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屆高考歷史復習單元測試題(附答案)
人民版歷史2012屆高三單元測試56
民主與專制的思想淵
(時間:90分鐘 滿分100分)
1.下列材料:
材料一 法律的目的不是廢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護和擴大自由……哪里沒有法律,哪里就沒有自由。
——洛克
材料二 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
——孟德斯鳩
材料三 人生而自由,但無往不在枷鎖之中。
——《社會契約論》
請回答:
(1)材料一中洛克的思想主張是什么?
(2)為了防止“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孟德斯鳩提出了怎樣的解決方案?
(3)盧梭《社會契約論》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解析:本題以近代啟蒙思想為主題,考查學生分析理解材料的能力。解答第(1)問,注意審材料;解答第(2)問時,注意孟德斯鳩“三權分立”主張的具體內容;解答第(3)問時,注意結合教材,進行提煉,要點清晰,言簡意賅。
答案:(1)法律和自由不可分。(2)孟德斯鳩提出了“三權分立”的學說。把國家權力分為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三權分別屬于議會、國王和法院,以達到權力的相互制約和平衡。(3)盧梭認為人是生而平等的,為了實現平等的社會,主張通過一種新的社會契約,建立起新的人民主權的政府。
2.下列材料:
法國前總統希拉克訪華時,新華社評論說:“法蘭西民族和中華民族都是歷史化悠久的偉大民族,雖然分處歐亞大陸兩端,相距萬里之遙,但兩國人民的交往遠流長……19世紀以,西學東漸,法蘭西明被大量介紹到中國……法國大革命為近代中國人民推翻封建專制統治的斗爭帶了重要啟迪!
請回答:
(1)18世紀,法國社會發展曾處于歐洲大陸領先地位,在思想方面的具體表現是什么?18世紀法國思想家的政治主張在法國產生了怎樣的影響?
(2)19世紀末中國思想界出現過類似的思潮,但卻沒有給中國帶根本性的變革,其主要原因是什么?
解析:本題以中法關系組織材料,考查概括分析能力。第(1)問注意“18世紀”“思想方面”這些限定條件,然后從其“領先地位”入手回答。影響聯系對封建專制制度的批判和法國大革命的推動作用回答。第(2)問結合中國經濟、政治和社會性質這些國情進行歸納概括,注意要點全面,語言簡潔。
答案:(1)表現:法國成為啟蒙運動的中心。影響:有力地批判了封建專制制度及其精神支柱天主教會,為即將到的法國大革命提供了思想上和理論上的準備。(2)中國民族資本主義處在逐步發展階段,資產階級力量還十分弱小;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產生的民族資產階級本身具有軟弱性和妥協性;民族危機嚴重;封建勢力仍然十分強大。
3. 閱讀下列材料:
材料一 當立法者們圖謀奪取和破壞人民的財產或貶低他們的地位使其處于專斷權力下的奴役狀態時,立法者們就使自己與人民處于戰爭狀態,人民因此就無須再予服從……人民享有恢復他們原的自由的權利,并通過建立他們認為合適的新立法機關以謀求他們的安全和保障。當人民發現立法行為與他們的委托相抵觸時,人民仍然享有最高的權力罷免或更換立法機關。
——約翰•洛克《政府論》
材料二 人由于社會契約而失去的是他的自然的自由和他試圖取得和成功取得的每一件事物的無限的權利;而他得到的是公民自由和他所有財產的所有權……君權只不過是全體意志的執行,永遠不能轉讓,而君主只不過是一個集體的人,他除了他自己之外,誰也代替不了……在國家里沒有什么基本法不能廢除,社會契約本身也不例外,因為假如所有公民一致同意破壞契約,無疑地這將是合法的破壞。
——盧梭《社會契約論》
請回答:
(1)洛克和盧梭相同的民主思想主張是什么?試概括說明。
(2)這些民主思想主張與君主專制理論有何根本區別?
解析:本題圍繞洛克和盧梭的民主思想組織材料,考查概括分析能力。第(1)問可從兩則材料都強調的人民“享有最高的權力罷免或更換立法機關”和“一致同意破壞契約,……是合法的破壞”這些信息得出。兩人都重視人民的權力,而這一權力是建立在社會契約論的基礎之上的,說明可進一步解釋社會契約論。第(2)問可從君權神授和主權在民的角度回答。
答案:(1)社會契約論、人民主權說。即政府(君主)權力的運用必須按人民的意志行使,保衛社會成員的生命和財產以及自由權利。如果政府濫用權力,侵害人民利益,人民便可收回政府權力,甚至推翻它,重新建立代表人民意志的新政府。(2)這些民主思想是對君主專制的批判與否定。兩者根本區別在于國家權力的是主權在民還是君權神授。
4. 閱讀下列材料:
中世紀早期的教會作家,雖然承認財產公有和人與人的平等才符合“自然法”,但卻認為這些原則不可能在現實世界中實現,而只能在“世天國”中實現。到封建制度高度發展時,阿奎那為了論證封建等級的合理性,改變了“自然法”的內容,賦予“自然法”的觀點以不同的意義。他認為“自然理性的光輝”是“神的光輝”在人身上的“印記”。因此,歸根到底,“‘自然法’服從于‘神法’”。……這就是說,上帝創造的自然,本就有“高級”和“低級”之分,低級的東西應當受制于高級的東西。在人類社會中也是如此,“下等人”應當服從“上等人”的統治,社會才不致分崩離析。這樣一,阿奎那就將封建等級制說成是符合“自然法”的合理的制度了。
——《世界通史》
請回答:
(1)對于“自然法”中人與人之間、人與權利之間的關系,阿奎那是怎樣認識的?
(2)阿奎那認為“自然法”與“神法”是什么關系?
(3)阿奎那對“自然法”進行論證的目的是什么?
解析:本題以阿奎那對自然法與人類社會關系的認識為主題,考查學生的歸納概括和辨析能力。解答本題需結合阿奎那的階級立場和社會背景狀況進行理解分析,特別是第(3)問要透過現象分析本質,認識到阿奎那提出“自然法”的觀點是為了論證封建等級的合理性。
答案:(1)阿奎那認為人有貴賤之分,“下等人”應服從“上等人”的統治。(2)“自然法”應服從“神法”。(3)維護封建等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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