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的確是神奇的東西,人們要么忘卻了不該忘的事情,要么是想拋開的回憶卻無論如何也擺脫不掉。9月的《實驗社會心理學雜志》(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即將發表的一項最新研究,為“越想忘的越忘不掉”找到了科學的解釋。
領導該項研究的是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的心理學家Keith Payne。他和同事發現,情緒記憶是最難刻意忘掉的,尤其當這種記憶源于視覺線索。
Payne表示,主動忘卻是一種適應性表現,比如,人們常常要忘掉錯誤的認識、朋友的舊電話號碼或者更改前的會議時間。主動忘卻有助于大腦的記憶存儲系統更新新的信息。不過,Payne和同事在實驗中發現,即使是輕微而溫和的情感記憶事件,比如在考試分數不理想或者在工作中受到批評,都是很難被忘記的。
研究人員共調查了218位參與者在看過一些照片后的反應,而不是通常使用的文字內容,因為圖像往往要比文字更容易讓人印象深刻。他們注意到,那些調動了參與者情緒因素的照片內容比起平凡的內容,不容易被刻意忘卻。此外,令人愉快和令人不悅的情緒記憶同樣具有這種抵抗力。
Payne認為,人們要刻意忘卻一件事情的前提條件就是要從精神上和與事件相關的信息完全隔離開來。然而,記憶中的情感因素往往會破壞這一過程。他說,“人們的情緒記憶在形成時,與自身生活的許多部分都發生了關聯,因此要隔離它們很難。一旦人們要刻意忘卻這些記憶,情感因素就會使它突顯出來,因而更加難忘!
不過,Payne強調,這一結果并不意味著情緒記憶永遠不會被主動忘卻。只要遺忘的動機足夠強烈,人們完全可以超越情感因素的影響。
Psytopic推薦自科學網/翻譯:任霄鵬
轉自:psytop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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