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除冀、魯、晉、陜及河南北部落滿清之手,大半個中國仍處弘光朝懷抱。它在整個黃河以南的統治,從河南南部、蘇皖北部起,直到贛、浙、閩、粵、桂、滇、黔,都還保持完整有效性;而四川與湖廣之大部,因陷動亂,已成甌脫,統治有效性大打折扣,但建制猶存、官吏俱各在任,至少名義上仍屬明地。將此情形標于地圖,不知是否仍有人覺得弘光政權是什么“小朝廷”。 style="text-align: center">本文摘自《中華讀書報》2012年06月13日13版,李潔非,原題:明末撮思甲乙一瞬中國史學義理古史分期明末的高度當時事,當時語“甲”為甲申年,“乙”為乙酉年。兩個年份緊挨著,在干支中分列第二十一、二十二位。干支歷時,六十年一輪回,每六十年總有那么一次“甲乙一瞬”,本無甚特別。然而有一回,連續發生塌天大事,宇內騷然,時人遂每以“甲乙”連而并稱,作為那特殊歷史時刻的標識。其時去今,將近四百年。不知不覺,甲乙二字,命運各異——前者仍大大有名,國人但曾念過中學,無有不曉;后者卻已知者寥寥。那甲申年,換作公歷便是1644年。是年三月(凡屬舊歷,我們均書漢字,以后不贅),李自成攻克北京,崇禎皇帝煤山自盡;未足兩月,李倉皇西去,滿清攝政王多爾袞則由吳三桂導引,入了北京。如今,以上情節一經提起,每個人都想到四個字:明朝滅亡。歷來的史家、教科書或辭書,一致作此表述。大家不妨找一本《現代漢語詞典》,翻到第1853頁,其附錄“我國歷代紀元表”鑿然寫著:明(1368-1644)該詞典的權威性不必置疑,它里面每個知識,均來自既有之定論。所謂明代在1644年或甲申年終結,也是一種定論。然而,定論不代表正確。曾是定論而遭推翻和丟棄的例子,多到不勝數,地心說和日心說便在其中。眼下,1644明亡之說是否如此我們不急于斷言,而先看事實。甲申三月十九日清晨,崇禎自縊,同日,北京全城徹底告破。明朝經過四十三天無君狀況,五月初三,福王朱由崧在南京宣布監國,五月十五日即皇帝位,年號弘光。以史可法(稍后改馬士英)為首的新政府,隨之受命、履任。以上百字,若有一字不合于史,幸為指出。如無可疑,它的內容則很明白:明朝這套系統并未因崇禎殉國而死機、崩潰,不久便在南京重啟、恢復運行。順帶說明:崇禎之死,固如木壞山頹,但類似局面在明朝卻并非第一次經歷。正統十四年,英宗朱祁鎮“御駕親征”,于土木堡被蒙古人活捉,擄往大漠,其弟朱祁鈺由于謙等人擁戴代其為君,也即景泰皇帝。較之“土木之變”,甲申事態雖更嚴重,問題實質卻并無不同。古時視君猶父,喜歡說天下安危盡系君身之類過頭話,其實,既沒那么夸張,也沒那么脆弱。帝制表面熱衷倫理的煽情和歇斯底里,骨子里則不乏理智的考慮和設計,備有應對危機的各種程序,一旦有事,適時啟動。朱祁鎮被捉后如此,朱由檢自盡后也不例外。故爾,崇禎的死根本不曾讓明朝的鐘擺停擺。它運轉自如,立刻產生一位新的皇帝。朱由崧的踐阼,其手續及過程,與先前十幾位朱明皇帝略無軒輊。從道理上說,如果認崇禎是明朝的合法皇帝,便無任何理由否定弘光皇帝的同樣地位。然而,我們諸多史著卻執意在崇禎后面畫上句號,將朱由崧的存在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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