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公可謂有專門之學者矣,而卒以敗者,無通識,并不周知社會之故,而行不適之策也。上面這段話是毛澤東對王安石的評價,我們可以看出,咱們得毛主席對這個人的評價很高,我們都知道王安石是個大文學家。那么如果說他僅僅是個文人墨客的話我想毛澤東對他的評價不會這么高。我們還是好好認識認識他吧。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漢族,臨川(今江西撫州市臨川區)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改革家。
慶歷二年(1042年),王安石進士及第。歷任揚州簽判、鄞縣知縣、舒州通判等職,政績顯著。熙寧二年(1069年),任參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變法。因守舊派反對,熙寧七年(1074年)罷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罷相,退居江寧(PS其實不是怪他迂腐而是怪他的異己太多了。)。元?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勢,新法皆廢,郁然病逝于鐘山(今江蘇南京),謚號“文”,故世稱王文公。
王安石潛心研究經學,著書立說,被譽為“通儒”,創“荊公新學”,促進宋代疑經變古學風的形成。哲學上,用“五行說”闡述宇宙生成,豐富和發展了中國古樸素唯物主義思想;其哲學命題“新故相除”,把中國古代辯證法推到一個新的高度。
王安石在文學中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論點鮮明、邏輯嚴密,有很強的說服力,充分發揮了古文的實際功用;短文簡潔峻切、短小精悍,名列“唐宋八大家”。其詩“學杜得其瘦硬”,擅長于說理與修辭,晚年詩風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豐神遠韻的風格在北宋詩壇自成一家,世稱“王荊公體”。有《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等存世。
王安石一生中自己認為做過最光榮的事就是:熙寧變法。
熙寧二年(1069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王安石提出當務之急在于改變風俗、確立法度,提議變法,神宗贊同。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由王安石和陳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呂惠卿承擔條例司的日常事務,派遣提舉官四十多人,頒行新法。(PS這個時候的王安石可謂是意氣風發,是他一生中最得意時候。)
熙寧三年(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新法,開始大規模的改革運動。所行新法在財政方面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在軍事方面有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等。
熙寧四年(1071年),頒布改革科舉制度法令,廢除詩賦詞章取士的舊制,恢復以《春秋》,三傳明經取士。同年秋,實行太學三舍法制度。
在這場聲勢浩大的變法后,王安石也迎來了,自己的一個轉折點。
元豐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宋哲宗趙煦即位,改元元?,由太皇太后高氏垂簾聽政。哲宗即位后,加王安石為司空。
高太后在神宗時就強烈反對變法,聽政后立即起用司馬光為相,司馬光提出“以母改子”,全面廢除新法(史稱“元?更化”)。這時候早就在新舊黨派之爭中失利的王安石,被打擊的更慘。
元?元年(1086年)四月,王安石病逝,葬于江寧半山園,謚號“文”。
政和三年(1113年),宋徽宗追封王安石為舒王,配享孔廟。后至靖康元年(1126年),又被追奪王爵,毀去配享的畫像,降王安石從祀于廟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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