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當你聽到貞節牌坊這個詞,看到象征“貞節”的建筑物時,你會想到什么?會不會想起古時女子那段凄艷的歲月。沒有人知道在那貞節牌坊下面埋葬了多少女子的青春年華,埋藏著多少女子的血和淚。古代人能夠擁有一座貞節牌坊是件無上榮耀的事情,這是現代人今天無法體會得到的。而那時能夠得到這個榮耀就是以女子守節為代價。一般說來,守節女子分為節婦、烈婦、烈女三種。
節婦是指丈夫死后不改嫁,終身守寡。象明代萊州人的妻子蘇氏,年紀輕輕死了丈夫,又沒有兒女,孤身守寡了整整69年。另外,女子還沒過門就死了丈夫的也叫“貞女”。清光緒年間,浙江張樹勛的女兒年幼時就許配給了方?,但并未過門。方?后來被粵寇虜走,下落不明。該女子十九歲的時候,被迎娶到了方家,等待丈夫回來。但后來得知丈夫已經遇害,張家女兒便為丈夫守節,誓不再嫁。古代提倡婦女守節,不僅是指婦女在丈夫死后守貞不再嫁人,還包括如果有孩子,還要肩負起將孩子撫養成人的義務。延續香火是古代婚姻最重要的目的,丈夫雖然死了,但夫家的香火不能斷。所以,“立節完孤”的女子是最受稱頌的,特別是如果孩子將來有出息,當了官,他的母親就要被奉為誥命夫人。
但有的時候“立節”和“完孤”要同時做到是很難的。在封建社會,男人是一個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一個家沒有男人,那吃飯就成問題了。男人死了,女人又很少有機會出去賺錢,孤兒寡母幾乎沒有什么經濟來源,生活大多難以維系。當“立節”和“完孤”發生矛盾的時候,二者如何兼得?清代統治者鼓勵寡婦守節,但不贊成殉節,要求婦女們在丈夫死后承擔起贍養老人、撫育孩子的重任。其實在此之前,殉節是被統治者大為提倡的。丈夫死后妻子以死盡節的被稱作“烈婦”!傲覌D”有自愿做的,也有非自愿的。
明朝統治期間,殉節的“烈婦”為數不少。主要是因為統治者提倡守節,還要求殉節。皇帝以身作則,宮人殉死為當時一大特色。而上行下效,民間的殉節之風也盛極一時。當時在通州有個林氏,17歲就出嫁了。3年后丈夫病故,林氏悲痛欲絕想絕食而死,但因公婆都在,不想說出來讓他們傷心。林氏決定每天假裝喝水吃飯,終于5天后身體不支昏倒在地,直到那時林氏才向婆婆表示自己想隨丈夫而去。婆婆勸說她為了孩子也要活下去,誰知她心意已決,要家人不要將孩子抱來,并強撐著身體到丈夫的靈柩前躺下,這樣餓了21天后終于魂歸黃泉?梢姡藭r古代女子對貞操的重視已經超過對生命的重視的。寧可不要命,也要保住貞節,這就是“烈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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