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是過去經驗在人腦中的反映。它是一個復雜的心理過程,包括識記、保持、再認或回憶三個基本環節。
識記
識記就是識別和記住事物的過程,也就是大腦接受信息的過程。根據識記有無目的性,可以把它分為無意識記和有意識記兩種。
無意識記事前沒有明確目的,也不需要意志去努力。在生活中那些具有重大意義,適合人的興趣、需要、活動目的和任務的事物,以及那些能激起人們情緒活動的事物,人們在無意之中就把它們記住了,并且日積月累,獲得了大量的信息。但是,由于缺乏目的性,因而識記內容帶有偶然性和片斷性,缺乏系統性。
有意識記是有明確的識記目的,并運用一定方法的識記,在識記過程中還需要一定的意志努力。學生的學習活動主要依靠有意識記。
保持
保持就是信息在我們大腦中的儲存。大腦就像一個倉庫,把我們感知的信息存放在里面。但這種存放卻不是一成不變的,由于先后學習的材料在大腦中相互聯系、相互作用和我們大腦本身的一些生理機制,識記的材料在保持過程中總會發生不同程度的變化和遺忘。
再認和回憶
經歷過的事物再度出現時,能夠把它認出來,稱為再認。經歷過的事物不在面前,能夠把它重新回想起來,稱為回憶。
根據回憶是否有預定的目的、任務,可以把回憶分為有意回憶和無意回憶。
無意回憶的特點是沒有預定目的,自然而然地想起某些經驗,例如,一件往事偶上心頭,一句鄉音勾起鄉情等就是屬于無意回憶。無意回憶雖無預定目的,卻也是由于某些誘因引發的。
有意回憶是按照一定的目的而進行的回憶。其目的就是要根據當前一定的需要而回憶起特定的記憶內容;貞浛梢允侵苯拥模粗苯踊貞浧鹚鑳热;也可以是間接的,即通過某些中間環節(或線索)才回憶起所需內容。間接回憶總和思維活動密切聯系在一起,借助于判斷、推理才能回憶起所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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