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官僚制本身還提供了衡量官員權力大小的另一個表面標準:職權。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在什么位置上就有什么樣的職責和權力。按說,你是什么官職,你的權力是固定的,職位相同的或者類似的官員之間的權力大小一目了然。然而,職權有交叉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同時,所有有關權力劃分的制度規定都是死的,抵不住活人的“運作”,職權依然不能成為衡量官員權力大小的標準。清代,布政使是協助巡撫行政的一省二把手,有人事權。游百川擔任廣東布政使時,遇到潮州知府出缺。巡撫給他遞了一張條子,舉薦某某人,游百川就上報擬任命某某人為潮州知府?墒,廣州還駐扎著兩廣總督。時任兩廣總督張之洞也給游百川遞了一張條子,舉薦另一個人擔任潮州知府。因為已經許諾了巡撫,所以游百川就把張之洞的條子壓了下來,不辦。張之洞知道后大怒,即日傳見游百川,厲聲責備:“你竟敢藐視我而獻媚巡撫,難道是有恃無恐?”游百川回答:“卑職何恃之有?只因為舊制規定總督負責軍事、巡撫負責行政,卑職這是按制辦理!睆堉锤鷼饬耍骸把矒嵋矚w總督管,你難道不知道嗎?你說的舊制,哪來的?趕緊找來告訴我,我從此也好不問行政,安心軍事!庇伟俅êε铝,趕回衙門就翻閱《會典》等制度檔案。遺憾的是,總督和巡撫的職權劃分原本就不明晰,也沒有留下白紙黑字。雖然游百川說的的確是通行的慣例,但他找不出明確根據來。強悍的張之洞步步緊逼,不依不饒,天天派人催問游百川的舊制。游百川最后憂郁吐血,只好因病辭官。從此,廣東的政務張之洞事事都過問,廣東巡撫形同虛設。這就是一個典型的因為職權不清和個人強過制度的例子,可見職權也不是判斷權力大小的主要依據。有的時候,人的作用更重要。張之洞平時恃才傲物,又有慈禧太后的寵信,在地方為官事事把持,欺凌同僚,是個典型的強人。第三,有人提出,官員的收入多少可以反映他的權力大小。以收入為衡量權力大小的標準的潛在邏輯是,權力能帶來收入。一個人收入越多,表明他的權力越大。這個邏輯乍看似乎有道理,能解釋現實生活中的許多現象。但是,考慮到地區存在貧富差距、經手的政務的潛在利潤存在差距,甚至官員個人的貪廉程度也不同,收入并不能全面反映權力大小。從法定收入看,清朝七品知縣的年俸是45兩,五品知府的年俸是80兩,一品總督的年俸是180兩。這基本能反映他們的權力大小的質的情況(反映不出權力量的比例來,總督和知縣的權力量的比例肯定超過了180∶45)?蛇@僅僅是他們的“死工資”,雍正朝之后執行“養廉銀”,將各地歸公的火耗在當地官員中分配,那更是一筆不菲的收入。一般情況下,地方督撫每年約有養廉銀兩萬兩,知府約有五千兩。而京官的養廉銀極其有限,由朝廷從各地解送的銀兩中挪出部分來在所有京官中平分,最多的也不超過五千兩。也就是說,正一品的領侍衛內大臣、總管內務府大臣、戶部尚書兼軍機大臣的和?,每年拿到手的養廉銀,和五品銜的浙江臺州知府的養廉銀差不多,遠遠低于同樣是正一品的閩浙總督。但是,和?和臺州知府的實際權力肯定是一個在天上,一個在地下。再舉個極端的例子。海瑞品行剛正,一個銅板都沒有多拿多占,純粹靠工資生活,平常還要拿妻子紡織的布匹去街市上變賣補貼家用。他擔任過應天巡撫,收入肯定不如一個平常的知縣多。我們能夠說海瑞的權力就小于一個平常的知縣嗎?所以,收入也不能成為評價權力大小的標準。衡量權力大小,實在是找不到一個確切、可以操作的標準。一個人的實際權力不單單由法定權力決定,而更取決于衍生權力。而衍生權力只可意會,不可言傳,這就為衡量權力大小增加了難度。好在權力要體現在具體的事務上,權力所有者要通過辦事來顯示權力,所以,我們可以從“辦事”這個角度來間接觀察一個人的權力大小。如果同一件事情(比如運作子弟入國子監讀書、提拔某人的官職、報銷某項工程款),甲官辦不下來,而乙官辦了下來,那么我們不管甲乙二人的品級、職權,就可以認定乙的實際權力要大于甲。套用一句時髦的話,那就是:辦事是檢驗權力的唯一標準。其實在實踐中,人們早就按照這個標準來執行了。比如人們去衙門辦事的時候,都會去找“關鍵人物”,因為大家都知道找這幾個人能夠把事情辦成。相反,人們不會按照表面的品級或者職權去找相關的人,因為大家都知道這些表面的東西并不代表真實的權力大小。在一個衙門中,一把手的權力最大。為了和一把手拉上關系,人們紛紛去找“門政”或者“簽稿”。門政表面看是個看大門的用人,但公文的往來、人員的接待送行,都先經過他的手。一個好的門政需要清楚來往公文的輕重緩急,迅速判斷進出客人的身份地位和權力大小,同時還要觀察衙門口的情形,收集百姓對衙門口布告的反饋。他得記憶力超群,記住幾個月甚至幾年間訪客和公文的信息,記住老爺的日程和性情,記住與衙門有關的權力網絡。在實際運作中,門政扼守著他背后這座衙門的權力瓶頸,衙門里面的權力進進出出、發揮作用,都需要他的配合。對一把手來說,門政就是自己的“手機”、自己的秘書。所以,門政的實際權力可能比這座衙門的二把手都要大。來辦事的人,避免不了與門政打交道,有時候擺平了門政就不需要再去衙門里活動了。門政往往上下其手自肥,聚斂了巨大的財富。
本文摘自《泛權力》,張程,出版社:浙江大學出版社如何判斷一個人的權力大小,是觀察官場的首要課程,也可能是最難的課程。出門在外,求人辦事,難免要遇到這個難題。清朝中期,甘肅蘭州出了樁大案,蘭州知府行文天下州縣通緝某某嫌疑人。蘭州知府的公文發到了盛京將軍轄區(今遼寧)奉天府(今沈陽)。奉天府尹接到蘭州知府的公文,大發雷霆,揚言要參劾蘭州知府。蘭州知府聞訊大驚失色,趕緊給奉天府尹送去大禮,并且托人傳話要拜奉天府尹為師。奉天府尹這才作罷。同為知府,蘭州知府為什么對奉天府尹這么害怕呢?同為知府,級別卻是不同的。比如順天府(今北京)因為是京城所在,所以知府稱府尹,為三品官(一般的知府為五品官)。奉天府因為是清朝的“龍興之地”,知府也稱府尹,等同順天府尹待遇。官府公文往來的時候,順天府、奉天府不列入一般州府,而尊崇靠前。蘭州知府在行文的時候,忘記了這個規矩,開罪了奉天府尹,所以要低三下四地賠罪,請求原諒。不然,后果會很嚴重。在這里,奉天府尹的權力明顯大于同為知府的蘭州知府。晚清的時候,御史彈劾官員,查辦大臣必先探詢宮里的意思,看看宮廷對被彈官員的態度,看看彈劾一事有無幕后交易,再去查案。那幾個軍機大臣、內閣大學士和“圣眷正隆”的大臣,即使御史臺所有的御史反復彈劾,也動不了他們的位置。但是光緒三十二年御史謝遠涵彈劾郵傳部尚書兼參與政務大臣陳璧,三十三年御史陳田、趙炳麟彈劾軍機大臣袁世凱,都取得了成功。表面看起來兩位朝廷重臣都因為御史的彈劾而罷官,那么御史的權力要比他們兩位的權力要大。實際情況要復雜得多。陳璧罷官是因為他得罪了貝子溥倫。溥倫授意謝遠涵彈劾,他在后宮使勁,這才扳倒了陳璧。袁世凱罷官是因為光緒皇帝留下遺詔,要殺袁世凱。隆裕太后、攝政王載灃和張之洞正爭論著呢。剛好陳田、趙炳麟兩人彈劾袁世凱的奏章來了,順坡而下,罷了袁世凱的官。這么看來,御史的權力其實很弱,必須借助幕后力量,才能達到彈劾的目的。既然官員權力大小這么復雜難測,那么歷史上有沒有留下什么判斷的標準或者線索呢?首先,官僚制度本身提供了衡量官員權力大小的法定標準:品級。漢朝的時候,官員的品級用領到的糧食的多少來計算。年俸一千石的官員就是“一千石”官。于是我們就會發現太守的品級是“二千石”,大縣首長稱令,縣令品級是“八百石”,小縣首長稱長,縣長品級是“六百石”。隋唐之后,官員的品級逐漸固定為“九品制”,到明朝時期發展為九個品正從十八個等級,比如總督是“正一品”,知府是“正五品”,縣令是“正七品”。按照法律規定,官員的品級和權力呈密切的正相關關系,品級越高,權力就越大。但如果我們把品級作為判斷一個人權力大小的主要依據,那么就把中國古代政治看得太簡單了。品級標準有點用處,但不大管用。即使同級別的官職也有肥瘦、有冷熱、有優劣。比如六部之間就有高低之分。清朝侍郎在六部熬資歷,一般是從工部起步,然后調任兵部或者刑部,再轉禮部、轉戶部,最后升遷至吏部。工部侍郎轉任兵部侍郎,級別和待遇都沒有變,從表面來看是“調任”,但官僚圈子卻視之為“升任”。因為工部管理的是工程建筑,逢山開路遇水搭橋,屬于被人鄙視的“奇技淫巧”的范圍,對官場中人缺乏制約和吸引。而兵部掌管天下兵馬,亂時多事,平安的時候無事可做;刑部掌管司法刑獄,比工部更要有權力資源;禮部掌管意識形態,負責文教,重要的是負責科舉,所有讀書人要進入官場必須和禮部打交道;戶部管財政和開支,已經涉及核心權力了,官場要運轉離不開戶部的金錢。吏部考核天下官吏,操進退升降大權,是官場中人最在意、最敏感的權力。由清朝六部官員的升遷途徑,我們可以從大到小排出六部的實際權力順序:吏部>戶部>禮部>刑部>兵部>工部。清朝吏部、戶部尚書和侍郎進入軍機處的可能性極大,禮部次之,而工部侍郎幾乎沒有可能進入軍機處。可見,同級不同權,更不同命。發展到后來,品級和官職剝離開來,變為可以獨立買賣的商品了。晚清的時候,頂戴可以買賣,但不和官職相對應,俗稱“某某級候任官”!豆賵霈F形記》里的蘄州吏目隨鳳占雖然是個從九品的小官,但卻帶著五品的頂戴。因為有個人向他借錢還不了,就把五品頂戴抵押給他了。而那個人的頂戴本身就是買來的。晚清買官最高能買到四品的道員,蘇南一帶富人多,紛紛買個四品頂戴帶在頭上,導致南京城里道員滿街走。隨著品級和官職剝離,用品級來衡量權力大小,更加不可行了。
光緒年間進士陳恒慶就在《諫書稀庵筆記》中說旗人做官,一定要聽門政的指揮,他們發財也有賴于門政。罷官歸來之后,所有的家私,也都歸門政掌握。門政生吞活剝,常常比主人還要富有。而“簽稿”顧名思義就是簽稿子寫文書的人。古代官員業務范圍過廣,事務過重,不得不將文書工作假手下人,于是就有了簽稿。簽稿的人,必須熟知帝國政治話語、公文往來和例行事務的處理(千萬不能出現把奉天府視同一般州府的錯誤),類似于現代領導干部的辦公室主任。他一般是官員的親信,能和官員說上話,同時又掌控著衙門的公文往來,實際權力不能小覷。一個簽稿,一個門政,都被外人尊稱為衙門“大爺”,實際權力和收益遠大于其他下人,更高于一般的官吏衙役。到衙門辦事的人,如果能一起搞定簽稿和門政,基本上就把事情辦下來了。所以,你要判斷誰的權力大,就看誰找他辦事的人最多。舉個例子,慈禧太后末期,奕?為總理大臣,掌握朝廷大權。京城內外辦事的人,卻不去找奕?,而是去找他的兒子載振。載振雖然只是一個商部尚書,但因為老父親奕?年邁無力,依仗載振協助處理政務。載振在很多事情上架空了老父親,獨攬大權,所以找他辦事的人一批批地等著他接見。后來載振的商部尚書被罷免了,可商部大小官員遇到什么時候還是找載振請示匯報,就連繼任尚書遇到人事任免也不敢自專?梢娫诖褥┢冢d振的權力大于朝廷的其他諸公。還有個例子,說的是鎮壓太平軍時期,湖廣總督官文和湖北巡撫胡林翼都駐扎在武昌。總督的官比巡撫大,但湖北的政務、官文對胡林翼總是言聽計從。一次,官文向朝廷推薦某人出任道員。胡林翼知道后,給官文去了一信:“訪聞某人有劣跡,斷斷不可補授道員,如果真當上了,我就參黜他!惫傥牡眯,連忙快馬加鞭把奏折追回來,再列出湖北數十個候補道的名字寄給胡林翼,請他挑選一人。胡林翼不挑,直接復信:“除了某人外,其他人都沒問題!惫傥囊姾忠砣绱藦娪,也有些不高興,發牢騷說:“我這個總督,都快成為累贅了!彼o胡林翼去信說:“按大清例,總督領導巡撫,真的是這樣嗎?請回信!焙忠砘匦耪f: “當然可以。但大清例載:總督貪污瀆職的,巡撫知曉,即使不參者也與之同罪。我聽說中堂曾收受某人千兩銀子,某人百兩銀子,是否真有其事?還請回信告知!惫傥囊娦,一笑置之。原來官文庸碌無能,胡林翼精明能干,聽任官文貪贓腐化,將湖北政務操于己手。官文樂得悠閑又有錢賺,也就放手讓胡林翼干事。湖北的實際權力最大者,就變為了胡林翼而非官文。最后舉一個找對“關鍵角色”辦好事情的例子,結束本節。奕?專權時貪污了無數金錢,單單存在匯豐銀行的銀子就超過百萬。道員吳懋鼎曾經擔任過匯豐銀行的會計,將消息透露給了御史蔣式?。蔣式?就彈劾奕?貪贓,舉匯豐銀行的存款為證。朝廷命尚書鹿傳霖、左都御史溥良查辦。奕?很害怕,找誰才能抹平這件事情呢?蔣式??不行,即便他能撤銷彈劾,可查辦的事情已經進行了。兩位查辦大臣?不行,證據擺在那里,他們有心幫你遮蓋也遮蓋不了。對了,關鍵角色就是吳懋鼎。奕?趕緊把他約出來,許諾將匯豐銀行一半的存款送給他,請他銷毀證據。吳懋鼎答應了,把奕?在匯豐銀行的存款分散到其他人的名下去。鹿傳霖等人來查,看不出來,又不敢得罪奕?,就以“查無實據”結案。結果蔣式?反而受累被免去御史,發往翰林院回爐學習去了。綜上所述,找對人才能辦對事。不要盲目去找那些衣冠鮮亮的人,也不要迷信品級和職權,而要去找那些找的人多、操持實權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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