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很平凡的人,平凡的你在人群中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我也是個很傻的人,只要認為是對的事,我就會堅持到底,對愛情也是一樣執著。
08年的夏天,我在縣城的一家面館里上班,是個小廚師。5月處的一天,我的朋友津來縣城玩,并且帶了2個朋友來,是2個很漂亮的女孩子。其中一個我他有點面熟,但一時叫不出她的名。這時那個女孩子走過來微笑著對我說:“貴人多忘事啊,怎么不記得我了么?我是瑩。∏皫啄甑侥銈兇逋孢^那個。這是我的朋友——天天。”這是我才想起來,她當時是去我們那玩過,還到我家的果園里摘過桃子呢。過了幾分鐘,她就走了。我朋友問我喜歡不?我剛開始搖搖頭,但還是向他要了瑩的電話號碼。
過了幾天,我晚上很空,就打電話給她,約她去吃宵夜。她爽快的答應了,并說要帶她的朋友一起去,我說好的。
那個晚上我們去排擋吃夜宵,在那里我們聊了很多,我對她說我們村的夜景很美,天氣好的時候晚上經常能看見流星,我最多的一個晚上看見了20多顆。有拖出一條長長的弧線像彗星的,也有兩顆流星碰撞在一起,發出絢麗的光彩的。那晚是我們聊的最開心的……
幾天后就是我們隔壁村的廟會,很熱鬧。為了想多點時間和她在一起,我就約她去我們那玩。她說想和她朋友一起去,我答應了,并且打電話叫我的兩個朋友來接我們,因為那時我還沒有摩托車。
那是農歷六月初五的晚上,瑩在上夜班。我和我的朋友在門口等她,直到晚上10點多她才下班。于是她和我一起搭著我朋友的摩托車,天天搭在我另一個朋友的摩托車向我們村慢慢駛去?h城離我家有50公里左右,因為是夜晚,所以車開的并不快。
大概過了40分鐘左右,我們回到了壺鎮。她說她困了,我決定帶她去賓館休息,但天天想去我們村看流星。后來我們直接就去我們村了,一路上我們幾個男的經常講鬼故事。她們兩個嚇的不怎么說話。
到我們村后,我本來想帶她們去我家休息。因為那個時候我還住在老房子里,可是只有一張床,人這么多根本沒地方睡,后來就決定去我一個朋友家借宿,我們先去了他家的平臺,可是那晚天氣很差,根本看不到流星。所以就回下面休息。第二天,我們幾個人一起去看廟會。這個廟會是巖背村辦的,一年一次,辦的時間是六月初六。有疊羅漢、迎岸、三十六行、唱戲等……很是熱鬧。每年來這里的人都很多。而我們村是巖下,和巖背只隔了塊百米巨石(百丈巖),我們村在百丈巖下方,巖背在百丈巖上方,故此得名。那天我們玩的很開心。
晚上我們回到了縣城,在縣城剛建好的步云橋上,我對她說:“瑩,做我女朋友好嗎?”她楞了楞,眼淚從眼角流了下來。她說:“我知道你的心意,可是我不能接受你,因為我和男朋友分手沒多久,他對我很好,我無論如何也忘了他,我現在是不可能接受你的愛的,我們只能做朋友。”之后她就哭了,或許是她的話讓我更堅信,這是個好女孩子,重情義,我是不會放棄她的,我心理默默的說:“我會讓她過的更快樂,我要用自己的愛去治愈她心靈的傷口……”
時間過的好快,在之后的一段時間里,我經常約她出去玩、逛街、吃宵夜,然后晚上再打的送她回家,就這樣,過了一個多月,在08年的七月初七,我買了束玫瑰給她,她很開心。因為想和她在一起方便點,所以第二天我就問我爸借了八千買了輛摩托。那以后我們經常在一起,但我們相敬如賓,我也從沒碰過她,就連牽手也沒有,或許這只是我一廂情愿的付出吧!愛一個人,只要她開心就行了……
在八月的那段時間,我們那臺風來的很兇,每天狂風暴雨,我們有很多天沒見面了,我很擔心她。所以就在一個暴雨傾盆的夜晚,我騎車送夜宵給她,她在新區,我在老城。去她那有1公里多的路,正是這1公里,差點成了我的黃泉路……
可是到她宿舍時,我卻怎么也打不通她的電話,叫又不敢叫她,后來我只好回店里了。或許這些她現在還不知道吧,因為我也沒向她提起。
我店里的老板經常對我說,叫我放棄吧!她是不可能喜歡我的。但我偏不信,我覺得只要自己真心付出了,她在某天就會感動的。除非他帶著男朋友出現在我面前,否則我是不會放棄的。他笑了,笑我好傻。
或許是太在乎她了,所以我經常打電話,發信息給她,一天都很多次……慢慢的她開始厭倦了。在10月初的夜晚,她打電話給我,對我說:“你以后不要再找我了,我不想再看見你……”我問她這到底是為什么?她說:“你的愛太重了,我承受不起!”我哭了……我說:“不找就不找,有什么了不起!”這是我第一次對她說這么重的話。
第二天晚上我去找她,在她上班的地方,我等了很久。終于看見她出來了,我跑上去問她:“這到底是為什么,你說的是真的嗎?”她哭了,對我說:“你不是說不來就不來嗎?這么又反悔了,你走吧!我以后不會再見你了,你對我再好也沒用,我的眼里永遠也看不到你。”然后她就想走,我拉著她的手,不讓她走。并向她道歉,說我那是氣話。我很在乎她,因為我愛她。這時有個男的從對面走來,向我咆哮道:“你就是那個死纏她不放的那個混球嗎?你是不是想找打?”我反問他:“這是我和她的事,關你什么事?”他不語。之后她牽著他的手就準備離開了,我哭了,一拳打在樹上,樹掉了一層皮,而我的手差點也廢了。于是我騎車回老城去,邊騎別哭,為什么我付出的她就看不見。是她太狠心了,還是我太傻了,說我纏著她,我無法理解,因為我那是愛她!回去后我去買了4瓶酒,一下子喝光了,然后我就去外面飆車,可是剛打在樹上的那只手已經不聽使喚了,越腫越大(直到半個月后才康復)。我騎著騎著就到了東渡的火葬場附近,本打算從橋上跳下算了,沒有了她我活著還有意義嗎?一陣涼風襲來,我清醒了很多,我不能那么自私,我還有父母,親人,朋友。我走了父母怎么辦?我是家里的獨子!之后我就騎車回住的地方了,在那之后的1個禮拜里,我平均每天抽3包半煙,天天晚上醉酒,可是這又能改變什么呢?我迷茫……
后來我改了網名叫(情?):許下的承諾欠下的債,種下的苦果自己嘗受,埋下的情?自己守候……
慢慢的我也想通了,愛一個人就要讓她幸福,既然我給不了她想要的幸福,那么我只能放手,讓能夠給她幸福的人給她她想要的幸福。只要她幸福了,我也就開心了……
后來我路過紋身店,就去紋了條蛇在右臂上,因為她屬蛇。我怕自己某天會忘了她,所以就把蛇紋在手臂上,一看到手臂上的紋身,我就會想起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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