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翰祖父和父親都曾是在清朝政府官員。少年時代的夏明翰并未以“夏府少爺”自居,1917年,夏明翰違背祖父心愿,考入省立第三甲種工業學校機械科。1918年4月,吳佩孚攻陷衡陽城。這期間,夏明翰憤然寫下一首諷刺畫配詩:“眼大善觀風察色,嘴闊會拍馬吹牛,手長能多撈名利,身矮好屈膝叩頭。”
由于夏家是當地的大戶,吳佩孚帶著“德蓋衡岳,譽滿蒸湘”的字屏到夏府拜訪夏時濟,意圖拉攏。夏明翰得知后,立馬沖進廳堂,將字屏撕成碎片,撒滿一地。
獄中受審
1928年3月,夏明翰在武漢被捕。入獄后他接受了多次審判。
主審官問:“你姓什么?”
夏明翰答:“姓冬。”
“你明明姓夏,為什么說姓冬!簡直是胡說!”
“我是按國民黨的邏輯講話的。你們的邏輯是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你們把殺人說成慈悲,把賣國說成愛國。我也用你們的邏輯,把姓‘夏’說成姓‘冬’,這叫以毒攻毒。”主審官又問了幾個問題,可是什么都問不出來。最后只能宣布“就地處決”。
遺書
在獄中夏明翰知生命將要結束,忍著傷痛用半截鉛筆給母親、妻子、大姐分別寫了三封信。
給母親的遺書里寫到:“你用慈母的心撫育了我的童年,你用優秀古典詩詞開拓了我的心田。爺爺罵我、關我,反動派又將我百般折磨。親愛的媽媽,你和他們從來是格格不入的。你只教兒為民除害、為國除奸。在我和弟弟妹妹投身革命的關鍵時刻,你給了我們精神上的關心,物質上的支持。親愛的媽媽,別難過,別嗚咽,別讓子規啼血蒙了眼,別用淚水送兒別人間。兒女不見媽媽兩鬢白,但相信你會看到我們舉過的紅旗飄揚在祖國的藍天!”
給妻子鄭家鈞的信中寫道:“同志們曾說世上唯有家鈞好,今日里才覺得你是巾幗賢。我一生無愁無淚無私念,你切莫悲悲凄凄淚漣漣。張望眼,這人世,幾家夫妻偕老有百年?拋頭顱,灑熱血,明翰早已視等閑。‘各取所需’終有日,革命事業代代傳。紅珠留著相思念,赤云(夏明翰的女兒夏蕓)孤兒望成全,堅持革命繼吾志,誓將真理傳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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