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死于朱元璋刀下的文人多達數萬之眾,開創了自秦始皇以來歷代皇帝“文字獄”殺人之最。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是一個貧苦出身的農家子弟。他從小當過放牛娃,做過賊,當過乞丐,做過和尚,后來參加紅巾軍造反起家當了皇帝。雖說在寺里當和尚時,從佛經中生吞活剝認了幾個字,到底根基差,許多字認識模糊不清,當上皇帝后護短的自卑心理強,憑著權力胡亂殺了無數文人,造成了震驚明初的“文字獄”。朱元璋殺人的理由很簡單,憑自己對事物的片面理解,憑個人的文化素養來讀臣下的奏折,凡文字中有觸犯忌諱不合己意者,這些人就屬殺頭對象,所謂禁忌,其含義是非常廣的。
就拿同音宇說吧,一般都是音同義不同。然而,朱元璋不是這樣理解。凡是與自己身份有關的字和詞都是犯了禁忌。舉一例說吧,和尚的明顯特征是光頭,因此不但“光”、“?”這一類字眼犯忌諱,就連和尚的簡稱“僧”這個字也被他討厭,推而廣之,“僧”字的同音“生”字也不喜歡。又如:朱元璋早年是紅巾軍中的一名小兵,紅巾軍在元朝時被稱為“紅賊”、“紅寇”。于是,這“賊”字不管說的是誰,他總認為是在罵自己。推而廣之,連和“賊”同音的“則”字也犯忌諱。朱元璋對“賊”字十分厭惡,但對做過賊的人十分同情。他曾不打自招地說:做賊是被迫無奈,有吃、有穿、有喝,誰還愿去做賊呢?就拿朕來說吧,當年如果是豐衣足食,也就不會參加紅巾軍造反了。由于朱元璋對做過賊的人有袒護心理,導致明朝海盜十分猖狂。
其實,這“賊”和“則”本屬同音字,從字眼上分析也是音同義不同。像這一類常見的同音字,遇平常人最多是罵一場打一架。有本能護短心理的朱元璋就與眾不同了,一旦他人文章中帶有“光”和“則”等字眼就是犯禁忌,就遭抄家、砍頭、誅滅九族。
浙江府學教授林元亮為海門宦官寫《謝增俸表》,因文中有“作則垂憲”一字被殺,北平府學訓導趙伯岑寫《祝萬壽表》,因文中有“垂子孫而作則”一字被殺;福州府學訓導伯景為按察使撰寫《賀冬至表》,因文中有“義則天下”一字被殺,桂林府學訓導蔣質為按察使寫《正旦賀表》,因文中有“建中作則”一字被殺,杭州府學教授徐一夔作《賀表》,因文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為世作則”一句話,朱元璋看后惱羞成怒說,這個徐府學十分可惡,他不但罵朕是和尚,還罵朕做過賊。殺他一人不行,應該滿門抄斬!可憐這個徐學士在《賀表》中用了“光”和“則”兩個字,被株連九族慘死50余人;澧州學士鄭孟清為本府作《奉民師表》,因文中有“圣健作則”被殺,總之,朱元璋在讀表文時因做賊心虛,把文中所有的“則”都念成“賊”,他十分惱怒地說:則音近賊,有人膽敢罵我做過賊,用心何其險惡,理應一律處死殺無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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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