,伏莽滋繁,當南北之沖,地方關系重要,既撤漕督,必須改設大員,才能鎮撫。但是,政務處認為,徐州在江蘇,地居最北,若于平地創建軍府,既多繁費,而分割蘇皖魯豫40余州縣,亦涉紛更;因此,不同意分割皖魯豫地面劃入新設省份,僅撤去漕運總督,徑設巡撫,以裨實用。據稱,其好處是,一切廉俸餉項,衙署標營,均仍其舊;總督在江南,巡撫在江北,既無同城逼處之疑,而江寧布政使所轄六府州改隸江淮,亦無增多文牘之擾,不必移添一官,加籌一餉,而行省已建,職掌更新,建置合宜,名實相副。當然,政務處也考慮到,事關改建行省,且系兩江總督、江蘇巡撫管轄之地,各有責成,所有未盡事宜,應請飭江、漕二督及蘇撫體察情形,悉心妥議,奏明辦理。
江淮建省上諭雖然公布了,但卻遭到江蘇省籍京官陸潤庠等一批人的堅決反對,他們舉出分治不妥的許多理由。例如,首先,認為當前正議撤銷一批巡撫,卻新添出淮撫,造成一省兩撫局面,未免政令紛歧:其次,若江淮分省,則要政首在定界。過去蘇皖分省,已非舊時形勝,蘇省跨江,還有徐淮,據上游之勢;今劃江而治,江蘇僅存四府二州,地形平衍,形勝全失,幾不能自成一省。而且設省清江,舍臨江扼要之名城,就濱河一隅之小邑,似亦未甚得勢;第三,“本朝”制度,省分三等,如果蘇淮分省,江淮地面較寬,僅及中省,江蘇則幅員周回不足500里,不能稱作大省,若改為小省,則一切經制均需更改,籌餉攤款,尤多窒礙;第四,漕督無責吏治,徐淮過去四府兩州,設兩道一鎮,已足扼要控制,地方要政,向由藩司稟承總督以治理,事屬簡便,若加改設,似出無名。若江寧布政使仍舊在南京辦事,則江淮巡撫孤懸虛寄,徒多文移稟報之煩,無補于吏事軍事。因為有了這些缺陷,所以歸結為:因裁漕督而添巡撫,因設巡撫而添設行省,于辦法為倒置,于定章歸遷就,加以朝廷本無分省之意,江督亦無廢事之虞,江省吏治完善安定,此等大政,似不必輕改成憲。該反對意見還認為,根據政務處奏定的會議章程,關系內政的官制裁改、新設行省等類,應由各衙門請旨會議,或特降諭旨舉行,一體與議,復奏請旨遵行;現在僅由政務處議奏奉準,而辦理章程,尚待部臣督臣議復,似事局未為全定,故要求朝廷重新考慮。
陸潤庠、惲毓鼎等人的奏議;隨后均交政務處按照奏定章程會議具奏。1905年4月21日,清廷一方面召恩壽返京,一方面公布上諭,宣布裁撤江淮省。當清廷于3月14日發布上諭要各衙門會議時,端方已離開南京前往湖南任職,新任署兩江總督周馥與張謇(商部顧問)商議,認為政務處奏定的辦法,江淮行省僅轄原江寧布政使所管區域,省治又在清江,與原議不合,也不再堅持設省。他們建議,改為設提督、副都統各一名,駐徐州。各衙門向政務處咨送的說帖,其中主張蘇淮不必分省另設大員者,計42件,主張裁去淮撫者計32件,堅持蘇淮分省及復設漕督者共7件。由于大部分意見認為改設巡撫諸多不便,以改設提督駐扎者居多;政務處奏議,請即照準周馥所奏,改淮揚鎮總兵為江北提督,文武并用,節制徐州鎮及江北防練各營,仍以淮揚海道兼按察使銜,有權處理江北梟盜重輕各案,毋庸解歸蘇州省城。同時,任命潘萬才署江北提督,令其將營伍重新整頓,認真訓練,以重地方。
江淮巡撫的設置,除了蘇籍京官強烈反對之外,新任署理江督的反對意見,也十分重要。根據政務處奏準的江淮設省議中,江寧布政使仍然存在,并駐南京,與總督同城,巡撫則在清江;總督徒擁節制虛名,除軍政,外交外,實際難有歷來的權力;而軍政方面,要事須與巡撫協商,聯名上奏,并無獨斷權力;江蘇巡撫又駐蘇州,事實形成兩江總督被架空的局面。因此傳出周馥由于督撫權力爭奪問題而持反對態度,有此倚恃,其部下的官紳也參加了撤廢淮撫的活動。一個重大的行省設置,其興也疾,其廢也速,致使一般人都不明白有江淮建省一事。
政治區劃的因革,既要考慮歷史淵源,也要隨形勢變化而加以調整,不能一成不變。即如徐淮地區,由漢至唐為重鎮,宋及金元降為散州。明代以來重視淮安,歷為漕運總督駐扎之地。順治六年裁廬鳳巡撫,改為漕運總督,漕督移駐淮城以西的清江仍兼巡撫事。清季漕運衰落,從地方治理說,廢督設撫,或設其他官吏,勢在必行;分蘇淮而治,正如政務處奏議中所說,事實上“久若劃疆而治”,淮撫之設.不過是使其名實相副而已。
但是,江淮巡撫畢竟裁撤了。清廷不能壓住反對意見,固然是由于蘇籍京官的反對及新任署江督的不表贊成,但政務處改變張謇原議,因陋就簡(即所謂定章遷就)搞一個小的江淮省而不是建一個大的徐州省,使蘇人就事論事,專就一省之分合論利弊,這不能不說是造成裁治的主要原因。事實顯然,陸潤庠等人所述四點反對理由,十分勉強,歸結起來是保持現狀;(即江蘇跨江立省,定制已久,疆宇宴安,官吏無闕,朝廷本無分省之意,江督亦無廢事之虞,分治設省,是好事之徒輕躁之舉。所以,政務處經此攻擊,也就無意堅持了。京官們的異議導致朝廷一個重大興革上諭的撤銷,也反映了清廷在庚子以后權威式微狀況。
平心而論,張謇徐州設省之議,是有眼光的。徐淮地區有它獨特的地理環境,在軍事上是長江屏障,從經濟發展上說,如果能作為一個以徐州為中心,融合四省邊區的協作區或省份,不但有利于該地區的經濟文化發展,對國家有所貢獻,就是對江南而言,也會造成一個互相競爭、互相補充的發展機會,這對由江蘇布政使轄區構成的江蘇省,就不應產生出一種被分割的感情,被肢解的局面,而是應看成開辟了一個彼此興旺發達的途徑。當然,要建設一個大的徐州省,牽涉問題不少。執事者思慮未周,授人以柄,國人則因循保守,難于慮始,嘵嘵眾口,不易成功;但如果中央政權強大有力,因勢利導,這也是不難辦到的事。
歷史已在淡忘,但徐州議設行省及江淮省建置的興廢,仍不失為后人的談助和可以引起后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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