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的王安石和明朝的張居正,是兩個著名的改革家。改革的目的都為補救當時千瘡百孔的朝政,改革得到身后都號之“神宗”的年輕皇帝的支持。改革的道路同樣多難坎坷,最后歸于失敗。兩人一直為后人議論紛紛,稱贊的,咒罵的,至今也沒有停止。但有一點是截然不同的。就是王安石被罷官后,雖遭人罵,但仍得到朝野尊敬,即使同他的政敵,也有相當的友誼。而張居正則相反,尸骨未寒,家即被抄,兒子被逼死,餓死者十余口。對這種現象,歷來眾說紛紜。筆者認為,至少有一點是明顯的,那就是王安石大權在握時自律甚嚴,一生廉潔;而張居正雖然深知倡廉潔、反腐敗的重要,也懲辦了一些腐敗透頂的官吏,但是他在反人家腐敗的同時,自己卻也搞特權、撈好處。
北宋王朝傳至神宗趙頊,已歷108年,朝政日益腐敗,內憂外患,危機四伏。王安石受命危難之時,立志通過改革,“均天下之財,使百姓無貧”,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但他在神宗的支持下,強制推行的一系列法律,限制地主階級對農民的盤剝,引起他們不滿。所以保守派對王安石群起而攻之。他們把天災人禍,外敵入侵,甚至天象變化都說成是王安石變法的惡果。這樣又哄又嚇,弄得神宗沒了主意,對王安石撤了又任,任了又撤,折騰了八年,使改革終于失敗。但是所有對王安石的攻擊,不過是驕傲自大,侵官拒諫,不信天命,不尊祖制之類。王安石一生不講飲食,不修邊幅,不拘小節。吃,粗茶淡飯;穿,破衣爛衫,有時不洗臉,長期不理發,蓬頭垢面。這也許不雅,但作為一個封建社會的高官,如此行事,難能可貴。還有一點值得深思:即使對王安石攻擊最兇的人,也不敢說他以權謀私,貪贓枉法。他身為宰相,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權力大得很,但他罷相后隱居金陵?南京?郊外,只茅舍一處,聊蔽風雨,四周連墻都沒有。他自己買一頭小毛驢,常常騎驢外出游逛,也夠逍遙的。那時他的住地在城東七里,離鐘山也是七里,故稱為“半山園”。有一次患大病,王安石以為自己將死,就把住宅捐給僧廟。但并未死,就另租別人的房子住。后人在半山園修建的王宅,經數百年風雨,至今猶存,現在處于海軍指揮學院營區內,游人前往憑吊,現有復原的瓦房數間,敗亭一處,可見當年王安石生活的艱難和淡泊。廉能生威,這在王安石身上是得到驗證的。他大權在握時,也很少有人敢于巴結奉承他。有個官僚叫鄧綰,曾為王安石的弟子和女婿求取官職,王安石就將此事公開,并宣布為鄧綰的“罪過”。
王安石的這種言行,在歷史上是罕見的。他被貶后,還不時有人去探望他、慰問他。就是王安石的政敵司馬光,以及先是對他支持,后又反對他的蘇東坡,也對他很尊重。過去以“階級斗爭為綱”,分析這種現象,總是說他們都是忠于封建統治階級的,無論爭斗多么激烈,最后自然會“言和”。這顯然是簡單化了,如果以這種論點來看待歷史,就難以解釋商鞅何以被秦國統治者“車裂”。筆者以為,王安石的廉潔至少是他失勢后頗受尊重的原因之一。
明朝的政治家張居正官居首輔。其改革的決心之大,措施之有力,懲腐之敢于碰硬,四百多年來,為人所稱道。但他個人的下場卻是悲劇。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此人心地不潔,懲治別人腐敗、反對別人搞特權,自己卻也大搞特權。例如,在他當政之初,曾制定過一個官員外出住招待所的規定,即《給驛條例》。規定官員非公外出、奔喪,不得住官立的驛站。因公外出不得超用車馬,不得借出差旅游會友,不得利用職權沿途索禮受禮,不得向鄉里進行攤派。這些規定,今日仍值得借鑒。開始張居正確實是帶頭執行。他父親過生日,派仆人騎驢回家送禮,特吩咐不得住驛站。但后來他回鄉葬父,坐的是三十二抬的特制大轎,沿途地方官員郊迎郊送,還要呈上奠金,擔負護衛任務的是比國家正規軍裝備還要精良的特殊衛隊,弄得上下議論紛紛。他反對別人受賄,而自己受賄卻十分驚人。張居正做官前,家中只有田數十畝,他死后被抄家時,沒收的財物折合近二十萬兩白銀,另有良田800萬畝。身為一品大員,他的月俸不過87石米,即使他不吃不喝,一生薪俸加起來,也只有兩萬兩白銀。其他那些來路不明的財富,自然是受賄而來的。
以史為鑒,可以知成敗。比如,現代許多國家的法律,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這是反腐敗的一個有力武器。公職人員的正常收入如果不透明,有的開支遠遠超過其收入,其廉潔就很值得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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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藻
少保武英殿大學士、少傅、太子太傅、建極殿大學士、內閣首輔-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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