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代表團回國這事,現在當然不是問題。可放在民國,就不同了。
1948年的倫敦奧運會,民國政府派團參加。人是去了,比賽也參加了。當然,沒得名次是正常的。畢竟,那樣一個環境,能參加就算不錯了?蓞⒓油陫W運會,一個更加嚴峻的問題就來了,怎么回國?
代表團沒錢了。盡管參加的人員一減再減,最后只有幾十個,但就是這幾十個人的機票,代表團也無力負擔。怎么辦,這可愁煞了團長王正廷。
第一個辦法,是向銀行借錢。若是向外國銀行借錢,肯定得碰一鼻子灰,這點自知之明,王正廷還是有的。所以,王正廷借錢的對象,是在倫敦的中國銀行。可雖說是自己人,還是照樣碰了壁。很簡單,銀行要擔保人,才能借錢給代表團。
找誰擔保呢?王正廷把腦筋動到了大使館頭上。大使館的人一聽這事,想都不想,立馬就拒絕了。當時蔣介石政府已朝不保夕,甚至在籌劃退守臺灣,這機票錢還能還出來嗎?還不上,債豈不得落到大使館頭上?大使館自然不愿當這冤大頭,所以一聽說要當擔保人,頭搖得像撥浪鼓。
向銀行借不到錢,怎么辦?王正廷還有第二個辦法,就是向私人借錢。不過,當時就算英國有點華僑,一來大都自身難保,難以支付龐大的機票費用;二來,遠水難救近火,運動員回國在即,多耽擱一天,就多開銷,而華僑募款一時之間難以驟然收效;最后,焦頭爛額之際,還是孔祥熙匯來三千美金,當做是給代表團的贊助。
就是這三千美金,也還是孔祥熙硬擠出來的。三千美金并不夠買整個代表團的機票,若是有心贊助,怎么會連機票錢都給不夠?可見,孔祥熙這會兒,也是泥菩薩過江了。
當然,這三千美金也不算小數目,雖然不夠全團人的機票錢,但起碼解決了大部分。再加上王正廷從四處借來以及募款得來的,盡管還不夠,也已經相差無幾。怎么解決這最后的一點差額?王正廷把腦筋動到了隊員們的糧食上。
這糧食,其實是運動員自己帶的口糧。為了省錢,從米到面,再到蔬菜等,都是自己從國內帶來的。運動員吃得多,盡管已經再三縮減,但整團人帶的糧食總數,還是不少。最后,為了回國,運動員們還客串了一回小販,把自己剩余的糧食,都賣了出去。要知道,這些糧食還是從牙縫里擠出來的。平日里,運動員根本連吃都吃不飽。
就這樣,一行人最后總算湊夠了錢,買了機票,狼狽萬分地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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