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爾頓.艾瑞克森是當代催眠史上最偉大的催眠大師,世界公認的催眠治療與短期策略心理治療的權威專家。艾瑞克森是馳名中外的天才催眠師,他為催眠取得了正當的位置,讓催眠不再是“嚴正的學術殿堂中的跳梁小丑”;他是全世界馳名的偉大醫學催眠大師,常因奇觀般的治好了那些被認為是“毫無盼望”的病人而著名于世,同時也是公認的催眠學著作威望;而且,他被以為是推翻傳統心理治療和傳統催眠的催眠首領,雖然他已逝世26年,但在催眠范疇至今仍舊沒有人能超出他。因此,很多人主意,艾瑞克森對于心理治療實務的奉獻,與弗洛伊德對于心理學理論的貢獻并重。
艾瑞克森是運用靈活的策略去避開抗拒的專家,在他成長過程中,那讓人難以忍耐的身體磨難是他用來銳化自己機靈的磨刀石。有一次艾瑞克森到紐約旅行,順便去訪問路易斯.華伯格醫生(紐約市精神健康研究院開辦人),當時路易斯醫生有一名病人也剛好來看診,這名病人是個年輕的逼迫癥患者,因為他的敵意行為以及疾病、死亡和覆滅動機的入侵,造成他自己和周遭其他人的生活都陷入一片愁云慘霧之中。因為他童年早期就接收過一連串心理剖析師、行為治療師和催眠師治療師的治療,次數相稱驚人,他時常埋怨他們的治療對他有害而無益,使得這些治療師逐步耗竭殆盡。他最后被轉介到路易斯.華伯格醫生這里來作催眠治療的,因為沒有其他的催眠治療師能夠成功讓他進入催眠狀態。路易斯.華伯格醫生也徹底地失敗了,經過幾個月無效的療程之后,他等待有一天能把他轉介給某個人,讓自己安靜地參加那一長串挫敗治療師的行列,所有人都已經放棄試圖去幫助他。
艾瑞克森恰好在一次不高興談話的開頭走進來。路易斯.華伯格醫生開玩笑地問:“米爾頓,你信任你能催眠這個年青男孩嗎?”艾瑞克森愛好挑釁,他不會容易廢棄這次機遇,特別是當這個孩子對于任何使他進入催眠的打算都沒有反應時。在很短的時間內,艾瑞克森壓服了這位病人跟他到隔壁的房間,把他留在那里將近三個小時。每隔一段時間,路易斯.華伯格醫生會觀察房間,去看一下他本來預期的狀態,這個病人是個恐怖的敵手,他會完全蘇醒,咧嘴笑著艾瑞克森對他作那么多嘗試后的失敗。但艾瑞克森沒有放棄,令路易斯.華伯格醫生驚奇的是,兩個小時之后,艾瑞克森已經成功使那個病人進入了夢游的催眠狀態,在暗示之下,那男孩看到物體和動物的幻覺。艾瑞克森面對失敗時的保持及他催眠誘導的高明技能都留給了路易斯.華伯格醫生深入的印象。這個例子闡明艾瑞克森轉化和卸除病人對治療抗拒的巨大能力。
米爾頓.艾瑞克森本人的催眠技術切實是爐火純青,他的行為已經直覺性地自成體系,在面對不同狀況的時候,會自動、系統而精準地運作,并且達成了驚人的成果;然而,惋惜的是,他不清楚他的行為究竟是如何自成體系的,也就是說,天賦異稟的他知道如何做,但不明確其中的道理。因此,追隨艾瑞克森學習催眠技術的人雖數以萬計,然而,真正能學得他的真傳的人卻比比皆是,甚至有些跟隨艾瑞克森學習多年的人,對艾瑞克森催眠技術的了解,仍舊非常有限,因為他們在學習的時候沒有翻開跟艾瑞克森一樣的感官頻道與直覺系統。我本人親眼見過一位來自美國的心理學博士,曾經跟隨艾瑞克森學習多年,并且對艾瑞克森的呼應技術的研究頗有心得。但他居然在他的催眠研究會里主張,催眠師在催眠的時候不要看著當事人的眼睛,以免被當事人的“負面能量”給催眠了,而且一直以來他都是這么做的。殊不知,眼睛是心靈的窗口,通過觀察當事人的眼睛的挪動以及其他的非語言的信號,可以解讀到很多關于當事人的問題的信息;可見,此人完全不了解感官洞察力是艾瑞克森催眠技術的中心基礎之一;而且,這位博士所說的這句話,暗示著他所做的工作是在內容層面而不是形式(或結構)層面跟當事人溝通,否則他根本就不可能說這樣的話,因為,如果是在結構層面做工作的話,催眠師根本就不需要聽當事人說話的詳細的內容,而是聽當事人所說的話背后的神經表象程式,這樣的話,根本就沒有“被當事人傾吐的垃圾信息所催眠”這一說。這個例子正解釋艾瑞克森催眠技術的博大高深,一般人根本沒有這個能力去系統而全面的解讀它。
這種局勢一直連續到另外兩位稟賦異稟的美國人涌現之后才得以改變。這兩位天才就是NLP創始人理查.班得勒和約翰.葛瑞德,只有這兩位蠢才才有能力視察像艾瑞克森這種人,敏銳、系統而全面地觀察和模仿艾瑞克森的“魔術師”般的行為,并細述他的一舉一動,或他對哪些暗示有反應,以及如何將這些融為一體;才得以造成系統的催眠理論體制、發展出完善的而靈巧操作技術,并將它詳盡地傳授給其別人。正是這兩位天才的模仿學習的經歷,才讓他們有能力教誨眾人如何學習反復雷同的過程,并得到類似的結果。只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訓練之后,這些模式就會像你曉得要伸手到桌上拿起一個杯子,得動用哪些肌肉一樣的純熟。以至于米爾頓.艾瑞克森本人都不得不謙遜的否認,固然理查.班德勒和約翰.葛瑞德針對我的催眠技術所提出的理論,不足以作為我學說的全部理論;但正如他們一再表示的,他們針對我的學說提出了比我所能供給的還更完善的說明。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要解釋其中的情理對我來說卻是難上加難。
理查.班得勒和約翰.葛瑞德除了模擬米爾頓.艾瑞克森這種“魔術師”般的行為,他們還深刻研究了當時美國另外三位心理治療跟溝通方面的大師——家庭診療巨匠維吉尼亞.薩提耳、完形治療開創人弗烈茲.皮耳氏、溝通大師葛瑞利.貝特森的技術,并給艾瑞克森催眠模式注入了新穎的血液,從而使得艾瑞克森催眠模式的內容更加豐盛、架構更加完美,大有后來居上而勝于藍之勢。并在此基本之上,發展出了另外一門新興的學識,也就是后來風靡寰球的適用心理溝通技術——神經語言程式學NLP。
2003年上半年,在中國大陸,催眠基礎上仍是一片空缺,簡直不正式的催眠師,此時,在某種機緣的領導下,我對催眠發生強烈興致,并且從此開端,我始終致力于催眠技巧的學習、研討、利用與傳布工作。
2004年2月,我從臺灣請來了一位著名的催眠師,舉行了中國大陸第一屆絕對正規的催眠訓練課程,從此,海內陸續呈現了一些催眠師。也恰是從那時起,我對催眠的興趣越來越濃。于是,持續研究和學習了臺灣其他多少個流派的催眠技術、以及來自美國的各個不同流派的催眠模式,最后發明由理查.班得勒和約翰.葛瑞德所流傳的“爾頓.艾瑞克森的催眠模式”是迄今為止實踐系統最完善、操作技術最機動豐碩、治療理論最堅實的催眠模式。從此,我便開始一心深入的研究艾瑞克森的催眠模式,在從前2年多的時光里,自己研究了大批的有關“艾瑞克森催眠模式”的材料,并進行了豐富的臨床實驗,并且試驗結果證實此技術是如斯有效,而且只有你具備必定的前提,經過此技術的訓練,每個人都能夠控制該技術,并且取得相似的成果;就好象學習開車一樣,只要身材條件及格,經由適當的練習,勤加訓練,每個人都可以學會開車;從實質上來看,學習催眠術與學習開車或騎自行車并無二致。
在我深入研究艾瑞克森催眠模式的過程中,發現艾瑞克森催眠模式與傳統催眠模式存在著很大水平的差異,下面我將重要從理論架構、誘導技巧、治療理論、治療技巧等幾個方面來作詳細的分析:
1、從理論基礎來看,傳統催眠模式的要旨是“放松、深呼吸、想像、暗示”,而只通過這樣簡略的誘導程序,有相稱比例的人無法進入催眠狀態,或者進入的深度有限。而艾瑞克森催眠模式則具備一個完全的理論體系,在這個體系里面,引入了疆域、輿圖、表象系統、神經表象程式、后設模式等概念,其中表象系統是這個體系的基礎,以表象系統來描寫人類的經驗與行為,并且深入分析,在催眠誘導過程中,當事人的經驗在表象系統層面會發生哪些變更。這樣,就會讓催眠師異常明白的知道,催眠誘導畢竟需要做什么。人們將從四周的世界所獲得的感官經驗,經過后設模式的處理之后,制造成本身的地圖(即世界模式),在此,地圖與由經驗所形成的原始的疆域存在著很大的差別,地圖不即是疆域;做這樣的分辨有一個特別的利益,就是讓催眠師能夠有效識別當事人的世界模式,并加以呼應和誘導,從而能夠更快的進入催眠狀態或進入更深的催眠狀態。而在傳統催眠里,根本沒有這樣的概念,更不會做這樣的劃分。
2、從誘導過程來看,在傳統催眠模式中,催眠師往往是直接給予當事人一些命令,要求當事人去做一些行為,好比:請求當事人讓手臂沉沒起來、讓眼簾粘在一起睜不開、讓當事人忘卻某個數字或名字、看見幻覺等,而如果當事人做不到,或者因為抗拒而不去做,則表示催眠失;這根本上只是一種單向的信息傳輸。而在“艾瑞克森催眠模式里,催眠師將自己定位為當事人的“回饋器”的角色,第六型的你如何與人溝通,在催眠師的輸入和輸出管道系統與當事人輸入和輸出管道體系之間構成一個“呼應回饋環”,催眠師呼應該事人的教訓,并給予適當的引導,而后當事人會做出某種反應,當事人的任何行為反應都是下一步誘導的階梯,這個“呼應回饋環”會一直不停的運行,直達到到催眠師盼望的目標為止;所以,根本沒有所謂“失敗”,只有回饋。因此,在“艾瑞克森催眠模式”中,催眠師的感官洞察力訓練是一個人是否成為一位優良的催眠師的要害,催眠師必須靈敏的偵測當事人語言和非語言的回饋,以作為下一步誘導的基礎。而傳統催眠里,根本就沒有人注意這些問題。
3、在傳統催眠中,有所謂的“敏感度”的概念,認為只有敏感度夠好的人,才可以被催眠或進行催眠治療。而在“艾瑞克森催眠模式”中,根本沒有敏感度這一說,其實,“敏感度”只是應用同一種誘導方式對一群人進行測試,所獲得的統計結果而已;對一群人使用同樣的誘導方式,天然只有一小部分人能進入催眠狀態,那是正常的。而在“艾瑞克森催眠模式”中,沒有敏感度的概念,在此,要求催眠師尊敬每個人的獨特征,要求催眠師去觀察別人的反應,配合不同的行為來提供合適當事人反應的內容,只要催眠師的技巧訓練得足夠嫻熟,那么每個人都能進入入神狀態,從而進行催眠治療或是其他的工作。事實上,人們無法進人催眠的障礙,并非肇因于遺傳,也沒有哪些人就是不行之說。事實上,每個人無時無刻不在進行催眠,他的障礙在于沒有人真正注意到它;因為,人們的心理狀態一直都在一直地改變之中。
5、在“艾瑞克森催眠模式”中,針對人類的左右腦的功效不同,做了相應的區分。這樣做有一個特別的好處,可以讓催眠師針對左右腦分辨給予不同的指令和引導,針對語言腦(一般右撇子的人是在左半腦,左撇子反之),運用上述第4條中所述的各種語言模式,給予煩擾并加以利用和誘導;針對圖象腦(一般右撇子的人是在右半腦,左撇子反之),則運用一些特別的方式加以參與和應用,從而達到深入誘導的效果(事實上,在深度催眠狀態下,當事人都是運用圖象腦在工作)。而在傳統催眠模式中,也沒有這樣的區分。
6、在“艾瑞克森催眠模式”中,還有一個特殊的工具就是策略,也叫神經表象程式。在神經生理層面上,神經表象程式表現為一條神經細胞銜接回路——即神經網絡;而在行為層面上,神經表象程式則是把持當事人某種行為反應模式的基礎,有效的識別、解讀神經表象程式,可以讓催眠師/溝通者有效的照應和引導當事人,樹立良好的溝通關聯,而且在誘導的過程中,也只需要給予當事人形式上的指令,即可達成良好的效果。還有,針對適應不良的行為反應模式,只需要改變當事人的神經表象程式,即可到達冀望的目的——疾速而深遠的改變。而在傳統催眠中,沒有這樣的辨別,傳統催眠師也不具備識別它的才能,因此不論催眠誘導還是治療的過程,都只能在內容上打轉。
7、此外,在對抗拒型當事人的處置方法上,“艾瑞克森催眠模式”與傳統催眠中存在顯著的不同。在從事催眠工作的過程中,往往會遇到一些個案,他們嘴里說的和他們心坎實際所想的可能并不相符;比方有些人嘴里會說很想被催眠,心里卻在想——我倒要看看你是不是真能把我催眠了,也就是在抗拒催眠師,表里不一;或者,還有一些情況,當事人并非要居心跟催眠師抗衡,但他的意識和潛意識卻表白不同的意思,甚至連他自己都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面對這樣的情形,在傳統催眠中,催眠師會往往說當事人抗拒、或還沒籌備好、或者敏感度不夠之類的話,或者終止催眠;而在“艾瑞克森催眠模式”中,催眠師可以應用C手腕同時以語言和非語言的信息同時跟當事人的意識和潛意識溝通,從而對當事人的意識和潛意識進行同步的響應和引誘——這就是艾瑞克森催眠模式中的“雙重溝通”技術。
8、另外,在催眠的深度的斷定尺度上,“艾瑞克森催眠模式”與傳統催眠也存在一些差異。在傳統催眠中,普通以眼皮膠粘景象為進入第一級催眠的特征,以手臂僵直作為進入第二級催眠的特點,以全身肌肉僵直作為第三級催眠的特征,以數字阻礙和痛覺損失為第四級催眠的特征,以正性幻覺為進入第五級催眠的特征,以負性幻覺為進入第六級催眠的特征。但在“艾瑞克森催眠模式”中,不做這樣的區分,因為有些人甚至能進入深度的夢游入神狀態,但就是無法獲得眼皮膠粘或者手臂僵直的反應。相反,以當事人的某些生理上的潛意識反應來斷定當事人是否進入了入神狀態、以及進入的深度,并以此作為催眠誘導的唆使器;以當事人能否回應“會話假設”的語言型態,來斷定當事人是真的進入了深度入神狀態還是偽裝的(在集團催眠的時候,有些人會有表演的愿望,若不具備這種判斷能力,催眠師可能會被當事人詐騙了)。
9、從治療的目的來看,傳統催眠模式則大多是以輔助當事人自我覺悟為治療目的。傳統催眠治療的目的是要讓當事人“了解問題的本源,以及深藏的內在意思”,治療停止時,興許是病人真正領悟的時候,但問題是,就算覺醒了,而如果他們的潛意識沒有足夠榮幸,沒有去主動發展新的選擇和行為,那么他們還是不能敷衍這個世界,因此,他們還是無法解脫過去的苦楚或不良行為的困擾,還是不能讓自己快活。而艾瑞克森催眠模式是以協助當事人發展新的行為、失掉新的選擇,擺脫造成當事人疼痛的反應,從而獲得快樂為治療目標。
而且,在協助當事人自我覺悟的過程中,勢必會關涉到對過去痛苦經歷的回溯,而如果過去的痛苦經歷曾給當事人帶來過宏大的痛苦,則可能會造成當事人精神瓦解;事實上,我本人親眼見過傳統催眠師對當事人進行催眠回溯而導致當事人精神病發生的例子。而在艾瑞克森催眠模式中,很多問題都不需要對當事人進行回溯,而且就算需要回溯,也只需要對全部四覺經驗中的某些部分進行回溯,這樣可以確保當事人可以保險、有效地面對過去的痛苦經歷,并獲得新的反應。
10、從治療形式上來看,傳統催眠模式是在內容高低工夫,催眠師必需具體了解病人的問題所在,對傳統催眠師而言,比擬典范的情況是,大部門的病人一坐下來,就詳盡且漫長地敘述他們問題的所在,及產生起因,還有這些問題如何地對他們的生涯產生影響,說完之后,在催眠進程中,在當事人的一些關鍵之處,催眠師還必須在更進一步去懂得當事人所閱歷的細節;因而,傳統催眠師常常需要按期清算自己,將當事人傾訴的負面信息肅清掉,免得被當事人的負面信息所催眠了。而“艾瑞克森催眠模式”則是在形式上(構造上)唱工作,在大局部情形下,催眠師不需要了解問題內容的細節,只要增強留神他們做什么,而不須要太注意他們說他們做什么,目標只是要辨認造成問題的神經表象程式,在發展新選擇、新行為的時候,也只是給予情勢上的引誘,完整不需要去了解詳細的內容,這樣會防止良多麻煩,而且改變的效果比較好、速度也會比較快。
11、比較特別的一點是,在運用“艾瑞克森催眠模式”進行催眠治療時,大部分情況下,可以采取無內容診療,這么做有幾個正面的意義。如果是在課程現場做示范的話,無內容純過程的診療可將學生所有的注意力固定在治療過程中的步驟上,而讓他們無法去了解造成當事人問題的內容究竟是什么,從而減少很多干擾;另一方面,無內容診療還可以避免催眠師加入自身的價值判定,給治療造成干擾。還有一點,這樣可以避免當事人裸露隱衷的危險,從而避免讓當事人覺得為難。而傳統催眠治療時,催眠師一般都需要去了解有關當事人的問題的詳細內容。
12、比較有效用的一個特點是,在“艾瑞克森催眠治療模式”中,有一個特別的程序,叫作“將來模仿”。這個步驟可能確保在催眠室或工作坊內達成的改變,可以在事實生活中確切生效。而在傳統模式,或是某些勝利學訓練班里,是沒有這樣的程序的,我們經常聞聲有人說自己加入一個訓練班,當時改變了,效果很好,可是回到現實生活中后,未幾久就又回到了原點,就是這個原因。
13、關于心理問題的本質,傳統催眠往往會用一些“宗教、氣功、神秘學、生逝世學”等領域里的某些說法,以“負面能量”來形容造成當事人問題行為的來源;并主張催眠師也必需要多加自我“修煉”,晉升自身的“能量”,方可有效湊合病人的“負面能量”。而“艾瑞克森催眠模式”是素來不會這樣形容病人的心理問題的。其實,“心理問題”的本質也只是某些行為反應方式而已,只不外那些被社會界定為“有問題”的行為,在人類社會這個大環境里,在面對某些情境的時候,不能獲得社會所公認的幻想的結果,因此會被界定為“有問題”,但就本質而言,這個“問題行為”也是當事人在過去某些情境的刺激之下,其潛意識學會的某種行為反應罷了,跟大家學會走路、談話、騎自行車的過程并無二致;因此,所有的行為——不論是“正常行為”還是“問題行為”都是一個人的潛意識的優秀學習能力所獲得的結果。如果社會文明改變了,把某種目前認為“正常”的行為改定為“問題行為”,那么它就成了問題行為;而把某種目前認為“有問題”的行為改定為“正常行為”,那么它就是正常行為。例如,如果某人有某種喝血的行為反應,通常在正常人類社會文化里,會被界定為“有問題”,而在非洲有個地域存在著某種特別的文化,當地的人習慣于天天早上起來聚在一起“小酌一杯血”。
14、還有一點是對于治療的問題,在傳統上,不論傳統催眠還是傳統心理征詢,都將改變(不論心理問題、或是不良的行為習慣的改變)與痛苦、金錢、漫長的時間劃上等號,這是因為他們對心理問題的本質、治療目標的定位以及他們的治療形式所造成的結果。然而,在“艾瑞克森催眠模式”里,改變是可以無痛苦的、無比倏地的實現的。因為,真正決議一個人行為改變與否的部分,是他的潛意識,而痛苦是發生在意識層面的貨色,而且潛意識學習新的行為也是十分快捷的。事實上,花1小時治療膽怯癥比花1年治療它要來得輕易得多;艾瑞克森曾經用一句話改變了一個少年囚犯的行為,而該囚犯之前被一位精力科醫學博士治療了幾個月仍未見效。
15、最后再彌補一點,“艾瑞克森催眠模式”中的很多語言模式都可以直接運用于日常生活的溝通中,達到誘導行為反應,改良溝通關系的效果。而傳統催眠則個別必須在“催眠椅”長進行典禮化的誘導。
當然,除此之外,還有許多細節上的差別,限于篇幅,就不在此逐一探討了。
艾瑞克森催眠治療模式之條件假設
艾瑞克森催眠治療模式,之所以能達成如此優秀的結果,除了因為它有優秀的催眠誘導技術作基礎之外,還因為它存在一套奇特的前提假設:
1、人的每一個行為背地,都有其更高的善意存在。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中,任何行為背后都有其正面的價值與念頭——“隱性利益”;如果我們單純改變一個人的行為,而沒有統籌到該行為當面的“隱性好處”的話,那么我們的做法未免流于草率和不負義務,這種改變通常效果不會速決或者問題會以其他方式表現出來。
2、世上的每一件事都有至少一種以上的不同選擇。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有一種以上的解決計劃,任何事件都有改變的可能性。
3、潛意識有抉擇的用意與本能,在任何情境之下,都會挑選對本人最有利的反映。某人外在所表示的行為反響——不管它在其余人眼中看起來有如許荒謬,第二類型與第七類型,那就是他在該情境中所能取舍的最適切的反應。
4、有選擇總比沒有選擇好。一個人在面臨某個情境時,只要有選擇——不論那選擇在其他人眼中看起來有多么荒誕與蹩腳,總比沒有選擇好,沒有選擇表示不知道如何反應。
5、一個人表現出來的行為,通常有九成的內部經驗加上一成的外部經驗。也就是說,一個人的行為模式,有很大比例是由其潛意識負責運作的。因此,一個人的行為或一件事在你看起來或聽起來荒謬不稽或不妥善,那正是一個很好的信號,表示對方的反應中有很大的比例是你的直接感官經驗所沒有感知到的。那是他對內部所代表的某個人或某件事所做出的反應,而那個內部運作過程也往往是他本人的意識所發覺不到的。
6、假如人們在恰當的情境中,在適當的幫助之下若能取得適當的資源,他們早就改變了。一個人的行動之所甚至今依然沒有改變,思維訓練,是由于他意識中的所有資源對那改變而言都沒有后果,在他的意識中找不到改變所需的資源——該資源存在于其潛意識中。一個人之所以向心理醫治師求助,實在這表現他已經在意識層面做遍了各種盡力,獲得各種資源試圖轉變,但沒有一樣有效,這就是我要的。
7、當一個人的意識與潛意識之間存在一些抵觸或不和諧時,潛意識部分的影響力更大。潛意識對他的需要的了解遠比意識要多得多,也遠比我們從他的外在行為所獲得的了解要多得多。
8、地圖不等于實際疆城。疆域就代表著來自客觀世界的相對真實的信息,比較瀕臨于“客觀真實”;而地圖則是由人們運用后設模式,對從疆域中無意識地篩選出來的某部分經驗加以處理,而形成的代表這個世界的模型。每個人所發明出來的地圖都有所不同,催眠師/溝通者需要敏銳地識別當事人的世界模式,并加以呼應和誘導,才干夠快速而有效地達到期冀的溝通目的。
9、有用比實在更主要。古代物理學早就已經證明,相對的客觀并不存在,我們所感知到的信息跟感知者的觀點或態度有關,不同的察看者從不同的角度或破場對統一個信息所感知的結果可能會相差甚遠。因此,有效果才是咱們應當關注的重點。
10、沒有所謂失敗,只有回饋。溝通過程中,對方的任何反饋都是下一步誘導的或調劑溝通的基礎,基本就沒有失敗之說。
11、溝通的意義取決于回饋。溝通的意義——不單指催眠,而是包含生活中所謂的溝通——并不會完全如你所想;它是被引導出來的反應。如果你想夸獎別人,他卻感到被羞辱,這次溝通的意義就是羞辱。如果你認為,他認為羞辱是因為不了解你,這是你自己缺少溝通能力所做的辯解,溝通的結果還是羞辱。你可以選擇為自己辯護,或從其中學習經驗;我個人則選擇從其中學習。所以如果我和別人溝通,卻被他當成是羞辱,下次我就會改變溝通的方式。而且,如果有朝一日我想恥辱此人,我也知道該怎么做。
12、每一個人都領有他要改變的資源。每個人都已經具備了他改變所需要的全體資源,只是在畸形意識狀況下,在他的意識中,他無奈取得那些資源,所以才會向催眠師或心理治療師求助。
13、生態是尋求均衡的,所以有一時的定,也有一時的動。所以,在做催眠治療時,無論贊助當事人做任何改變,都不能違反生態平衡——即身心靈平衡的準則,治療過程中,必須做身心平衡檢討,它是保障改變長久有效的基礎.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cuimian/27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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