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記憶方法網-免費提供各種記憶力訓練學習方法!

生命與健康的權利

編輯: 路逍遙 關鍵詞: 八年級 來源: 記憶方法網


生命與健康的權利
目標
1、初步了解人格權的基本內容,知道生命健康權是首要的人格權;懂得人身自由權是人格權的一部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知道法律保護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及相關法律,了解法律對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護。
2、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能夠正確區分哪些行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行為。
3、懂得生命的價值,熱愛生命,珍愛生命,遠離暴力。增強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權。
重點
人格權的基本內容,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權。
教學難點
人格權的含義。
教學方法
情境教學
教學用具
投影儀
導入:人的生命是寶貴的,但在我們的生活中經常會發生隨意踐踏他人生命的行為,下面我們就看一則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例。
活動一:
投影事例一:兩兄弟遇害
因為過古爾邦節,2005年1月26日上午,住在烏魯木齊市卡子灣的小杰一家到住在烏市克拉瑪依東路的表哥家走親戚,當日,兩個七、八歲小兄弟一塊出去玩耍后失蹤。36天后,兩兄弟被找到,但兩個原本歡蹦亂跳的小生命卻成了兩具冰冷的尸體。家人發現小杰和表哥的面部有被擊打后的痕跡,青一塊紫一塊,還有血跡,胳膊上有七八個煙頭燙過的痕跡。據警方估計,兩兄弟是被罪犯誘騙、綁架,后又虐待致死的。兩兄弟的家人傷心欲絕,要求警方盡快緝拿兇手,將其繩之以法。警方將犯罪嫌疑人抓獲,依據犯罪事實,他們依法受到了法律的嚴厲制裁。
請同學們思考:三位犯罪嫌疑人為什么會依法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他們侵害了兩位小兄弟的生命)。
從法律上講,兩位小兄弟擁有的生命健康的權利受到了侵害?生命健康權指什么?保護公民的生命健康權有什么意義?我國法律是如何保護公民的生命健康權的?下面我們就學習第三的內容。
板書:第三 生命健康權與我同在
一、生命與健康的權利
通過前面的學習,我們知道了我國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這些權利涉及政治、經濟、化等各個方面,涵蓋家庭生活、學校生活、社會生活等諸多方面。在這些權利中,哪項權利是最基本的權利呢?閱讀教材第24-25頁內容及相關鏈接。
活動二:
投影事例二:投票選“小偷”
一天,某市服裝技校的一女生寢室丟了東西,學校查了半天也沒查出誰是小偷。于是校長、老師和幾個班長一合計,決定采取投票選舉的辦法,把小偷給選出。該校校長說:“我們就一個無記名投票選舉,看看到底誰是大家公認的小偷?”選舉結果顯示,共有6位同學榜上有名,根據選舉結果,“票數最多的處罰最重,票數少的處罰最輕!
思考:⑴你如何看待該校的這種做法?(侮辱人格,傷自尊)
⑵被評為“小偷”的同學可能會怎么想,會怎么做?為什么?
(會覺得委屈,覺得有失顏面,痛恨學校校長、老師?赡軙霈F輟學、報復、自殺等過激行為。之所以會這么做,是要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
⑶在上述兩則案例中,你認為被損害的行為有哪些不同點?有哪些相同點?
(兩兄弟是身體受損害,被評為“小偷”的同學是精神受損害。相同點是都是人身受到侵害。)
(4)結合案例和教材,你能說出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是什么嗎?它的含義是什么?包括哪些內容?
人格權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它是指做人的權利,包括生命健康權等物質性人格權和自由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精神性人格權兩類。
板書:1、人格權的含義和內容
我們每個人要想真正作為一個人存在,并同他人協調地共存,就必須具有人格權。人格權作為人權的一部分,他與生命相伴,由每個人單獨享有,更不可與我們的人身相分離。
投影顯示:

我國憲法和民法通則確認了公民獨立的人格權,它告訴我們:每個公民有權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自己獨立自主的活動而充分實現自身的價值,探尋選擇最符合自身本性和意趣的生活方式,充分感受人生的意義和自我的存在。人格權對我們說為什么如此重要?
(沒有了人格權,人的生命就會被隨意踐踏,人就會喪失生存的權利,喪失做人的尊嚴,自身的價值就無法展示,生命也會失去意義,社會也會無法向前正常發展。)
活動三(投影顯示):
材料一:如果健康是“1”,名譽、金錢、友情、愛情、地位等都是“1”后面的“0”,有了“1”,這個數可以是十、百、千、萬乃至無窮大,若沒有“1”,即失去健康,后面的一切再多也是“0”。
材料二:有一首詩:生命誠可貴,自由價更高;若為自由故,生命皆可拋。
思考:(1)這兩段材料分別說明了什么?
(材料一說明對每個人說,生命和建康都是非常重要的,在人的所有財富中是首要的,沒有生命和健康就沒有一切。材料二說明自由對每個人說,同樣有重要的意義。
(2)在這里,我們所說的自由主要是人身的自由,為什么人身自由對我們同樣重要?
(人身自由權是我們參加各種活動,充分享受其他各種權利的基本保障。沒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難以保障。)
(3)關于公民的人身自由權我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見教材。略)
板書:2、生命健康權是首要的人格權
(1)公民的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
(2)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在人格權中,生命健康權居首要地位,那么,我們如何維護自己的這項權利呢?
活動四:小組合作學習
投影顯示:將教材第24頁三幅圖改變成一個合情合理的故事,并表演出。
(1)評價故事中主人公的行為。
(2)請你出主意,他們該怎么辦?
礦主制定霸王合同和搞惡作劇的同學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權。他們應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我國有哪些法律保護公民的生命健康權?
憲法、刑法、民法通則、治安管理條例處罰法等
板書:3、法律捍衛我們的生命健康權
(1)公民應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生命健康權
通過前面的學習,我們懂得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我們應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我們未成年人生理、心理不成熟,社會經驗不足,生命健康權最易受到傷害,那怎么辦?
閱讀教材第26、27頁事例及相關鏈接。
思考:我國法律明規定禁止使用童工,說明了什么?
說明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權受到國家法律的特殊保護,我們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2)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權受到國家法律的特殊保護
小結:略
說說你身邊有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全的行為。
(家長的暴力、雇傭童工等)
“兩兄弟的家人要求警方盡快緝拿兇手,將其繩之以法”,你知道我國有哪些法律有保護生命健康權的內容?
(憲法、刑法、民法通則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規)
幾名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的嚴懲,這說明了什么?
這說明我國法律保護公民的生命健康權,法律對于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違法犯罪現象予以嚴懲,尤其是嚴懲嚴重摧殘未成年人安全和健康的違法行為。
附:阜康礦難資料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3人遇難、4人受傷的阜康市“7•11”礦難相關責任人已受到嚴肅處理。
原阜康市副市長、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副主任劉小龍,對這起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且被查出受賄和收受禮金13萬余元、以他人名義購買卡車用于運煤獲利約16萬元,已于2005年9月6日被阜康市檢察院批捕。
原阜康市經貿委主任羅金榮,因涉嫌玩忽職守和受賄兩萬元,于2005年8月19日被昌吉回族自治州檢察院刑事拘留,后因病取保候審。
阜康神龍煤礦礦長姜金鵬等6名神龍煤礦管理人員因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于2005年七八月被阜康市檢察院批捕。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chuer/47650.html

相關閱讀:開放的胸懷
第四課 老師伴我成長教案
第九課 一步之遙 教案
相親相愛一家人教案
《換位思考 與人為善》教學設計


国内精品久久久久久久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