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請了一個加大的女同學為我補習英文,這段時間內,我把全部精力花在英文上,每天早起必讀舊金山紀事報,另外還訂了一份《展望》周刊作為我的精讀材料。《韋氏大字典》一直不離手,碰到稍有疑問的字就打開著字典來查,四個月下來,居然字匯大增,讀報也不覺得吃力了。
學習文章時多做大聲朗讀,不做任何翻譯,每天學一課,就個人感興趣的題目寫一些散文,在老師的監督之下修改它們,把她們背誦下來,然后在下一堂課上朗讀前一天寫改過的作文。此外,這個牧師的兒子每個星期天還去兩趟英國教堂。去干嘛呢?因為學費昂貴,而在英國教堂里可以免費多說地道的英語,“不管那教士說什么我都一個字一個字的跟著他小聲的重復。每次去教堂,我都隨身帶著一本書,下雨也不例外,以便從那里面背誦一小段。每次我去郵局趕上排隊我都一邊排隊一邊讀書。就這樣我就逐漸改善了我的記憶力,結果三個月以后,我就能在每天的課上逐字地對我的老師輕松背誦二十頁長的英語散文(把它們仔細地讀三遍之后),我用這種方法熟記了《維克菲爾德的牧師》和《伊萬荷》全書。由于對自己提出過高的要求,我晚上睡著的時間很少,就把夜里醒著的時間全用來在腦子里復習當天晚上學過的內容,記憶力在晚上比白天集中得多,所以這些夜間復習經過證明也極有價值。
一個留學生的方法:
1. 上課跟隨老師(真正使用英文的),哪怕開始時僅僅是聽,用英英詞典,徹底忘掉中文解釋。
2. 語言是交流的產物,一定要多交流,多說。
3. 多接受像電視一樣的視聽刺激,培養領會中心意思的能力
4. 多看報紙,多讀書
5. 生詞要多多朗讀,條件再差也要自言自語
6. 忘記語法!記住語言是一種習慣!不是先有語法后有語言,而是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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