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案 胡惟庸案,簡稱“胡獄”或“胡黨之獄”,明初四大案之一。除掉胡惟庸后,朱元璋罷左右丞相,廢中書省,其事由六部分理,另設殿閣大學士供皇帝做為顧問,結束了中國的宰相制度,加強了專制皇權! 『┯拱赴l生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它是指洪武帝誅殺宰相胡惟庸事件,隨后大肆株連殺戮功臣宿將,此案牽連甚廣。胡惟庸被殺,朱元璋罷左右丞相,廢除中書省,其事由六部分理,另設內閣供皇帝做為顧問。內閣大學士絲毫不如宰相,只有“票擬”權力,先送宦官,再由其上呈與皇帝。從此中國再無宰相一職! 『槲淞辏1373年),淮西朋黨集團的領袖李善長推薦其同鄉兼姻親胡惟庸擔任右丞相。洪武十年(1377年)九月,胡惟庸升任左丞相。他做了7年丞相,任期內在朝中遍植朋黨,不遺余力地打擊異己,使得淮西朋黨集團的勢力不斷膨脹。譬如,浙江青田人劉基(字伯溫),曾輔佐朱元璋,立下過汗馬功勞,但由于他與淮西朋黨集團的矛盾,一直未受重用。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大封功臣,劉基僅封為誠意伯,歲祿只有240石。而李善長則功封韓國公,歲祿4000石。翌年,劉基告老還鄉。然而,由于他曾對朱元璋說過胡惟庸不宜入相的,故而深受后者的嫉恨,被解雇革去歲祿。洪武八年(1375年),劉基生病,胡惟庸派醫生前去看望,但劉基服藥后不久便一命歸西! ‘斎,排斥異己還不是胡惟庸案的關鍵所在。事實上,胡案的癥結在于——他為人過于獨斷專行,許多生殺黜陟等重大案件,他往往不向朱元璋請示,就擅自加以處理。這自然讓權力欲極強的朱元璋,深感宰相專權、皇權旁落的危機。 洪武十二年(1379年)九月,占城(今越南南部)來貢,胡惟庸和當時的右丞相汪廣洋等人匿而不奏,結果被太監告發。明太祖聞知勃然大怒,言辭斥責省臣。但胡惟庸和汪廣洋將責任推到禮部頭上,而禮部則反唇相譏,歸咎于中書省。這種相互推諉扯皮,使得朱元璋更為惱火,于是將一干人等全部囚禁起來,讓他們招出主謀。不久,汪廣洋被處死。接著又以汪廣洋曾違法納沒官婦女為妾,下令查究胡惟庸及其六部堂屬的罪行。至此,明太祖與胡惟庸朋黨的矛盾已趨于白熱化。 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涂節自首上告胡惟庸謀反。明太祖隨即下令逮捕胡惟庸、陳寧和涂節等人,并以“枉法誣賢”“擅權枉法”“蠹害政治”罪加以處死! 『┯贡粴⒑,此案并未了結,他的罪名也在不斷升級。開始只是說胡惟庸“擅權植黨”,后來,又加上了“通倭”、“通虜”和“謀反”等罪名,并不斷牽連、擴大化。該案的同謀犯越查越多,牽涉的面也越來越廣,株連蔓引,持續了數年也未能了結! 『槲涠辏1390年),朱元璋再興大獄,有《昭示奸黨錄》布告天下,乘機又殺了幾十家的權臣勛貴。李善長、陸仲亨、唐勝宗、費聚、趙庸、金朝興、葉升、毛麒、李伯升和丁玉等人,都因與胡惟庸有勾結而被處死。其中位居“勛臣第一”的太師韓國公李善長,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始發時,因為元勛皇親,已免于追究,但10年以后,有人以李善長與胡惟庸共同謀反,朱元璋順水推舟,將李善長一家七十余口一律處斬! ∶鞔芳P于胡惟庸案記載多有矛盾,關于其是否確有謀反當時便有質疑,明代史學家鄭曉、王世貞等皆持否定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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