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激情可能意味著所有
一年前,Fab.cn 取得了重生,從一個男同社交網站轉身成為創意閃購網站。之后 Fab.cn 發展敏捷,現在領有 250 萬用戶,今年的營收有望到達 1 億美元。
真正吸引我的是 Fab 回身背地的故事。開創人跟 CEO Jason Goldberg 在一篇博客文章中講到,他們意識到要把精神放在在團隊成員都布滿豪情并有望達成的貨色上面,因此決議轉身創意閃購。僅僅經由 20 分鐘的探討,他們把目的定格在設計上。而實在他們真正酷愛并不是社交網絡。這又提示了我:創業者們,無論如許有才干,須要對本人所做的事件充斥熱愛才干終極達成。
這仿佛是淺而易見的:假如你要傾瀉全力投入到創業生活當中,你最好做你愛做的事情。但在創業的征途中這個情理往往輕易被遺忘。而 Fab 也同樣犯過這樣的過錯。Jason Goldberg 表現,他起初是為了自己和友人才做的男同社交網站,但他意識到他不外是在投契。他在郵件里這樣說:
起初我是投機的心態,而不是純潔的激情。我想有很多人常常誤把機遇當作激情。有太多的人對創建公司感興致,而不是對要做的特定事業充滿激情。
創業不是為了一夜
AOL 前聯合創始人 Steve Case 曾表示,有些創業者把眼光放在那些他們能一夜成功的東西上,而不是全身心腸投入到他們真正熱愛的東西上。“有許多人創業是因為他們認為自己看到了能賺大錢的機會。你偶然會背運,但這不必定行得通。你必需對它充滿激情。”
從投資人給創業者的信號當中咱們也能看到這樣的曲解。2008年 First Round Capital 的前主管 Charlie O’Donnell 第一次見到了 Kickstarte 的結合創始人 Perry Chen,他對沒有進行投資一事追悔不已。他在一篇博客文章中說,當時他糾結于 Kickstarter 的貿易打算和路線圖上的一些細節,而不掌握到 Chen 打造 Kickstarter 的真正用意。他說,聽了 Simon Sinek 的 TED 報告之后,他意識到人們在意的并非你做“什么”,而是你“為何”要這樣做。
那時我并不清楚這個道理,但四年后的今天,我終于明白了。當初,我首先向別人提出的一個問題就是:你這樣做的起因是什么?以前我會出于好奇心而問,但現在我明確了這個問題對創業的成功與否有非常主要的作用。
把有激情的事情做對象征著成功、平淡、甚至是失敗的差別。Turntable,傷感散文.fm 的創始人 Billy Chasen 曾創破 Stickybits (二維碼供給商)。( )他說他轉做 Turntable.fm 是由于他逐步失去了對二維碼和公司所做事情的興趣。而他真正感興趣的卻是音樂,因而有了后來的 Turntable.fm,只管 Stickybits 其實也稱得上是小小的勝利。
當激情與機會相遇
僅有激情無奈成功,但缺乏激情也同樣如是。如果你有很好的機會和堅實的團隊,但卻沒有焚燒的激情和愿景,事情很容易就會變得一團糟。正如 Goldberg 所指出的那樣,他需要找到一個處所,在那里他的激情能和一個成熟的、可被推翻的市場相匹配,并堅信 Fab 能在同領域里做到最好。
如果你察看一下 Jack Dorsey (Twitter 和 Square),以及 Dennis Crowley (Foursquare),你就會發明他們都對自己的目標充滿了激情。他們可能并不能預感公司將來發展的每個細節,但他們曉得他們最終想看到什么,因為他們長期陷溺于自己的主意。Crowley 表示,Foursquare 之所以能在競爭劇烈的 LBS 范疇拔得頭籌,是因為他和中心團隊成員都在地位服務上有多年的思考,而這又融入了公司的 DNA,并指引著公司的前進方向。
再一次:激情并非成功的獨一因素,但要想在缺少激情的情形下打造成功的公司會更為艱苦。如果你能把工作和激情并在一起,回報將會相稱可觀——Y Combinator 的聯合創始人 Paul Graham 在多少年前的一篇博客文章中這樣寫道:
找到你熱愛的工作并不容易,大多數人都失敗了。即便你成功了,在你三四十歲之前你也很難自在地做你想做的工作。但如果你有既定目標,你就更有機會達成。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lizhi/116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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