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四維(1526-1585),字子維,號鳳磐,明蒲州風陵鄉人(今屬芮城)。 歷史
芮城縣屬于山西運城市,位于山西省最南端,南與河南相鄰,西與陜西接壤。
大禹渡坐落在芮城縣東南24華里的神柏峪內
四維生而穎異,年十五舉秀才,名列優等,督學劉某甚奇,稱其必為國家棟梁。
嘉靖二十八年(1549)鄉試,以第二名中舉。三十二年(1553)中進士,因其文章、書法兼優,入翰林院為第一名庶吉士。
三十四年(1555)授翰林院編修。十一年(1562)和四十四年(1565)兩充會試、同考官,分摹《永樂大典》副本。此時四維閉門讀書,窮詣博覽,深思考究,頗有成就。代袁文榮起草策士文牘,通古博今,計謀高明,被譽為“真博物君子”;為徐文貞考訂國策大計,對各種策論,陳述利害,理據充分,博得好評,對參政很有價值。隆慶元年(1567),《永樂大典》副本錄成,升右春坊右中元;实凼子v幄,以四維充任經筵日講官,他盡心答對,多所發揮,皇帝常竦意聽之。同年主持順天鄉試,不久升為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讀。
四維不僅擅長文辭,明習時事,而且風流脫灑,才智過人。他與楊博是同鄉,又是王崇古的外甥,楊、王二人久守邊陲,善談兵事,受其影響,四維亦熟知邊防事務,為首輔高拱所器重。高拱掌管吏部,
于隆慶三年(1569)破格提拔他為翰林院學士,升任吏部右侍郎,參與朝政。
歷史
四年(1570)十月,侵擾邊疆的蒙古漢那吉歸降朝廷,總督宣大、山西軍務的王崇古將此事上奏朝堂時,朝議紛紛,相持不決。四維竭力支持高拱、張居正同韃靼首領俺答和好的主張,遂使和議成功,邊民通商貿易,發展經濟。高拱重其才,旋轉升他為吏部左侍郎。因四維辦事從快從急,要求嚴格,竟受到同事的猜忌,從中干擾,使其無奈,自請辭職,以疾乞歸。 歷史
六年(1572)春,皇帝出閣講學,召四維充任東宮侍班官,協力詹事府,后即掌管府事兼教庶吉士。同年夏,穆宗死,張居正逐高拱,代為首輔。四維復引疾歸。
萬歷二年(1574)明神宗詔四維以原官,仍掌管詹事府事,充任《世廟實錄》副總裁。肅皇帝在位長久,章牘浩繁,諸司檔案資料缺軼。四維極力搜集整理,自嘉靖十年以后的朝章、軍務、國賦、人事等資料,皆井然具備,深得張居正的賞識。
萬歷三年(1575)三月,居正請增置閣臣,引薦四維出任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參預機務。四維侍皇帝講讀于便殿,神宗以其器度不凡,賜予“一德和衷”四個大字。四年(1576)充任重修《會典》總裁官。
五年(1577)主持會試,肅皇帝《實錄》成,加太子太保,晉文淵閣大學士。
六年(1578)春,主持神宗婚禮,勞加少保,晉武英殿大學士。
八年(1580)一品滿考,加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
十年(1582)以決策功,晉兼太子太師。 歷史
張居正主持國事之初,軍政財壞,國庫空虛,農民起義此伏彼起,危機嚴重。四維極力支持張居正的一切政令主張和改革措施,執行“得盜即斬”的鎮壓手段,推行“一條鞭法”賦稅制度,裁汰冗員,減少支出,防御韃靼,浚治黃淮等,并且取得成效。
萬歷十年,張居正死,四維即為首輔,累官加至少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張居正執政時,以嚴刑、峻法、治理朝事,但亦結怨甚多。反對居正的人,遂與宦官內外勾結,朝議鼎沸,政令難行。
四維見怨恨居正的人甚多,決定以寬大從事,安定人心,遂乘神宗生子之際,勸皇帝放寬政策,蕩滌繁苛,施惠天下,并使受居正排擠或罷官的重要人物復職。自是朝政稍變,言路始開。但宦官依然驕橫,司禮太監馮保因兩宮徽號封己為伯事,受到四維極力反對,即謂四維與吏部尚書王國光同鄉相厚,進行構陷,嗾使御史曹一夔劾國光,并向四維發難,神宗怒斥他:“元輔忠臣,御史何得妄言!庇窂垎栠_復劾,被降職調出。后四維門生李植與言官共同上疏揭發馮保罪狀,神宗震怒,曉諭四維擬旨:“奴輩盜我威福,久其急誅之”。于是馮保及其黨羽皆逐,朝事大變。四維居恒簡重,至臨大事、決大疑,迎刃而力斷,志在扶危定傾,安利國家。 歷史
一次云南給朝廷輸送貢金誤期,神宗欲加罪地方官吏,經四維上疏而止。又詔取云南舊貯礦銀二十萬兩,他又諫止。神宗欲下詔江西制陶瓷器物十余萬件,而且要求樣式奇巧,難以完成,四維又極力諫止。
萬歷十一年(1583)其父嵋川公亡,四維將歸里服喪,辭朝廷于文華殿,勸神宗以法祖、孝親、講學、勤政、清心、寡欲、惜財、愛民,保終如始。四維帶病匍匐奔喪,日夜兼程,廢寢忘食,道病幾殆。剛至家,后母胡夫人亦亡,兩弟又亡,悲痛交集,帶病致哀服喪。
十三年(1585)十月,四維服喪將滿,病歿于家。神宗聞卒震悼,輟一日視朝,遣官治葬事,贈太師,謚文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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