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是一個非常矛盾的朝代,一方面是理學盛行,整個社會對女性的性禁錮達到了頂峰,女性裹小腳,再也不可能看到穿唐代那樣露胸裝的良家婦女,女性拋頭露面成為一種不光彩的行為;另一方面世風日下,社會風氣對男性的性享受又極度縱容,春宮畫、色情小說幾乎到了泛濫的地步,是一個名符其實的“性開放”時期。
明代不僅妓院不比任何一個朝代少,尤其奇怪的是竟然還有公開的男妓院!皳f正德年間,北京已有男院之設,懸‘長春院’匾額;而女妓居所,則稱‘不夜宮’??蓋取意于蘇東坡詩:‘風花競入長春院,燈燭交輝不夜城’”。明代小說《弁而釵》就對此做了詳細的描述,這是我目前看到的唯一描寫公開的男妓院的小說。雖然只是小說家言,故然有虛構的成分,但我們至少可以對此有一個大概的了解。我想這篇小說至少可以告訴我們以下這些信息:
一、男妓院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在京未帶家屬的官員。這一點,小說中交待的非常清楚。小說中的這家男妓院叫“南院”——“此南院乃眾小官養漢之所。唐宋有官妓,國朝無官妓,在京官員,不帶家小者,飲酒時,便叫來司酒。內穿女服,外罩男衣,酒后留宿,便去了罩服,內衣紅紫,一如妓女也”。
明太祖朱元璋曾發布詔令:“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媒合之人減一等,若官員子孫宿娼者罪亦如之!泵餍谝院螅锰偌,禁令更加嚴格,無論官員或讀書士子,凡有宿娼的,或稍有邪行,輕則貶謫,重則加以褫革,永不錄用。也就是說公務員不準嫖妓,于是那些在京師當官又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沒有帶家眷的百官,只好鉆法律的空子,不敢上青樓,只好下南院了,正如水路走不通,只好走旱路一般。小說中李又仙所接的客人“頭一個姓洪,真定府人,舉進士,河南綠衣縣知縣,住一月,得銀一百;金鐲一對,重五兩;金簪一枝,重一兩;衣十套,價銀二十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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