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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什么方法背單詞

2007/3/19 16:52 作者:jiyifa逍遙 本文已影響:9829人 
?吹接⒄Z雜談里有朋友問“快考四/六級了,該怎么辦”,或者“怎么才能學好英語”之類一下說不清的問題。實際上既然說不清,不如把問題化整為零,成為一個個具體的問題。背單詞無疑是英語學習中最具體、最實在、最類似于體力勞動、最讓人痛恨不已的一個環節。
  
  按說學語言是件輕松愜意的事情,因為語言是活的,在單純的文字和發音的背后有深厚的文化根基和無數的藝術作品支撐,如果說寓教于樂是可以實現的話,在學語言的過程中實現是最方便的。但是,背單詞的巨大工作量總是讓人頭疼,成為英語學習中揮之不去的陰影。當然,也總有人說,單詞是不必刻意去背的,只要看到的時候積累就可以了,不過對于多數人來講,不跨過單詞這道坎,就不具備閱讀原版英文小說、資料和《紐約時報》、《時代》這類主流媒體的能力,也就不能領略英語世界的無限風光,而埋頭于課本英文和考試英文中的結果,往往是興趣大大削減,對英語究竟有多大用處產生懷疑。
  
  事實上,通過大學英語四級時你的英語水平可能與高中畢業時相比并沒有本質的提高,語法方面更沒有多知道什么東西,僅僅是多背了幾個詞而已。而有了一定的詞匯根基,才能擴大接觸面,擴大閱讀量,從而在更高的層次上去追求“語感”那令人感覺玄而又玄的東西。興趣是學習之本,但是若斗大字不識一筐,或是閱讀一本興味盎然的小說時常為生詞所累,求助于字典和文曲星,談何閱讀的興趣?于是興趣的得來就矛盾地和枯燥的背單詞相聯系了。
  
  我既曾捧著字典閱讀一個詞條的所有解釋,并力圖通過例句解決某些意思古怪的單詞;又曾一天掃過幾百單詞,囫圇吞棗,不求甚解。做了很多的嘗試。因此我想用幾個問題的形式,談談我的感受,或有偏頗,但朋友們討論討論也是有益的。


  怎樣才叫認識一個詞?
  
  
  有些詞見到認識,卻未必能用得起來,可稱之為被動詞匯。有些詞我們能寫會用,也就是主動詞匯。顯然對一個人來講后者是前者的一個子集。增加主動詞匯量,恐怕除了閱讀之外,非得常寫常練常用。而被動詞匯量的增加,就與前面說的擴大閱讀面,增進興趣密切相關了。
  
  單就這個被動詞匯量而言,到底怎樣才算認識一個詞呢?用過單詞卡片的人,往往是這樣背單詞的:先看正面的英文單詞,努力去想中文意思,然后翻過面來,看中文回想英文。在這個過程中,由英文到中文是幫助你領會詞義,有其必要性,而由中文到英文的那個第二個過程其實也就是幫助記憶,不能加深理解,也不能增加主動詞匯量,因為用英文作文時,是應該盡量不用中文思考的。所以由中而英這個步驟相比之下并不重要。
  
  認識了一個詞之后,要追求的感覺不是能在心中默念出中文意思,念英文意思也不行,而只是一個感覺。比如,develop算是個什么意思?我想,最好的理解不是“發展”二字,也不是字典上那種種或英或中的解釋,你不妨用手在空中向前或向上一揮,就是這么個“感覺”而已。而那些所謂的解釋,也只是一個渠道,用來讓人獲得這樣的感覺。這個感覺是簡單的,準確的,甚至一個“感覺”可以覆蓋多個在字典上解釋。舉個再熟悉不過的詞,“or”,我們剛接觸到這個詞的時候,給出的解釋是“或者”,過了些日子,我們又知道還有“否則”的意思。而如果我們頭腦中的對or的感覺就是一個“選擇關系”,就會發現,or做連詞,在兩種情況中間作出選擇的時候(“快去拿錢,否則干掉你”),不就是否則的意思了么。字典上出現的很多一詞多義的情況,都可以這樣歸結為一個“感覺”。因此,我們所說的背單詞,真正的意思不是去背它的解釋,而是獲得這樣一個感覺。就好像我現在在鍵盤上打字,幾乎是我想到什么音,手就自動地去按了那幾個鍵,至于鍵盤上那幾個字母鍵的位置,我還真需要想想才能說出來。
  
  經常有人抱怨閱讀速度不夠,考場上做題來不及。實際上你的閱讀速度,在你背單詞的時候就已經打下了基礎。如果單詞不熟,閱讀時還要停下來想想意思,甚至是先想了中文解釋,再用這個解釋生成所謂的感覺,那么速度當然就沒有保證。由此說來,對于一個詞,并非只有認識與不認識之分,在認識的詞中間,依熟練的程度,還要分好多檔次。


  要看英文的解釋,還是看漢語的?
  
  
  有了上面的話就知道,英文解釋和漢語解釋,都是為了一個形成感覺的最終目的服務的,渠道而已。因此,哪個方便就用哪個。
  
  然而,對于多數的動詞、副詞、形容詞之類抽象的詞匯,用英文往往更能解釋得準確,表達出詞的原義。另外很重要的一點是,英語是強詞性的語言,漢語是弱詞性的,用漢語解釋英語,常常連詞性都難以搞清。對于動詞,英語解釋更為重要,一般情況下,一個動詞的英語解釋是相當準確的,就是說,你找來一句包含這個動詞的話,用字典上找來的英語解釋替換此句中的動詞,是完全可以的。比如:consist的一個英文解釋是 “to be composed or made up”,如果你知道be composed或者made up后面應該接of,那你就自然知道,consist of是常一起使用的。這種好處,是閱讀中文解釋萬萬得不到的。
  
  而對于一些名詞,有時中文解釋也就足夠了,hedgehog是刺猬,非常清楚,而“any of a subfamily (Erinaceinae) of Old World nocturnal insectivores that have both hair and spines which they present outwardly by rolling themselves up when threatened”這個解釋,看了也不知是什么吧。
  
  翻看比較一些英漢和英英字典也能發現,同樣的一個詞,在英英字典中的解釋可能條目要比英漢字典中少,這也是因為,英語解釋英語比較方便,很多意思可以歸結成一個。


  是深究詞義,還是不求甚解,用什么方法背單詞?
  
  
  過去聽說過有人跑到操場上,手捧一本英語字典念念有詞,就是那種背字典的狂人。我剛知道的時候,當然是嗤之以鼻,覺得這種學習方法真是腐朽不堪,笨得一米?墒呛髞砦野l現,雖然這種人丟了面子,但是英語水準確實也得到了提高,跟當初只嘲笑他們的那些同學比起來,也漸漸拉開了差距。于是我得到的結論是:所謂背單詞,關鍵還是得花時間上去,勤快一些,與此相比,手段和方法甚至是次要的。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我見過太多的人,花在“單詞怎么背”這個問題上的時間,比他真正用來背單詞的時間還多。而且,在沒有用心背過之前,聽別人講應該如何如何,也是只能知道皮毛,等到你真的痛下苦心把詞匯量頂到一萬以上的時候,會發現很多適合自己的方法。當然,也許這個時候你已經并不需要把很多時間花在單詞上了,但有什么辦法呢,這又是學習中的一個悖論。
  
  其實不同的方法,也都有不同的好處和缺點,根據你的需要和喜好選擇也可以,僅僅是為了體會比較一下而全都試試也可以。高中的時候,課本上的生詞不多,我們把他們的用法和不同的詞義都弄得很清楚,直到上大學很長時間后,我也是這么背單詞的。弄清一個詞的拼寫,發音,意思有幾個,都是什么,如果是動詞的話,還要看看是什么樣的用法,常和什么介詞連用,等等。這個方法很傳統也很花時間,但是這樣一番研究下來,獲得一點“感覺”是不成問題的。很多人抱怨說,自從上了大學,就沒有好好的背過單詞,以至于讀文章時,能很清楚地分辨出哪些詞是高中就學過的,哪些是大學里才弄得半生不熟的?梢,那些“深摳”過的詞,給我們留下的印象是很深的,感覺也比較好,在閱讀的時候,它們不會成為那種雖然能想起意思,但讓人覺得像是塊絆腳石的東西。
  
  但是這種方法最明顯的缺點就是限制詞匯量的增長速度,往往用功地練習了一段時間,拿起一本英文書,或打開一個英文網頁,還是滿眼的生詞,這一刻受到的打擊,無異于否定長時間的辛苦。而且,如果什么有趣的東西都看不懂,這英語學起來還有什么意思。于是,詞也可以這樣背:拼寫我不要知道,發音糊涂一點也可以,意思嘛也不求全,知道一個就可以,用法就等到讀文章見到的時候再說?傊,第一種方法背單詞就像去深入了解一個人,而這種嘛,混個臉熟而已,見面知道是誰。到閱讀的時候可以大言不慚地說: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跑!這樣做的結果是,無論看什么東西,都會感慨說,呀,這不是我昨天剛背過的那個詞嗎。如果這時候還能想起那個詞的意思,就自會美滋滋一小會。這時你會發現,閱讀時碰到自己見都沒見過的詞的概率已經不大了,但是很多時間要花在回憶上面。只能想辦法多多見面,以求一來生,二回熟了。
  
  無論用哪種方法,我想兩點是必要的。一是要及時復習,二是要常常給自己接觸英文的機會,意在尋找那種“美滋滋”的感覺,鞏固所學。而且即使是用囫圇吞棗的快速方法背詞,也應該時不時翻開字典,仔細研究幾個詞的意思。


  怎樣短期內記住大量單詞?
  
  
  上面說了背單詞可快可慢,各有所長,亦有所短。不過細嚼慢咽的方法我們多數人中學以來已操練多時,可謂輕車熟路。相比之下,要在短時間內記住大量的單詞就更需要一點技巧。主要就是針對增加被動詞匯量而言的。
  
  艾賓浩斯記憶曲線現在經常被提及,雖然它在某種程度上充當了商家炒作的作料。但是就這個東西本身而言,倒是實實在在的統計科學的產物。人的記憶就是這么個類似指數曲線的規律,在你剛剛看過大量的單詞之后,短期內會忘掉其中的大部分,而遺忘的速度是在逐漸下降的。所以,越是新近學習的東西,越要抽出時間復習一下。督促自己復習,可以用一點技巧。
  
  比如你想背一本TOEFL詞匯,有整整幾十個Word List?梢韵葴蕚湟粡埲諝v,上面每一天都對應著一個格子。如果某一天你背了List 1,2和3,就在那天的格子中寫上“1,2,3”,然后再朝后面一格格數過去,在后面第1,2,4,7,15,30天的格子里都寫上“1,2,3”。然后,以后每天在背單詞之前,都先看看這一天的格子里寫的數字,把相應的詞匯復習一下。背了新單詞之后,把復習的日期填到表中。這樣,其實就是用一種程序化的方式貫徹了記憶曲線的意圖。每天背多少新的單詞,究竟要不要背新單詞,可以根據這一天復習的工作量有多大而定,我不是很贊成在制表之初就把每一天新單詞的工作量制訂好,因為那樣你會發現,幾天過后,光是復習舊單詞就夠你受的了。注意,重要的是復習,即使沒有時間背新的單詞,也要把要復習的單詞看上一遍,不復習就等于前面根本就沒有背過。
  
  至于每次背新的單詞可以背多少,我看是不必強求的。一般來講,詞匯量尚小的人,一次可以記住的新單詞不會太多,二三十個也就可以了,而對于已經有一定詞匯基礎的人,有了詞根詞綴同義詞的幫助,加上對詞形的熟悉,一次背上百個新單詞,也是可以的。
  
  另外,我們背單詞的時候常常擔心一回頭就把眼前的這個詞忘了,所以就在一個詞上停留很長的時間。如果用上面的這個方法的話,初次背新詞的時候也不必看太多的時間,因為后面復習的支撐是相當有力的。至于復習的時候,只要看看單詞,想想意思就可以了。每次背詞的時間要短,避免耽誤了整體的復習周期。


  怎樣領會那些特別抽象的詞?
  
  
  我想,兩種語言的不同,不僅在于表達同一個意思的時候采用不同的音和不同的字。一個詞的意思,往往是很難在另一個語言中找到完美的對應的。用一個漢語詞來解釋一個英語詞,不是限定的范圍過大,就是過小,要么就是有偏差。就好像你把一張半透明的中國地圖覆蓋美國地圖上,西藏的位置,好像和加利福尼亞差不多,可是,西藏就等于加利福尼亞么?于是,那些與我們腦中現有的漢語語義結構對應得比較好的詞,就好理解一些,hedgehog就是刺猬,沒什么疑問。而有些詞在漢語中找到個理想的對應就難一些了,比如access,既有出又有入的意思,總之就是個通路,還有像available,也是比較難理解的。這類詞不但理解上有困難,應用的時候,也難以得心應手。
  
  林語堂是最鼓勵利用句子來學習單詞的,他說只有放在句中,才能體會一個詞的真正意思,實際上也就是說,我們應該依照那張英語地圖來學習單詞,乃至于英語本身。我們的語言教學是這樣的,用單詞、語法、讀音,等等東西把渾然一體的天然語言劃成支離破碎的小塊,也許這樣裝進我們的腦子才方便一些。可是等到了我們要說要寫的時候就會感到出奇的困難,因為我們在說寫之前還要做這個組裝的工作,浪費了大量的時間。所以我覺得,如果有精力的話,盡量學習些整塊的語言,是非常有利的。比如,到現在我也說不清楚,rid這個詞算是什么意思,但是我知道get rid of,就姑且算自己認識這個詞了。
  
  我前面說到的背詞時注重“感覺”而不是解釋,也是對付抽象詞的一個途徑,而且事實上,這也就是努力在你腦中構建一張英語地圖。這張地圖的,不僅可以為以后你遇到的單詞在頭腦中更快地找到嵌入點,對以后的說和寫的幫助,可以說是“致命”的。所謂語感,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就是這張圖了。
  
  另外,為了給快速找到解釋不清的單詞的“感覺”,使用一個載體,是非常方便的?催@個單詞lithe,要是查字典,上面寫:柔軟的,易彎的。好吧,沙發是柔軟的,可我們能說沙發lithe么?不如直接看看lithe修飾些什么詞:a lithe dancer,a lithe athlete。于是,與其背下生硬的解釋,不如看到lithe時,腦中出現一個體操運動員的形象,來得更貼切方便。有時候,字典上有些插圖,也是有利于理解一些名詞的,并不是因為這本字典比較低幼。chevron這個詞,恐怕無論怎么說,也是難以讓人清楚的,可是如果你打過“紅色警戒2”,注意到一個戰功顯赫的小兵身體下方隨著叮當一響出現的那個黃色v形標記,就會立刻明白,什么是chevron了。
  
  再比如,我們常說jacket是“夾克衫”,不過西人頭腦里的那個jacket和我們常說的“夾克”,還是有點區別的哦。


 詞根和詞綴有多大用處?
  
  
  劉毅說,漢字有偏旁部首,英文也有,就是詞根詞綴。還記得我上初中時,第一次看到picture這個詞的時候,感到相當的奇怪,覺得這個詞從拼寫到發音,都是讓人摸不著頭腦。但鑒于我是個用功的孩子,于是我硬著頭皮“P-I-C-T-U-R-E”地一遍遍地念,終于無比熟練地記住了這個詞。直到今天,我拼這個詞的時候,心里還會這樣傻傻地念一遍,F在回頭想想,這孩子可真夠笨:-pic-當然就是和畫有關,depict就是證明,-ture是個名詞后綴,departure,furniture,這種詞不計其數。如果當時我能這么想,picture簡直就不算生詞了。當然,這是倒因為果的說法。我的意思是說,詞根詞綴對背詞的幫助,毋庸置疑,F在市面上講詞根詞綴的書不少,而我覺得,其實倒也不必太著急捧起一本書,馬上學會大量的詞根詞綴,因為花很多時間記了很多詞根卻忘了單詞本身,又是一個手段壓過目的的失誤。不如在背詞之前,看看其中是否有似曾相識的成分,在背詞之后,想想這些詞里是否有什么共通之處。這樣比完全依賴別人直接告訴你,多了些樂趣。另外,懂得的詞根詞綴和自己的詞匯量,總有個正比關系,而這個正比系數,太大或太小都影響效率。
  
  詞根其實也并不好記,因為它們往往和常見的同義詞在形式上南轅北轍。歐洲大學里還講拉丁語的那會兒,盎格魯-薩克遜人還沒有今天這么風光,他們的語言也不登大雅之堂。所以今天英語中特別書面的那些“大詞”的詞根,常常來自拉丁語、希臘語等等。就象“腳”文言里說“足”,foot對應的詞根是-ped-。dog是狗,犬科的卻是canine;cat是貓,貓科的卻是feline。然而,歐洲各國語言雖然各不相同,這些拉丁、希臘詞根,很多卻是通用的。所以,這些詞根雖然給我們造成了一定的麻煩,卻是歐洲文化的一道血脈。而一旦對這些詞根有了感覺,記單詞、猜生詞的能力就不可同日而語了。
  
  比如,uni- bi- tri- quadri- penta- hex- hepta- octo- ennea- deca-,這十個前綴,會不會給你一到十這十個數字的感覺呢?


 背單詞,真的是那么枯燥么?
  
  
  “背”這個東西,總是離不開重復的,重復和枯燥,幾乎就是同義詞了。人總是憎恨單調乏味的東西,這是難以改變的。但我個人的感覺,背單詞并不是全無樂趣,除了詞匯量提高后閱讀時的暢快淋漓外,在記一個新單詞之前和記下了一定數量的單詞之后,也就是機械記憶的前后,我們還有些分析和總結工作可作。這種工作常常很有意思。初見一個詞的時候,我總要看看它的結構,是不是似曾相識的成分。而已經記得的那些詞,常常有意思相近的,這時又要翻開字典,研究一下它們究竟有沒有什么細微的不同之處。還不妨想想,同源同根的詞匯,是如何衍生出截然不同的意義的。
  
  另外,所謂詞源(etymology),也是個有趣的東西。我曾見有個美國作家動情地寫道,詞匯是我們的民族和文化的財富。就像我們使用的方塊文字,包含著千萬年前的先人對事物和圖騰的描繪一樣,一個現代英文字,也保留了西方文明從兩河流域到希臘羅馬,直到踏上新大陸的足跡,F代人往往很難想象,已經計算機化了的,在電線中流動的文字信息中,就有無數的“名勝古跡”:
  
  希臘神話的國王Tantalus,受懲罰站在沒頜的水中,頭上就是結滿果實的樹枝。但他低頭喝水水就退了下去,抬頭吃果果又移開來。如今的動詞tantalize(逗弄),就來自這個倒霉的國王。
  
  而后希臘人建立了自己的城邦,展開人類第一次的民主試驗?伤麄冋垇碇贫ǚǖ涞娜薉raco,是個不折不扣的書呆子。依照他制定的法典連偷東西都會被殺頭,以至于draconian成了嚴酷的同義詞。
  
  到了法國大革命,熱衷人道主義的Guillotin醫生為了讓殺頭這個過程迅速,以便減少死刑的痛苦,發明了斷頭臺?墒请S著革命推向激進,無數無辜的人被推上斷頭臺處死,好心的醫生就隨著人們對guillotine(斷頭臺)的憎惡臭名昭著了。
  
  在大洋的彼岸,美國人卻建立起了公正的司法制度。但是富有想象力的官員Lynch,在他自己的小鎮推行一種不經公正審判就對犯人行刑的“麥當勞司法”,于是他也一不小心臭了名聲,lynch成為民眾私刑的代名詞。
  
  再過幾十年,愛爾蘭的英國地主Charles Boycott不肯服從法律,降低地租,大家聯合起來抵制他,直到他跟誰都沒有生意做,連東西都買不到。如此一來,很多人都學會了boycott(聯合抵制)這種做法。
  
  這時在美國,有個養牛的Maverick先生,不像其它的同行一樣在自己小牛的屁股上烙個印,偏偏要與眾不同,說你們都烙我就不用烙了,屁股沒印的就是我的牛。從此人們要說別人特立獨行,就說他maverick。
  
  看,在日常的話語中,就有許多故事。單詞是活的,它們從歷史中誕生,又在人們的嘴里和筆下傳播、變化、繁衍,或者死亡。反正,我每次知道了這些古老而生動的故事時,總想要感嘆一句:
  
  "Words are f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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