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十四年(819),唐憲宗敕迎佛骨(即所謂舍利)于鳳翔法門寺。先在宮中供養三天,然后送京城各寺,供僧俗禮敬,從而再次掀起全國性的宗教狂熱。是時,“王公士民瞻奉舍施,唯恐弗及。有竭產充施者,有燃香臂頂供養者”(《資治通鑒》卷二四○)。
對此,韓愈從儒家立場出發,予以堅決反對。他上表認為,佛教只是夷狄之法,非中國所固有,因而不合先王之道。又說,佛教的流行使“亂亡相繼,運祚不長”,對封建統治有害而無益。他著重指出:“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制?诓谎韵韧踔ㄑ,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臣君之義,父子之情”,故不宜敬奉。于是他斷然提出:“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諸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后世之惑。”(《諫迎佛骨表》,《韓昌黎全集》卷三九)并表示,“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此表正與憲宗的奉佛心意相抵觸,且歷數前代奉佛之君運祚不長,因而招致憲宗的盛怒,欲處韓愈以極刑。后經裴度、崔群等人的說情,最后被貶為潮州刺史。
韓愈反佛是在佛教勢力達于鼎盛的情況下進行的,具有比唐初傅奕反佛更為深刻的影響。史稱韓愈“素不喜佛”,信奉孔孟之道。他有感于安史之亂后藩鎮力量強大,中央政權削弱,又有感于儒學的衰微和佛、道的蔓延,曾寫下《原道》、《原性》、《原人》等論文。他在這些論文中認為,只有大力扶植名教,提倡忠君孝親的孔孟之道,限制佛、道的傳播,才能有效地鞏固中央集權的統治。他在《原道》中指出:“今其法曰:必棄而君臣,去而父子,禁而相生養之道,以求其所謂清凈寂滅者”;“今也欲治其心,而外天下國家,滅其天常,子焉而不父其父,臣焉而不君其君,民焉而不事其事”;“今也舉夷狄之法,而加之先王之教之上,幾何其不胥而為夷也”。意思是說,佛教背棄綱常名教,有礙國計民生,不合文化傳統,務必予以排斥。
韓愈反佛的出發點和立論根據,是為了強化中央政權的政治經濟利益,確立儒家文化的正統地位,比傅奕涉及的社會和思想問題要深刻得多。為了實現他的儒家政治理想,他在《原道》中提出“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的口號,試圖以行政手段徹底廢除佛教。這一思想為此后唐武宗的滅佛提供了重要依據。而他所提出的儒學獨尊和儒家“道統”,則對宋代理學的形成有明顯影響。
憲宗在唐中期還算是個有作為的皇帝。此后朝政腐敗,朋黨斗爭,國勢日衰,而唐穆宗、唐敬宗、唐文宗照例提倡佛教,僧尼之數繼續上升,寺院經濟持續發展,大大削弱了政府的實力,加重了國家的負擔。唐武宗繼位后,在整頓朝綱、收復失地、穩定邊疆的同時,決定廢除佛教。(《武宗本紀》,《舊唐書》卷十八)的唯一辦法。這是武宗決心滅佛的主要原因。
唐武宗即位后,武宗開始了對佛教的整頓。而趙歸真因曾遭京師諸僧的誚謗,常感“痛切心骨,何日忘之”(《宋高僧傳》卷十七),這時便利用武宗對道教的偏信,于宮中“每對,必排毀釋氏”(《佛祖歷代通載》)。他向武宗薦引了道士鄧元起、劉玄靖等人,以聲氣相求,同謀毀佛,加強了唐武宗滅佛的決心。
會昌三年(843)四月,朝廷“命殺天下摩尼師,剃發令著袈裟作沙門形而殺之”(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三)。會昌四年三月,以趙歸真為“左右街道門教授先生”,而“歸真乘寵,每對,排毀釋氏,言非中國之教,蠹耗生靈,盡宜除去。帝頗信之”(《武宗本紀》,《舊唐書》卷十八)。
時間
唐武宗滅佛,實始于會昌初年,而至會昌末年達到高潮。早在會昌二年(842),武宗已令僧尼中的犯罪者和違戒者還俗,并沒收其全部財產,“充入兩稅徭役”(《武宗本紀》,《舊唐書》卷十八)。會昌四年七月,敕令毀拆天下凡房屋不滿二百間,沒有敕額的一切寺院、蘭若、佛堂等,命其僧尼全部還俗。
會昌五年三月,敕令不許天下寺院建置莊園,又令勘檢所有寺院及其所屬僧尼、奴婢、財產之數,為徹底滅佛作好準備。同年四月,即在全國范圍內展開全面毀佛運動。僧尼不論有牒或無牒,皆令還俗;一切寺廟全部摧毀;所有廢寺的銅像、鐘磬悉交鹽鐵使銷熔鑄錢,鐵交本州鑄為農具。八月,下詔宣布滅佛結果:“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還俗僧尼二十六萬五百人,收充兩稅戶;拆招提、蘭若四萬余所,收膏腴上田數千萬頃,收奴婢為兩稅戶十五萬人。”(《武宗本紀》,《舊唐書》卷十八)同時還“勒大秦穆護、祆三千余人還俗”,以使“不雜中華之風”。
影響
從會昌二年(842)十月起,武宗下令凡違反佛教戒律的僧侶必須還俗,并沒收其財產。此后,武宗陸續下令限制佛寺的僧侶人數,不得私自剃度,限制僧侶蓄養奴婢的數量,很多寺院被拆毀,大量的僧侶被強迫還俗。會昌四年(844)二月,武宗降旨“不許供養佛牙”,同時規定:代州五臺山及泗州普光寺、終南山五臺寺、鳳翔府法門寺等有佛指骨之處,嚴禁供養和瞻仰,如有一人送一錢者,背杖二十;若是僧尼在這些地方受一錢施舍者,背杖二十。
到會昌五年(845),又開始了更大規模的滅佛。他下令僧侶40歲以下者全部還俗,不久又規定為50歲以下,很快連50歲以上的如果沒有祠部的度牒也要還俗,就連天竺和日本來的求法僧人也被強迫還俗。日本圓仁和尚在他寫的《入唐求法巡禮行記》中詳細記錄了這次“法難”的情況。 根據武宗的旨意,這年秋七月裁并天下佛寺。天下各地上州留寺一所,若是寺院破落不堪,便一律廢毀;下州寺院全部拆廢。長安和洛陽開始允許保留10寺,每寺僧10人。后來又規定各留兩寺,每寺留僧30人。京師左街留慈恩寺和薦福寺,右街留西明寺和莊嚴寺。天下各地拆廢寺院和銅像、鐘磬,所得金、銀、銅一律交付鹽鐵使鑄錢,鐵則交付本州鑄為農器,還俗僧侶各自放歸本籍充作國家的納稅戶。
如是外國人,送還本處收管。武宗這次大規模的滅佛,天下一共拆除寺廟4600余所,拆招提、蘭若4萬余所,僧尼26萬余人還俗成為國家的兩稅戶,沒收寺院所擁有的膏腴上田數千萬頃,沒收奴婢為兩稅戶15萬人,另外還強制大秦穆護、祆3000余人還俗。武宗滅佛沉重打擊了寺院經濟,增加了政府的納稅人口,擴大了國家的經濟來源。在“廢佛”的過程中,對其它外來的四教:祆教、摩尼教、景教和回教,也都采取了相應的廢除手段。凡國中所有的大秦寺(景教),摩尼寺,一并撤毀;斥逐回紇教徒,多半道死;京城女摩尼七十人,無從棲身,統統自盡;景僧,祆僧二千余人,并放還俗。
武宗滅佛的原因可能有多種。主要原因是當時佛教的勢力非常強大,唐武宗在他的旨意中說,佛教寺院的規模比皇宮還要大,十分天下財,而佛有七八,寺院不納稅,對國家財務是一個重大損失。同時僧人過多亦會影響生產活動,造成田荒民饑等后果,影響國家穩定。另一可能是唐武宗本人更加信奉道教,因此打擊佛教。由于毀佛成功,從而擴大了唐朝政府的稅源,鞏固了中央集權。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lishi/628154.html
相關閱讀:裴行儉是個什么樣的人-如何評價唐朝名將裴行儉
古人也有“簽名檔”:唐朝號為“花押”
榜下捉婿 宋代科舉造大批剩男剩女
楊萬春:唯一打敗李世民的人為何消失在歷史中
唐朝初年大齡剩女問題嚴重 連唐太宗都干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