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長子岳云簡介
岳云(1119年?1142年),字應祥,號會卿,相州湯陰(今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人,南宋抗金名將岳飛長子(一說養子),中國歷史上少有的少年杰出英雄。他慷慨忠勇,頗有父風,在反抗金兵侵略戰斗中屢立奇功,百戰百勝。卻于紹興十一年除夕和父親岳飛及部將張憲一起慘遭殺害,死時年僅23歲。
岳云生于欽宗年間,是民族英雄岳飛的嫡長子。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七月,朝廷以岳飛為武功大夫、昌州防御使、通泰鎮撫使兼知泰州。同年,岳云在通泰鎮撫司前軍統領張憲麾下從軍,時年十二。
紹興三年(1133年)九月,中衛大夫、武安軍承宣使、神武副軍都統制岳飛平定吉州、虔州之后,攜長子岳云到臨安行在朝見宋高宗。宋高宗賜岳云弓箭、戰袍、銀纏槍。由于父親的關系,宋高宗特旨任命尚無軍功的岳云為保義郎、閣門祗侯,岳飛上書推辭岳云官職,宋高宗不允。
紹興四年(1134年)三月,16歲的岳云隨父出征,去收復被金人占領的隨州、鄧州等地。在這次戰斗中,岳云手持鐵錐槍,沖鋒在前,勇不可擋,第一個登上久攻不克的隨州城,后又隨軍北征,收復了鄧州。從此軍中皆稱他為“贏官人”(官人為宋代對男子的尊稱,“贏”此指常勝不敗的意思)。
此后岳云成為背嵬軍最重要將領之一,在歷次對金對偽齊作戰,以及剿滅楊幺安定后方等戰斗中屢立大功,卻多被父親隱瞞不報,岳云毫無怨言。(后來同為朝廷命官的張俊知道了岳云的功績,堅持給岳云報了功)朝廷也多次欲賜岳云官位,但岳飛上書曰其子尚存乳臭,恐不得軍功,十分堅決地推辭了朝廷給岳云的封賞。
紹興七年(1137年)二月,朝廷以武德郎、閣門宣贊舍人、湖北京西宣撫使司書寫機宜文字岳云為武德大夫、遙郡刺史,其父起復檢校少保、武勝定國軍節度使、湖北京西路宣撫副使兼營田使岳飛上書推辭不受。
紹興九年(1139年),授岳云為武顯大夫、遙郡刺史。紹興十年(1140年),以穎昌之功,授左武大夫(正六品,武階52階第13階,橫行正使13階第12階)、忠州防御使(從五品,遙郡武階5階第3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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