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個很容易被新機會吸引的人,無論看到什么機會,他都會像飛蛾撲火那樣興奮地撲上去,不管希望多渺茫,他都認為成功八九不離十,所以他總是八面出擊,淺嘗輒止,無法專注。
他雖然是個管理者,卻特別熱衷于科學。無論到哪里,他都帶著厚厚一摞枯燥的科學雜志讀,他尤其癡迷于藥物研發的新發現,對新靶點和新的生化路徑津津樂道。
他公司的主業是外包服務,所以只要把客戶照顧好就行了,并不需要自己研發什么新東西,也不需要讀那些科學雜志。因為A的心思完全不在客戶上,所以公司服務質量很差,他燒掉了投資人很多錢,最終由于業績糟糕而被董事會炒了魷魚。接著他又創建了另一家公司,圈了政府許多錢,還是因為經營不善而倒閉了。
A老是失敗,許多人認為他是個永遠做不成事的大忽悠。
第二個公司倒閉時資產需要變賣,碰巧美國的B公司需要一些A正在賣的設備,但B公司正為新藥研發燒錢,手頭拮據,于是和A商量要用B公司的股票換設備,A欣然答應了。周圍的人都嘲笑A把好端端的設備換了一堆廢紙,但他不這么認為,因為他鉆研了B公司所研發的新藥,覺得是有前景的。三年后,B公司研發的藥成功了,股票大漲,A一夜間成了億萬富翁。
有人會說,A的成功完全是靠運氣,但我仔細分析后發現并非如此。有趣的是,A的成功和他的缺點是分不開的。
降低追逐機會的門檻
A最刺目的缺點有兩個。首先,他追逐機會的門檻太低,對新機會過于熱烈,所以不夠專注。
但假如A不是這樣,就不會創建一個又一個公司,也不可能遇上B公司而賺很多錢。在創建公司以前,A是一個國際知名的非盈利機構的副總裁,工作保險,待遇優厚,換個更加理智的人也許不會舍棄這樣的工作去創業。
一般人追逐機會的門檻是很高的,因為他們很理智。遇到新機會時,他們容易想到風險和困難,對新的機會抱著一種懷疑或旁觀的態度,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也就不去干。他們就像把頭埋在沙里的鴕鳥,只是他們并非遇到危險才把頭埋進沙子,而是他們的頭本來就在沙里,當有巨大機會從身邊路過的時候,他們因惰性或慣性不愿把頭拔出來看看這機會是否值得追尋。
但如果永遠理智,就無法突破理智所構筑的天花板;如果永遠遵循常理,就不可能獲得比平常更大的成功。正如喬布斯所說,只有瘋子才會創業,理智的人會因為機會小而放棄。永遠說no只會停滯不前,多說yes才能進步。
表面上,失去機會似乎沒有損失,但其真實損失是我們因此無法實現人生的真正價值。生活中可能的最大失敗,不是某次努力沒有如愿以償,而是那些本來可以干成而沒去干的事。巴菲特說,他最大的失敗,不是某次投資虧了錢,而是那些本來可以賺很多錢,可以投但沒有投的項目。
所以,對于機會,我建議一個新的策略:可追可不追的,還是追吧。
堅持癡迷
A的另一個缺點是過于熱衷于科學,但恰恰是這個缺點救了他。這種癡迷讓他能夠比其他人更早看到B公司新藥研發的前景,并在別人都沒意識到B公司股票價值時接受其股票。
人在往前看的時候,往往看不出堅持癡迷有什么好處。喬布斯剛上大學就輟學了,但他對書法著迷,所以他離開學校前選修了書法課程。當時他窮困潦倒,沒有工作,學書法似乎是浪費時間,沒想到多年以后,他在書法課學到的知識對蘋果產品的設計起到了深遠的影響。
堅持自己癡迷的事,就像沙漠迷途者堅持自己相信的方向一樣:你沒有足夠的理由證明該方向就正確,問題是如果你在許多個方向中搖擺不定而團團轉,你就死定了。與其亂撞而死,還不如為追尋自己認為正確的方向而死。
許多人雖然知道自己對什么癡迷,但因為覺得不切實際或怕人笑話而埋藏在心里,反而去干自己并不感興趣的事情,這樣的人做什么都缺乏熱情,很難在生活的長跑中獲勝。
沒有絕對的缺點
A的兩個大缺點卻成了他成為億萬富翁的原因。
世上并沒有絕對的缺點,所以人不應該專注于為自己的缺點煩惱,而應努力把缺點變成優點。
生活像一部漫長的小說,中間有許多因錯誤所導致的慘痛章節,但它只有到了封底才會結束。在那之前,別因為自己的缺點而宣告失敗,繼續追尋機會,堅持做自己癡迷的事,生活自會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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