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現問題 亦即發現事物的矛盾,包括已有知識經驗與新課題的矛盾,課題內部矛盾,不同學習材料之間的矛盾等。
(2)明確問題 發現問題是思維之初始過程,還必須對問題加以明確,找出問題的癥結所在,并予以正確表達,這與一個人的觀察力和思維力密切相關。
(3)提出假設 明確問題之后,為了解決問題,可以運用已有的知識經驗和現成材料,對如何解決問題提出各種方案、假說、方法,要盡力想出各種可能性,但要有一定依據,不能亂想。
(4)驗證假設 對提出的假設在理論和實踐中進行雙重論證,以明確其正誤,并加以完善。
(5)形成結論 假設經證實后,可據此作出結論,有的結論往往是多次反復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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