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集合的概念與運算
一、知識導學
1.集合:一般地,一定范圍內某些確定的、不同的對象的全體構成一個集合.
2.元素:集合中的每一個對象稱為該集合的元素,簡稱元.
3.子集:如果集合A的任意一個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若 則 ),則稱
集合A為集合B的子集,記為A B或B A;如果A B,并且A B,這時集合A稱為集合B的真子集,記為A B或B A.
4.集合的相等:如果集合A、B同時滿足A B、B A,則A=B.
5.補集:設A S,由S中不屬于A的所有元素組成的集合稱為S的子集A的補集,記
為 .
6.全集:如果集合S包含所要研究的各個集合,這時S可以看做一個全集,全集通常
記作U.
7.交集:一般地,由所有屬于集合A且屬于B的元素構成的集合,稱為A與B的交集,
記作A B.
8.并集:一般地,由所有屬于集合A或者屬于B的元素構成的集合,稱為A與B的并
集,記作A B.
9.空集: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稱為空集,記作 .
10.有限集:含有有限個元素的集合稱為有限集.
11.無限集:含有無限個元素的集合稱為無限集.
12.集合的常用表示方法:列舉法、描述法、圖示法(Venn圖).
13.常用數集的記法:自然數集記作N,正整數集記作N+或N ,整數集記作Z,有理數集記作Q,實數集記作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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