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1月15日,李鴻章和奕?在得到慈禧批準的情況下,在《議和大綱》上簽字畫押。知道自己已經時日不多的李鴻章想盡快結束談判。他代表清政府要求各國早日撤軍,但各國的態度是,必須親眼看到禍首的懲辦,必須把賠款的數額定下來,否則決不撤兵。被逼進墻角的慈禧只得第四次發布了懲辦禍首的諭旨,并于農歷辛丑年正月初三開始執行。此次懲辦基本上滿足了各國的要求。慈禧一口氣像切瓜一樣地殺了自己120多個大臣后,各國關于懲辦禍首的風波才逐步平息。接下來,賠款的問題便成了中外議和的關鍵,這才是各國關心的最終核心。俄國率先提出要求賠償白銀1.3億兩。
德國是一個后起的帝國主義國家,他企圖要建立一支和英國抗衡的海上艦隊,所以他提出了大概是4億馬克。 此外,法國要求的賠款也多達7千多萬兩。以上這三個國家還要求賠款以現金的方式一次付清。而另外一些在華商業利益較多的國家,諸如英、美、日等國則害怕過多的賠款壓力會削弱中國市場的購買力,從而損害自己的商業利益,因此他們在報價的同時主張將賠款數額保持在一個限度之內。
但是不管怎樣,所有國家的最終報價都遠遠超過了它們實際的花費和損失。經過數月的反復磋商,雙方就賠款總額最終被確定了下來:清政府共需向列強賠款白銀4億5千萬兩,分39年還清,年息4厘,以海關稅、鹽稅和常關收入作抵押擔保。列強說,4億5千萬中國人,“人均一兩,以示侮辱”。
1901年5月26日,百般無奈的慈禧終于回電:各國賠款共四百五十兆,四厘息,著即照準。至此,議和大局已經基本形成。當年清政府全年的財政收入不到9千萬兩,9.8億兩是整個中國11年財政收入的總和。最終確定的賠款數額之高讓列強也不敢相信,他們說,這個數字“遠遠超過了聯軍的損失”。
1901年9月7日,李鴻章、奕?代表清政府與11國代表正式簽訂了《議和大綱》的“最后議定書”。因為這一年是中國農歷辛丑年,所以該議定書被稱為《辛丑各國和約》,簡稱《辛丑條約》。條約簽訂后,國人即刻指責道:“賣國者秦檜,誤國者李鴻章!”《辛丑條約》的簽訂使中國在政治上進一步淪入了殖民地化,在經濟上則陷入了難以自拔的地步,最終加速了滿清王朝的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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