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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公正地評斷一本書

2016/10/26 09:20 作者:路逍遙 本文已影響:6779人 
一本書的分類

我們說過,主要的分類法,一種是虛構的小說類,另一種是傳達知識,說明性的論說類。在論說性的書籍中,我們可以更進一步將歷史從哲學中分類出來,也可以將這二者從科學與數學中區分出來。

要讓知識變成實用,就要有操作的規則。我們一定要超越“知道這是怎么回事”,進而明白“如果我們想做些什么,應該怎么利用它”。概括來說,這也就是知與行的區別。理論性的作品是在教你這是什么,實用性的作品在教你如何去做你想要做的事,或你認為應該做的事。

再強調一次,光是將書籍分類到某一個種類中還是不夠的。要跟隨第一個閱讀步驟,你一定要知道這個種類的書到底是在談些什么?書名不會告訴你,前言等等也不會說明,有時甚至整本書都說不清楚,只有當你自己心中有一個分類的標準,你才能做明智的判斷。

首先,你要學習去懷疑一切。在書籍分類上,你要有懷疑心。一本實用的書會很快就顯露它的特質,因為它經常會出現“應該”和“應當”、“好”和“壞”、“結果”和“意義”之類的字眼。相反的,理論型的作品卻常常說“是”,沒有“應該”或“應當”之類的字眼。

透視一本書

你一定要用一雙X光般的透視眼來看這本書,因為那是你了解一本書,掌握其骨架的基礎。從某一方面來說,每一本書都有一個“干什么”的主題,整本書就是針對這個主題而展開。如果你知道了,就明白了這是什么樣的書。

對于“整體內容”這件事,光是一個模糊的認知是不夠的,你必須要確切清楚地了解才行。你必須能用幾句話,告訴你自己,或別人,這整本書在說的是什么。如果你說,我知道這本書在談什么,但是我說不出來。那這就應該是自欺欺人了。

將書中重要篇章列舉出來,說明它們如何按照順序組成一個整體的架構。最好的書都有最睿智的架構。只要內容大致還可以的書籍,只要內容不僅是集合體,還夠得上是某種程度的整體組合,那其中就必然有一個架構規劃,而你一定要找出來才行。

你可以將書籍的內容大綱排列如下:
1)作者將全書分成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談的是什么
第二部分談的是什么
第三部分談的是別的事
第四部分則是另外的觀點
第五部分又是另一些事。

2)第一個主要的部分又分成三個段落
第一段落為X,第二段落為Y,第三段落為Z。

3)在第一部分的第一階段,作者有四個重點
第一個重點是A,第二個重點是B,第三個重點是C,第四個重點是D等等。

無論如何,你得自己擬綱要就對了。作者擬定了綱要,以寫出一本好書。而你則要擬定你的綱要,才能讀得明白。你一定要深人其間,才能發現真正的架構。

如果書中某個部分是一個相當獨立又復雜的整體,那么就要分辨出這部分的整體性與復雜性,才能讀得明白。

與作者找出共通的詞義

如果你不想辦法了解書中關鍵字所出現的那些段落的意思,你就沒法指出哪些字是關鍵字了。一個作者用字和一般人談話時的用字差不多—這些字都有不同的意義,講話的人也相信隨著上下文的變化,對方可以自動就找出其不同的意義。知道這一點,有助于找出那些比較重要的字眼。身為讀者,我們應該從我們這一邊來努力打通障礙。兩個心靈想透過語言來接觸,需要作者與讀者雙方都愿意共同努力才行。就像教學,除非被教的學生產生呼應的活力,否則光靠老師是行不通的。

只要你肯花一點精神,在讀一本書的時候,找出重要的關鍵字,確認每個字不同意義的轉換,并與作者找出共通的詞義,你對一本書的理解力就會大大增加了。很少有一些習慣上的小小改變,會產生如此宏大的效果。

簡略來說就是:你必須抓住書中重要的單字,搞清楚作者是如何使用這個單字的。透過它們與作者達成共識。要注意到這個規則共分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找出重要單字,那些舉足輕重的單字。第二部分是確認這些單字在使用時的最精確的意義。

從一個讀者的角度來看,最重要的字就是那些讓你頭痛的字。這些字很可能對作者來說也很重要。不過,有時也并非如此。

最明顯的信號是,作者開誠布公地強調某些特定的字,而不是其他的字。他會用很多方法來做這件事。他會用不同的字體來區分,如加括號,斜體字等記號以提醒你。他也會明白地討論這些字眼不同的意義,并指出他是如何在書中使用這些不同的字義,以引起你對這些字的注意;蚴撬麜柚@個字來命名另外一個東西的定義,來強調這個字。

有兩種主要的可能:
一是作者在全書每個地方用到這個字眼的時候都只有單一的意義
二是同一個字他會使用兩三種意義,在書中各處不斷地變換字義。

第一種情況,這個單字代表著單一的詞義。第二種情況,那些單字就代表著不同的詞義。

判斷作者的主旨

書中的主要部分,與主要的段落都包含了許多主旨,通常還有許多論點。如果你繼續將一本書細分成許多部分,最后你會說:“在這一部分,導引出來了下面這些重點!爆F在,每一個重點都像是主旨,而其中有一些主旨可能還組成一個論述。

對一個閱讀者來說,有一些文法的知識是必要的。除非你能越過語言的表象,看出其中的意義,否則你就無法處理有關詞義、主旨與論述—思想的要素—的問題。只要文字、句子與段落是不透明的、未解析的,他們就是溝通的障礙,而不是媒介。你閱讀了一些字,卻沒有獲得知識。

首先將一本書中最重要的句子圈出來,找出其中的主旨。然后從相關文句的關聯中,設法架構出一本書的基本論述。

從作者的觀點來看,最重要的句子就是在整個論述中,闡述作者判斷的部分。因此,要掌握住重點,就要從文章中看出浮現出來的重要句子。有少數的書會將主旨寫在前面,用很明顯的位置來加以說明。另一個找出關鍵句的線索是,找出組成關鍵句的文字來。

接下來的是更進一步找出最主要的主旨的線索。如果你能依照順序找出這些前后相關的句子—找出有始有終的順序,你可能就已經找到那些重要的關鍵句子了。

你必須找出每個句子所包含的主旨。這是你必須知道句子在說什么的另一種說法。當你發現一段話里所使用的文字的意義時,你就和作者找到了共識。同樣的,詮釋過組成句子的每個字,特別是關鍵字之后,你就會發現主旨。不同的作者經常會用不同的字眼訴說同一件事,或是用同樣的字眼來說不同的事。一個讀者如果不能經由文字語言看出意思與主旨,就永遠不能作相關作品的比較。

如果可以,找出書中說明重要論述的段落。但是,如果這個論述并沒有這樣表達出來,你就要去架構出來。你要從這一段或那一段中挑選句子出來,然后整理出前后順序的主旨,以及其組成的論述。

我們還要談幾件事,可能會有助于你進一步應用這個閱讀規則:

首先,要記住所有的論述都包含了一些聲明。其中有些是你為什么該接受作者這個論述的理由。
其次,要區別出兩種論述的不同之處。
最后,找出作者認為哪些事情是假設,哪些是能證實的或有根據的,以及哪些是不需要證實的自明之理。

詮釋作品的閱讀技巧的最后一部分就是:找出作者的解答。做到這一點時,你已經在伴隨作者而行了。從現在開始,你可以有機會與作者辯論,表達你自己的想法。

公正地評斷一本書

閱讀一本書,是一種對話。讀者有義務,也有機會回話。機會很明顯。沒有任何事能阻礙一個讀者發表自己的評論。無論如何,在讀者與書本之間的關系的本質中,有更深一層的義務關系。

首先,如果一本書會啟發讀者,就表示作者高于讀者,除非讀者完全了解這本書,否則是不該批評的。在精雕細琢的寫作或閱讀過程中,文法、邏輯和修辭這三種藝術是相互協調與掌控的。只有當你做到這些事時,你才有批評的權力,也有責任這么做。在你說出“我同意”,“我不同意”,或“我暫緩評論”之前,你一定要能肯定地說:“我了解了! 如果一本書你只讀了一部分,就更難確定自己是不是了解了這本書,在這時候你的批評也就要更小心。還有時候,一本書跟作者其他的書有關,必須看了那本書之后才能完全理解。

其次,當你不同意作者的觀點時,要理性地表達自己的意見,不要無理地辯駁或爭論。如果你知道或懷疑自己是錯的,就沒有必要去贏得那場爭辯。在與作者對話中,真正的好處是他能從中學到什么;如果他知道所謂的贏只在于增進知識,而不是將對方打敗,他就會明白爭強好辯是毫無益處的。讀書不應是情緒化的,而應是理性的。

最后,將知識上的不同意見看作是大體上可以解決的問題,在作任何評斷之前,都要找出理論基礎。當我們除了個人的感覺與偏見,并沒有其他證據或理由來支持一個陳述,就說某件事是真理的話,那未免兒戲了。相對地如果我們手中有一些有理性的人都能接受的客觀證據,我們就可以說這是真理,而我們也知道這么說沒錯。

贊同或反對作者

作者與讀者爭辯—并希望讀者也能提出辯駁時一定要熟悉辯論的原則。當讀者不只是盲目地跟從作者的論點,還能和作者的論點針鋒相對時,他最后才能提出同意或反對的有意義的評論。

一位讀者與作者達成共識后,掌握住他的主旨與論述,便是與作者心意相通了。讀懂一本書可以解釋為作者與讀者之間的一種認同。但如果讀者讀懂了一本書,怎么會不同意這本書的論點呢?批評式閱讀要求他保持自己的想法。只有當雙方都了解對方所說的內容時,關于事實或方向的議題—關于一件事是什么或該如何做的議題—才是真實的。在討論一件事時,雙方都要對文字上的應用沒有意見之后,才能談到同意或不同意的觀點。這是因為(不是盡管),當你透過對一本書的詮釋理解,與作者達成了共識之后,才可以決定同意他的論點,或是不同意他的立場。

要作到理想化的辯論就必須滿足以下三種條件:

爭辯時就要注意你會帶進去的情緒。
你要把自己的前提或假設攤出來。
應盡力嘗試不偏不倚。

在讀者說出:“我了解,但我不同意。”之后,你可能是向作者說明:
1)你的知識不足。
2)你的知識有錯誤。
3)你不合邏輯—你的推論無法令人信服。
4)你的分析不夠完整。

要作這樣評論的讀者,除了要能精確地指認作者的問題之外,還要能進一步證明自己的論點才行。他要為自己所說的話提出理由來。如果你說你讀懂了,而你卻找不出證據來支持前面任何一個批評點·的話,這時你就有義務要同意作者的任何論點。這時你完全沒有自主權。你沒有什么神圣的權利可以決定同意或不同意。如果你不能用相關證據顯示作者是知識不足、知識有誤,或不合邏輯,你就不能反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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