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習中,新知識之間需要比較,舊知識之間需要比較,新舊知識之間也需要比較,理論與事實的比較,更為常見。
比較的方法很多,主要有以下幾種:
1. 對立比較法。記憶時,把相互對立的事物放在一起,能形成鮮明的對比,容易在大腦中留下清晰的印象。
2. 類似比較法。很多事物、知識在表面上極其相似,但本質上卻有差異,記憶時,可以找出相似的不同點來,予以比較。
3. 對照比較法。指同類材料的不同表達方式之間的比較,這是一種橫向對比。一般作法是把同類的若干材料同時并列,在學習過程中進行比較。
4. 順序比較法。指新舊知識之間的比較,這是一種縱向的比較。一般做法是在接觸新知識時,把它與頭腦中已有的知識相比較,看它們之間的聯系,相同與不同之處。
比較的方法,形式不拘一格,概言之,必須遵守兩項基本原則:
1.同中求異,即在識記材料共同點外盡量找出其不同點來。特別是不要停留在對識記材料表面現象的認識上,而應多著眼與它們本質屬于的比較,抓住細微的特征進行記憶。
2.異中求同,即在識記材料不同點外努力找出它們的相同或相似點來。世界上的事物紛繁復雜,盡管表面現象千差萬別,卻往往有本質上的相同或相似點,如果我們能找出它們,就會記得更扎實。
識記材料是單一的,該怎樣進行進行比較呢?你可以找一個參照物。例如記一個人,你可以這樣想:他的相貌象李老師,他的語言象鄰居張大叔,他的名字與表哥一樣,只是娃不同……這樣一比較,就不容易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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