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由于聽了他自彈自唱的一首《畢生有你》,而猖狂的迷上了吉它,于是在我18歲誕辰時,我終于領有了一把他送給我的吉它,于是我又學著他的樣子,很滄桑的,句子,很深厚的,很另類的,在宿舍里自彈自唱。
這把吉它是橘黃色的,很大很粗笨的那種,每次友人們看到我抱著它自彈自唱,都會說毛糙的吉它,把我烘托得更加優美,我曉得自己彈的很個別,只是用它來打打拍子,因為他當初只教了我這么多。
……
其實,18,9歲的春秋,很單純,不什么情感閱歷,也沒有經歷世事的變遷,所有的經歷就是從家搬到學校,從這個宿舍搬到那個宿舍,從這個城市的宿舍搬到另一個城市的宿舍。
那時的一臉滄桑感純屬于:少年不知愁味道,為賦新詞強說愁,愛上層樓……
于是我懵懂的青春便有這把吉它陪同,一晃10個一年從前了,愁是真的留下了,人卻不是那個人,物是人非來形容吧。
在這個輾轉的歲月中,所有的記憶都被我封存,愛好的小玩具,小物件,一批又一批。每當我累的時候,就會清算帶有記憶顏色的禮物,并不是我不尊敬什么,而是感到一個人在上不能夠負重太多,尤其不能超負荷,一個在回想里的人,怎能前行呢。
我老是這樣以為,一個在回憶中的人,不論多年青,也不叫青春歲月,因為他的心已經老了,一個人無論他多少歲,如果他還在做年輕人做的事,那他就是活在青春歲月里,這就是青春的另一個延長的意思,實在青春與真實的年紀無關。
我隨身攜帶的物件越來越少,10年如一日的留在身邊的,也就是這把吉它了,因為良多偶然的時候,我會一個人悄悄的坐在一個角落里,自彈自唱一會,回憶一下那個很清純的日子,我想我的青春年華只是閃了一下,然后我就在很青春的歲月,做了一些很老的時候才會做的一些事件,回憶,回憶,糾纏,盼望時光回重新來過,我做著一個人的幻想,設想著時間倒流……
10年后的今天,我突然認為我當初只占有了青春歲月的小尾巴了,太多實在的青春年華,被我劃入回憶的暮年時光,真正意思上來說,我就這樣未老先衰的了如斯之久。
有人會問我,你用了10年,去回憶一份已無奈牽手的,值得嗎?懊悔嗎?如果從新來過,你仍是這樣的抉擇嗎?假如這是一份的試卷,我想,我永遠都不會合格,我無法答復,我的謎底本人也很不滿足,你必定會批駁我脆弱。
就在今天,我又一次整理我的物品時,我找出了這把吉它,悄悄地,看了它足足半個時刻,然后彈唱了他第一次教我的歌《終生有你》,這也是我最后一次的與他跟他送的吉它的密切接觸,我終于下了一個信心:放手!
于是,我把吉它送給對面屋的小妹妹,一個酷愛,天天都唱歌的小姑娘,我簡略的教了她調弦,打拍子。
而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間,默默的等候夕陽西下,看著晚霞默默的隱去,我告知自己,我終于做了這個決議: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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