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生活中都會遇到這樣的狀況:突然忘記某一個人的名字,想不起我們把車停到哪里了,或者是忘帶鑰匙就離開了家。這些例子都是講的Schacter在1999年的論文中所提到的記憶的第二宗罪:健忘。
在這個系列的第一篇文章中,我們談到了記憶的易逝性的問題,講了記憶是如何隨著時間而消退的,健忘這種現象就是由于我們一開始沒有完全集中注意所造成的。
有兩種主要因素影響健忘這種現象的產生和機制。一種是我們對于記憶編碼的加工深度,另一種則取決于我們在那些最至關緊要的時刻分配了多少注意。那我們先來看看有關注意的例子。
注意:人群中的猩猩
我們可以在大量的試驗現象中發現我們是如何過分集中注意而健忘的,下面我們就一個有關于“改變——盲視”的心理學實驗來說明這個問題。這是一個非常著名的例子,在這個實驗中,被試觀看一段人們彼此傳遞籃球的視頻圖像,并要求其報告在人們之間一共傳遞了多少次。我當時也是實驗被試之一,當然也被這種實驗條件所蒙蔽了。
我坐在屏幕前,認真的數著傳球的次數。過了一會兒整個視頻結束,主試就問我有沒有發現什么特別的東西。我感到非常困惑:“你指的什么特別的東西?”我說“我一直在看人們把球傳給其他人啊,你到底在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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