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并非現代獨有,早在戰國時期就已經出現了。商鞅變法時,秦國推出了照身帖,以驗證秦人的身份,防止間諜入侵。所謂照身帖,就是一種經過打磨的竹塊,上面刻著持有人的相關信息,諸如頭像和籍貫等,跟我們今天使用的身份證十分相似。
漢和隋基本上沿襲了秦時的制度,用“竹使符”作為官員的身份證明。而到了唐朝,李淵對“身份證”進行了改革,發明了“魚符”。《新唐書·車服志》載:“附身魚符者,以明貴賤,應召命。”可見,“魚符”一方面代表了一個人的身份和地位,另一方面也方便皇帝召見時驗明正身。“魚符”形若魚狀,上面鑿有小孔,可以隨身佩帶,背面刻著官員的姓名、任職衙門及官位品級等。根據官員的職位大小,“魚符”所采用的材質也不一樣,親王和三品以上的官員,使用的“魚符”為黃金制造;五品以上的官員,使用的“魚符”為白銀制造;六品以下的官員,使用的“魚符”為黃銅制造;而地位更低的,則為木頭制造。“魚符”通常分為左右兩塊,左符放在內廷,作為存根,右符交由官員使用,具有一定的防偽作用。同時,五品以上的官員還配有“魚袋”,專門用來裝“魚符”的,也可作防偽之用。武則天稱帝后,將“魚符”改為了“龜符”,但其作用并未改變,同樣分為三等,金龜、銀龜和銅龜。金龜為三品以上的官員使用,表明使用者的地位非常高,“金龜婿”就是由此而來的。
到了宋朝,趙匡胤嫌“魚符”太麻煩,索性廢棄了,官員直接使用“魚袋”,以上面的金銀飾品及顏色區分官級,主要以“金紫”和“銀緋”為貴。到了明朝,官員的“身份證”又發生了變革,開始使用輕便、美觀的“牙牌”。“牙牌”一般是用象牙、獸骨、木材、金屬等制成的片,上面刻有持牌人的姓名、職務、履歷以及所在的衙門等相關信息。陸容的《菽園雜記》載:“凡在內府出入者,無論貴賤皆懸牌,以避嫌疑。”此時的“身份證”已不僅僅限于官員使用,其他出入內府的人也必須佩戴。
到了清朝,官員的“身份證”又變為了頂戴花翎,其帽珠用寶石、珊瑚、水晶、玉石、金屬等制成。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為青金石,五品為水晶,六品為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為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除此之外,一些特殊的從業者也有“身份證”,比如僧人有“戒牒”和“度牒”,憑此牒可以化緣和籌善款。
當然,古代的“身份證”并非真正意義上的身份證。真正意義上的身份證誕生于1936年,那是寧夏省政府制定的一項居民管理制度,用白布做成,長7厘米,寬3厘米,上面寫有持有人的姓名、年齡、籍貫、職業、身高、面貌、特征以及手紋箕斗形狀等,是我國最早使用的居民身份證。
從身份證的演變過程,我們可以看到時代的變遷和社會的進步。如今的身份證,已不再是特權者的專屬,而是我們普通老百姓的一個身份證明,體現了人人平等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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