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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的著名學僧及其弘法活動

編輯: 路逍遙 關鍵詞: 隋朝歷史 來源: 記憶方法網
楊曾文


中國經過戰爭動亂不斷的東晉十六國、南北朝時期,至隋文帝楊堅在開皇九年(589)攻滅南朝的陳實現全國的統一,結束了長達278年的南北分裂局面。

隋文帝在經濟上推行均田制和租庸調制,減輕農民負擔,致力恢復和發展生產;在政治上改革官制和地方行政制度,廢除九品中正制,從州、縣學的生徒中選拔官員,從而加強了以皇帝為首的中央集權制度,促成了社會安定和經濟繁盛的局面。北周時一度遭到禁毀的佛教,在隋文帝大力提倡和扶植下迅速恢復并得到新的發展。至隋煬帝即位的初期,隋朝仍保持強盛的國力。然而后來由于隋煬帝昏庸腐敗,倒行逆施,難以忍受日益加重勞役、兵役和租賦負擔的農民大眾,紛紛揭竿而起,隋朝終于在農民起義的怒潮中被推翻。

隋朝雖存在不過38年,然而因為它結束了中國長期分裂的局面,并且在建國初期實行勵精圖治的政策,迅速恢復和發展社會生產,促進以儒家為正統,以釋、道二教為輔助的民族文化的發展,在歷史上擁有重要地位。

本文僅從隋朝獎勵佛教義學、著名學僧佛學成績及弘法活動的側面,來論述隋朝佛教發展概況及其在社會上的影響。

一、隋朝獎勵佛教義學及在長安的學僧組織

在隋統一的社會里,原分隔于長江南北的著名學僧能夠相聚一起討論佛教義理,共同譯經、講經傳法,舉辦各種法事活動。隋文帝、煬帝在長安、洛陽建造大寺,召請各地名洛陽不僅是全國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也是全國的佛教中心。

隋文帝開皇二年(582)把國都從長安舊址遷到龍首原,因在北周時曾受封“郡公”,故將新城名為“大興城”,宮殿稱“大興殿”,門為“大興門”,園為“大興園”。又在靖善坊建寺,名為“大興善寺”,作為安置來自各地高僧進行譯經、傳法的中心。高僧靈藏(519-586)在北周時以精于《摩訶僧?律》和《大智度論》著稱于世。文帝即位后對他十分敬重,在建大興善寺、復興佛法的過程中都征詢他的意見。文帝曾對他說:“弟子是俗人天子,律師為道人天子……。律師度人為善,弟子禁人為惡。言雖有異,意則不殊!保ā独m高僧傳》卷二十一〈靈藏傳〉)[①]可見文帝對佛教具備的社會教化功能是抱有很大的期待的。開皇七年(587),文帝降詔請徐州曇遷、洛陽慧遠、魏郡慧藏、清河僧休、濟陰寶鎮、汲郡洪遵“六大德”(意為六位具有崇高德行的僧人)及他們的弟子各十人進京。文帝接見后,將他們都安置在大興善寺。[②]曇崇,在北周時以禪學聞名于世,隋初住在長安清禪寺。文帝對他十分崇敬,特許他可以出入皇宮,在他面前自稱“師兒”,皇后自稱“師女”。

文帝提倡佛教義學,選拔佛教界在戒、定、慧三學方面具有深厚造詣的學僧到長安和各地傳教,并選任德高望重的學僧主持傳授佛法培養僧眾的團體——“眾”。這些團體即佛教史書上所說的“二十五眾”和“五眾”。

《續高僧傳》卷十九〈法應傳〉記載:

開皇十二年(按:592年)有敕令搜簡三業學長者,海內通化。崇(按:曇崇,法應之師)于禪府選得二十五人,其中行解高者,應(按:法應)為其長。敕城內別置五眾,各使一人曉夜教習。應領徒三百于實際寺相續傳業,四事供應并出有司。[③]

引文中“二十五人”,有的佛教學者解釋為“二十五眾主”,是不符合原意的。曇崇以精于禪學著稱,門下跟他學禪的弟子有二百多人。他遵照文帝的敕令,從禪學優秀者中選出二十五人,作為“三業學長者”推薦給朝廷,以承擔“海內通化”(到各地授業傳法)之任。弟子法應是其中出類拔萃者。然而他沒有到外地,而在長安實際寺教授從他學禪的三百弟子。

至于“城內別置五眾,各使一人曉夜教習”,應是成立五個學僧團體,各任命一位高僧發揮自己的專長教授佛學!氨姟痹恰吧ぁ保╯amgha)的意譯,即僧團。“五眾”,即五個學僧團體,用現在的話說是五個佛學講習班;“二十五眾”,即二十五個學僧團體。

關于二十五眾的設立時間和它們之間的區別,限于現存的資料,已難加以確證。據《續高僧傳》卷十五之“論”說:

開皇伊始,廣樹仁祠,有僧行處,皆為立寺。召諸學徒,普會京輦,其中高第自為等級。故二十五眾峙列帝城,隨慕學方,任其披化。[④]

據此,所謂二十五眾是設置在長安的二十五個學僧組織,參照其他記載,是分別由“眾主”主持各“眾”。[⑤]眾主學有專長,學僧可以根據自己的愿望選擇眾主,投到他主持的“眾”中受教。

據載,僧粲在開皇十七年(597)被任命為“二十五眾第一摩訶衍匠”,講授大乘教理,著有《十種大乘論》;僧琨任“二十五眾讀經法主”,撰有《論場》三十卷。[⑥]

關于“五眾”,前引《續高僧傳·法應傳》說“城內別置五眾”,時間是開皇十二年(592)。然而《續高僧傳》卷十二〈慧遷傳〉說“開皇十七年敕立五眾,請遷為十地眾主,處寶光寺”,時間與僧粲任“二十五眾第一摩訶衍匠”相同。所謂“十地眾”,自然以講授《十地經論》為主。據載,此外尚有“大論眾”,講習《大智度論》,眾主有法彥、寶襲;“講論眾”,講習大小乘論書,眾主有智隱;“講律眾”,講習戒律之學,眾主洪遵善講《四分律》學;“涅?眾”,講習《大涅?經》,眾主有童真、法總、善胄等人。[⑦]這五眾是“二十五眾”之中的,還是在“二十五眾”之外另設的“五眾”,僅憑現存的資料,是難以斷定的。

設立五眾、二十五眾,任命眾主的時間,除上述開皇十二年(592)、十七年(597)之外,還有開皇十六年(596)的記載,如法彥、寶襲任大論眾主,童真任涅?眾主,智隱任講論眾主,洪遵任講律眾主,都在這一年。

以上眾主都是由隋文帝任命的。文帝以后,史書上不再見有任命眾主的記載。實際上,當時盛行佛學的面很寬,前面提到的學科不足以概括當時佛學的內容。有些高僧雖未被任命眾主,但影響很大。從現有資料分析,當時最盛行的佛教經典是闡述覺悟解脫內在依據的心性問題的《大涅?經》和唯識經典《攝大乘論》,此外還有大乘佛教重要理論來源的各類《般若經》、《法華經》以及《中論》、《十二門論》、《百論》及《大智度論》等。這些經論都是當時佛教界眾多學僧熱衷研究和講授的佛典。

隋朝的佛學直接繼承南北朝的研究和講經的傳統。在京城身居要位,對佛學界發揮重大影響的高僧很多原是北朝的僧人。隋朝雖已有智?創立的天臺宗、信行創立的三階教,然而它們在當時的影響遠不如傳統的佛學。盡管如此,南北學僧會聚在一起舉辦講經、辯論以及各個“眾”開展的講習經論的活動,都有力地促進了中國佛學理論的發展,是推進以后民族化佛教宗派形成的重要條件。

二、隋朝的著名學僧及其佛學成就

隋朝通曉佛教經論,在戒、定、慧三學方面擁有深厚造詣的學僧很多,撰寫的佛教著作數量很大,其中有的還應請參加國家譯場參與譯經。這里僅對隋代一部分著名學僧作簡要介紹,至于創立三階教的信行、天臺宗的智?、三論宗的吉藏,由于是涉及內容繁多的專題,不在這里介紹。

(一)帝師曇延

曇延(516-588),俗姓王,蒲州(治所在今山西永濟縣)桑泉人,出身世家豪族。年十六歲時游寺,因聽《大涅?經》而決定出家。一生對《大涅?經》最有研究,認為“佛性妙理,為《涅?》宗極”。此外,對《華嚴經》、《大智度論》、《十地經論》、《地持經》、《佛性論》等也有深入研究。北周武帝建德初年(572)南朝陳的尚書右仆射周弘正出使北周,機捷善辯,壓過北周文武。曇延應詔與周弘正辯論取勝。周弘正便從他受戒。此后,曇延受任北周的最高僧官國統。在周武帝實施禁毀佛教(“滅佛”)政策期間,曇延還俗隱于太行山。周宣帝即位,著手恢復佛教,他被推為一百二十名“菩薩僧”(穿在家服裝,不剃發之僧)之一。

隋文帝建隋之后,他奏請“度僧以應二百五十比丘,五百童子之數”,并勸文帝修復北周禁毀佛教時所毀壞的寺院。他的建議得到文帝允準,成為文帝興佛的重要顧問。文帝遷至新都后,開皇四年(384)在廣恩坊為曇延及其弟子建造延興寺,并把京城東西二門以曇延的名字改稱為延興門和延平門。曇延在開皇六年(586)奉詔登大興殿御座祈雨,“帝及朝宰五品已上咸席地北面而受八戒”。文帝以“師父”事之,“又敕密戚懿親咸受歸戒”。

曇延是涅?學者,著有《涅?義疏》十五卷,又為《勝?經》、《仁王般若經》和《寶性論》著疏。(《續高僧傳》卷八〈曇延傳〉)

(二)地論學者凈影慧遠及其著作、弟子

慧遠(523-592),因長居長安凈影寺,也稱凈影慧遠。俗姓李,敦煌人,年十二歲出家,學大小乘經論,從北齊沙門統(北齊最高僧官)法上受具足戒。北周滅齊,在齊境也推行禁毀佛教政策。慧遠曾站出來當面與周武帝抗爭,說佛法有益于國家治理,不應當廢,甚至厲聲說:“陛下今恃王力,自在破滅三寶,是邪見人。阿鼻地獄不揀貴賤,陛下何得不怖!”后隱于汲郡(在今河南)西山秘密奉佛行道,三年之間反復讀誦《法華經》、《維摩經》等。北周靜帝時佛教稍興,他到少林寺傳法。

隋初受任洛州沙門都(州僧官),在隋文帝開皇七年(587)應詔為“六大德”之一進入長安,住大興善寺,后遷新建凈影寺,“四方投學七百余人”。開皇十二年(592)奉敕主持譯經,“刊定辭義”。當年慧遠與名儒李德林同月去世,隋文帝痛惜:“國失二寶也!”一生著作甚豐,著有《涅?經疏》十卷、《地持經疏》五卷、《十地經論疏》七卷、《華嚴經疏》七卷等。

現存慧遠《大乘起信論義疏》四卷,用地論學派的觀點解釋《大乘起信論》,在瑜伽唯識學說發展史上很有意義。所著《大乘義章》原十四卷,后世析為二十八卷。全書分五聚(相當五章):教法、義法、染法、凈法、雜法,共分二百四十九科,對佛教名詞術語、教義和隋代以前各學派的學說,站在大乘的立場上廣引經論進行解釋,相當于一部佛教百科全書。現存本缺雜法聚,為二十卷,有二百二十二科。

慧遠弟子甚多,其中有的直到唐代仍很有名!独m高僧傳》作者道宣說:“服勤請益者七百余人,道化天下,三分其二”;“寺眾百余,領徒者三十,并大唐之 首者也”。著名的有:靈璨、寶儒、慧暢、凈業、善胄、辯相、慧遷、智徽、玄鑒、寶安、靈運、僧昕、智嶷、道顏等人。(《續高僧傳》卷九〈慧遠傳〉、卷十五“論”及相關僧傳、《大乘義章》等)

(三)游歷南北的攝論學者曇遷及其著作

曇遷(542-607),俗姓王,博陵饒陽(在今河北)人,出身于官宦家庭。年十三歲跟舅北齊中散大夫國子祭酒博士權會學習“六經”及《老子》、《莊子》,尤其善《周易》及《老》、《莊》,曾說:“李、莊論大道,《周易》辨陰陽,可以悟幽微,可以怡性情,究而味之,乃玄儒之本也。”

曇遷在二十一歲時從定州賈和寺曇靜律師出家,初習《勝?經》。在游訪天臺山靈跡后,到北齊都城鄴(今河南安陽)師事曇遵法師,學“佛法綱要”。曇遵是著名律學高僧慧光弟子,是北方著名地論學者之一。曇遷后為逃避京城的“榮利”,隱居于林慮山凈國寺,專心研習《十地經論》、《維摩經》、《楞伽經》、《地持經》、《大乘起信論》等。

北周滅齊,推行禁毀佛教的政策,他結伴渡江逃至建康(今南京),住在道場寺,經常研習《唯識論》(當為陳真諦譯《大乘唯識論》)等,與陳朝的名僧慧曉、智?、高麗沙門智晃為友。他因一個偶然的機會在桂州刺史蔣氏之宅獲得真諦翻譯的《攝大乘論》,如獲至寶,加以研究。

隋初復興佛法,曇遷回到北方,在彭城(今江蘇徐州)慕圣寺聚眾講授《攝大乘論》及《楞伽經》、《大乘起信論》、《如實論》等。曇遷是最早將《攝大乘論》帶到北方的人。其次是靖嵩,在開皇十年(590)也從南方帶回《攝大乘論》在彭城宣講。 隋上柱國宋公賀若弼、長史張坦出鎮揚州(治江都,今揚州),邀請曇遷到揚州傳法,住開善寺宣講《攝大乘論》,前來請益者上千人。曇遷在開皇七年(587)奉詔率弟子十人入長安,與洛陽慧遠、魏郡慧藏、清河僧休、濟陰寶鎮、汲郡洪遵等,受到文帝的優遇,同被安置在大興善寺。當時慕名前來聽受《攝大乘論》者達千人之多,連慧遠也曾從他受教。

隋文帝大興佛法,受到曇遷的影響極大。《續高僧傳》卷十八〈曇遷傳〉說:“率上蒙度數十萬人,遷之力矣!庇捎跁疫w的奏請,原來的私度沙門得到政府的承認。文帝在仁壽年間派人向各州奉送舍利,命建塔供奉,就是接受他的建議。文帝在長安為四子蜀王楊秀建勝光寺,請曇遷弟子六十多人入住,此后又任曇遷為蜀王的“門師”。獻后去世,文帝在京城西南建禪定寺,任曇遷為寺主,并選全國著名禪師一百二十人及他們的二位侍者一起入住。曇遷曾對文帝說:

世有三尊,各有光明……,佛為世尊,道為天尊,帝為至尊。尊有恒政,不可并治。所以佛、道以弘教,開示來世,故放神光,除其罪障。陛下光明光于四海,律令法式,禁止罪源,即大光也。

文帝聽后十分高興。這是把帝王與佛、道二教同尊并重,以此迎合最高統治者,以期得到他們對佛教的支持。

曇遷著作很多,著名的有《攝大乘論疏》十卷,并著疏詮釋《楞伽經》、《大乘起信論》、《唯識論》、《如實論》等,還著有《九識》、《四明》等章及《華嚴明難品玄解》等二十余卷。

據載,曇遷有弟子數千人,其中的道哲、靜琳、玄琬、道英、凈凝等人皆是攝論學者,前四人直到唐初仍很活躍。玄奘之師慧休也曾跟曇遷學過《攝大乘論》?梢哉f唐初法相唯識學的興起是與曇遷、靖嵩及他們的弟子弘傳《攝大乘論》等的瑜伽唯識學說分不形的。(《續高僧傳》卷十八〈曇廷傳〉及其他相關僧傳)

(四)將南方攝論唯識學傳到北方的靖嵩及其著作

靖嵩(537-614),俗姓張,涿郡(在今北京西南)固安人。年十五歲時出家,二十歲受具足戒后到北齊都城鄴。當時鄴有寺四千多所,有僧尼八萬人,盛行講經之風,有講席二百余處。靖嵩投到沙門統法上弟子融智門下。融智住在大學寺,常講《大涅?經》及《十地經論》。此后,靖嵩又跟著名律師慧光的弟子道云、道暉學習律學,跟道猷、法誕學小乘論書《成實論》和《雜阿毗曇心論》等,逐漸有名,開始聚徒講經。

在北周禁毀佛教時期,靖嵩與同學法貴等三百余人渡江逃到陳國,受到陳宣帝的歡迎,被安置在都城大寺傳法,前來就學者近五百人。真諦雖早已譯出《攝大乘論》、《俱舍論》等論書,但研究者甚少。靖嵩精心研究這兩部論書,遇有疑義即向真諦的譯經助手、門人法泰請教,兩年當中全部領會這兩部論書的理論。他同時又學習真諦翻譯的《佛性論》、《中邊分別論》、《無相思塵論》、《大乘唯識論》等瑜伽唯識學派的論書及講部派佛教的論書《部執異論》等四十余部,并且概括寫出它們的綱要。

隋初,靖嵩與靈侃等二百余人回到江北,到彭城崇圣寺講授《攝大乘論》等,宣述印度無著、世親的法相唯識學說,投到門下學習者很多。開皇十五年(595)隋文帝率眾到泰山封禪,從行者有很多學僧。他們之中有人特地到彭城從靖嵩愛學。靖嵩一再謝絕隋煬帝的入京邀請,專心地修行和弘法。

靖嵩著有《攝大乘論疏》六卷、《雜阿毗曇心論疏》五卷,又撰寫《九識》、《三藏》、《三聚戒》、《二生死》等玄義。弟子有智凝、法護等人。智凝后到長安傳授《攝論》之學,蜀地名僧靈覺、道卓從他受學,將《攝論》學說傳到岷蜀諸地。法護到洛陽傳法,常講《中論》、《攝大乘論》、《大涅?經》等,為唐初名僧之一,曾縮編《攝大乘論》,撰成《攝論指歸》等二十余篇。(《續高僧傳》卷十〈靖嵩傳〉、〈智凝傳〉、卷十一〈法侃傳〉、卷十三〈法護傳〉等)

(五)寶山寺石窟的建造者靈裕

靈裕(518-605),俗姓趙,定州鉅鹿曲陽(今河北晉陽西)人。出家后從慧光弟子道憑學《十地經論》。在定州受具足戒后,誦習《四分律》、《摩訶僧?律》,又研習《華嚴經》、《大涅?經》、《般若經》等,有時與眾僧談論儒教。后到鄴西南的寶山建寺修行。在周武帝禁毀佛教期間,與同伴二十余人隱居民間,夜談佛法,晝讀俗書,曾撰卜書一卷,以給人占卜維持生活。

隋初,相州剌史推舉靈裕任僧官都統,被他婉絕。開皇十一年(591)靈裕應文帝之詔入長安大興善寺。文帝詔有司評選僧統,眾議請靈裕出任。他固辭求歸寶山。文帝許之,施以財物助造山寺,并書寫“寶山寺”匾額賜之。靈裕后來遷居安陽西邊的演空寺,大業元年(605)逝世。

靈裕重戒律,嚴于修行,謝絕朝廷對他僧官的任命,是隋朝高僧的另一種典型。靈裕一生著作甚豐,有《十地經論疏》四卷、《地持經疏》、《維摩經疏》、《般若經疏》各二卷、《華嚴經疏》與《華嚴經旨歸》合為六卷,《涅?經疏》六卷、《大集經疏》八卷、《四分律疏》五卷、《大乘義章》四卷。此外還有《安民論》十二卷、《因果論》二卷、《圣跡記》二卷、《塔寺記》一卷、《經法東流記》、《十德記》、《僧尼制》等。

靈裕受佛教“末法”思想影響,擔心佛法不久將毀滅,便在寶山寺旁主持鑿造石龕一所,名“金剛性力住持那羅延窟”(即“大住圣窟”),入口外壁右方刻迦毗羅神王,左方刻那羅延神,以表示護法;在窟的北、西、東三壁分別刻盧舍那三尊、阿彌陀三尊、彌勒三尊,窟內外壁據《大集經·月藏分》、《法華經》等經刻有關于“法滅盡”及“正法久住護持”、“佛身長遠”等經文。[⑧]此窟今存,為研究隋代佛教的實證資料。

靈裕的弟子有慧休、法礪等人。慧休長期在安陽傳法,唐初玄奘曾跟他學《雜阿毗曇心論》、《攝大乘論》。法礪精于《四分律》學,是唐朝四分律宗相部宗的創始人。[⑨]

(六)彥琮及其論譯經的《辯正論》和論佛儒的《通極論》

彥琮(557-610),俗姓李,趙郡柏鄉(在今河北)人,出身世族。年十歲時出家,名道江,學《十地經論》、《法華經》等。北齊末年在晉陽(今山西太原)已經出名,曾講《大智度論》、《仁王般若經》等,受到北齊后主及臣僚的尊崇。北周滅齊,被任為“通道觀”的學士,與周眾臣以《周易》、《老子》和《莊子》陪侍周武帝講談,改名彥琮。北周靜帝時,佛法稍興,彥琮講釋《般若經》,不久經曇延舉奏,再次落發為僧。

隋初,應恢復佛法的需要,彥琮與文士陸彥師、薛道衡等人合著《內典文會集》,又為沙門撰《唱導法》。開皇三年(583),隋文帝登道壇,看到畫的老子化胡圖像,感到奇怪,命沙門、道士作出解釋。彥琮撰寫《辯教論》,羅列二十五條,論說“道教妖妄”。隋煬帝即位前任并州總管時,曾邀彥琮入內堂講《金光明經》、《勝?經》、《般若經》等,后在長安建日嚴寺,請他為住持。開皇十二年(592)彥琮應詔入長安大興善寺協助?那崛多、達摩笈多等人譯經,與明穆共同核對梵本,整理文義。他精通梵文,對大品《般若經》、《楞伽經》、《攝大乘論》、《十地經論》等,皆能從梵本誦讀。文帝在仁壽年間下詔在各州建塔供奉舍利,他曾先后奉詔到荊州、復州奉送舍利。

彥琮是隋代學問十分淵博并善于著文的學者。仁壽二年(602),他奉詔撰《眾經目錄》五卷。此外,奉敕撰《西域傳》,又把隋朝人編的《舍利瑞圖經》、《國家祥瑞錄》譯為梵文,編為十卷,贈送一位印度僧人傳到西域。他為新譯佛經寫序,集為《新譯經序合本》一卷,又著《沙門名義論別集》五卷。隋煬帝重建洛陽,在上林園設立翻經館,請彥琮來此譯經。煬帝下詔將在林邑(在今越南中南部)所得的五百六十四夾一千三百五十余部的佛經移到洛陽翻經館。這些佛經皆用昆侖書(南洋文字)書寫在多羅樹葉上。彥琮一一編寫目錄,共成五卷,分為七類:經、律、贊、論、方字、雜、書,以次編譯。他還與裴矩合撰《纘天竺記》。還著有《福田論》、《僧官論》、《慈悲論》、《默語論》、《鬼神錄》、《通極論》、《辯正論》、《通學論》、《達摩笈多傳》。

其中《辯正論》論譯經的原則和方法,對前秦道安提出的譯經有“五失本、三不易”[⑩]的說法表示贊賞,同時又作了補充;又提出譯經者必須具備八個條件:

誠心愛法,志愿益人,不憚久時,其備一也;將踐覺場,先牢戒足,不染譏惡,其備二也;筌曉三藏,義貫兩乘,不苦暗滯,其備三也;旁涉墳史,工綴典詞,不過魯拙,其備四也;襟抱平恕,器量虛融,不好專執。其備五也;耽於道術,淡于名利,不欲高?,其備六也;要識梵言,乃閑正譯,不墜彼學,其備七也;薄閱蒼雅,粗諳篆隸,不昧此文,其備八也。[?]

是說,一有熱心傳法的精神,二能守戒規;三通曉二乘三藏;四博通經史,善于文詞;五擁有謙虛的胸懷,不固守成見;六不追逐名利;七精通梵語;八具備中國文字學的基本知識。

《通極論》今存,載唐道宣《廣弘明集》卷四。文章自設賓主,以“梵行先生”代表佛僧,“行樂公子”代表儒生,通過前者對后者的答辯,著重論述三個觀點:(一)佛教博大精深,非儒道可比。儒、道二教不能使人擺脫“苦河”、“火宅”(指生死輪回),而能使人斷除情欲,超脫生死苦惱的只有佛教;(二)佛教僧人剃發離親,出家行道,并不違背孝道;(三)對儒家的“命分修短,身名寵辱,莫非自然之造化”,反對佛教的善惡因果報應的理論進行批駁,認為用“陰陽之力”來解釋群生的生長變化是困難的,如果把一切生命的形成“但稟之于乾坤,人亦奚賴于父母”?既然人生離不開父母,就不能說沒有因果報應。“因自參差,果方環互”,因果報應之理是存在的,“或今身而速受,或來世而晚成”。儒家經典中也有“善惡積成,則殃慶有余”的記載,三代以來一直盛行“祭神祭鬼”的禮儀,怎么可以否定佛教的因果報應、“天宮”、“地獄”之教呢!此外,此論還對儒者對佛教建寺、貪求財利、不殺生、不飲酒、食齋等的批評進行解釋!锻O論》反映了隋朝佛教與儒家思想爭論情況,但在理論上沒有超出南北朝時期佛教學者反駁儒道二教攻擊時所講的內容。

(七)“三國論師”僧粲

僧粲(529-613),俗姓孫,汴州陳留(在今河南開封東南)人。出家后游歷河北、江南、關隴東西,與北齊、北周及南朝陳的僧人交往,自稱“三國論師”。

隋開皇十年(590)應文帝召請進入長安,住大興善寺。開皇十七年(597)敕補為“二十五眾”的“摩訶衍匠”。著有《十種大乘論》,從十個方面論釋大乘經論。這十個方面是:通(或“無障礙”)、平)(或“平等”)、逆、順、接、挫、迷、夢、相印、中道。僧粲在通化寺向眾學僧講授此論,又撰寫《十地論》二卷。仁壽二年(602)奉敕送舍利到汴州福廣寺建塔供奉,仁壽四年(604)又奉敕送舍利到滑州修德寺建塔供奉。

僧粲善辯論。隋齊王楊?在長安本第召集學僧三十余人,命通曉“三論”的吉藏登座回答眾人的論難。僧粲“英華命章,標問義筵,聽者謂藏無以酬及;牒難接引,謂粲無以嗣,往還抗敘四十余翻,藏猶開析不滯”。此后又論辯往復多次。當時僧粲、吉藏都以博學善辯聞名西京。

僧粲的弟子有僧鸞、僧鳳、道岳。僧鸞在唐初還俗,官至給事中。僧鳳與沙門明贍曾抗禮隋煬帝,援引佛典說明沙門不應禮拜君王之理,唐初以講《法華經》而知名當世。道岳在隋末唐初研習《攝大乘論》、《俱舍論》等,也很有名。(《續高僧傳》卷九〈僧粲傳〉及卷十三〈僧鳳傳〉、〈道岳傳〉)

(八)《成實論》學者智脫

智脫(541-607),俗姓秦,祖籍濟陽考城(今河南蘭考一帶),后移居江都(今江蘇揚州)。父為梁北兗州司馬,出家后為鄴城穎法師弟子,學《華嚴經》、《十地經論》等。又從江都智強學《成實論》、《毗曇》等論書。陳僧智嚼是《成實論》著名學者,智脫曾投到他的門下精研《成實論》。智嚼死后,繼師之后繼續教授門徒。

隋初,應隋文帝之請到扶風歧陽宮講經。接著應晉王揚廣之請到江都住入慧日道場,弘傳《成實論》。楊廣入長安,又隨之住入日嚴寺,著《成實論疏》四十卷,奉敕講《凈名經》(《維摩詰經》)。楊廣時為太子,親臨講堂。吉藏提出詰難,智脫以三解脫門之義提出反問,“遂使投解莫從,處坐緘然”。智脫應楊廣之請,撰《釋二乘名教》四卷,《凈名疏》十卷,又刪略梁代智琰著的《成論玄義》流行于世。楊廣派畫工繪其肖像置于寶臺供養。

智脫一生講《大品般若經》、《大涅?經》、《凈名經》、《思益經》各三十多遍,《成實論》、《成論玄義》各五十遍。弟子有慧詮、道?、詮聲、德雙等,都知當世。(《續高僧傳》卷九〈智脫傳〉)

(九)《四分律》學者洪遵

洪遵(530-608),俗姓時,相州(治今河南安陽)人,為隋代著名《四分律》學者。出家受具足戒后,專學戒律。

初住嵩山少林寺,師事道云律師。道云與道暉皆是慧光弟子,精于《四分律》學。道云著《四分律疏》九卷,道暉所著也名《四分律疏》,七卷。洪遵除從道云學律學之外,還學《華嚴經》及《大智度論》等。此后,洪遵到鄴,又從道暉學《四分律》,聽講《大智度論》、《毗曇》等。為使心靜,曾入禪寺學禪“調順法”十年。北齊王任命洪遵為“斷事沙門”,負責平息僧尼之間的爭訟。

隋初與慧遠、曇遷、慧藏、僧休、寶鎮等高僧被隋文帝召請到長安,住于大興善寺。開皇十一年(591)奉敕與天竺僧共譯佛經。開皇十六年(596)敕任“講律眾主”,在崇敬寺聚徒講《四分律》。在此之前,關內盛行大眾部律《摩訶僧?律》!端姆致伞穼儆诜ú夭康慕渎桑c《摩訶僧?律》》存在差異。在洪遵講授《四分律》時,當地學僧認為此律屬于異學,前來聽講者甚少。洪遵堅持白天講《法華經》,晚上講《四分律》,學者逐漸增多。仁壽二年(602)奉詔送舍利于衛州造塔供奉,四年(604)又奉詔送舍利于博州建塔供奉。

洪遵著有《大純鈔》五卷,通釋律典。弟子洪淵在河北一帶傳律學。慧?、玄琬等律學名僧也曾聽洪遵講《四分律》。《四分律》由于洪遵的提倡,在關內也逐漸盛行。此外,道洪及其弟子智首也在長安弘傳《四分律》。智首是唐代四分律南山宗創始人道宣之師。(據《續高僧傳》卷二十一〈洪遵傳〉等)

此外,還有印度譯經僧那連提黎耶舍、?那崛多、達摩笈多等人。

三、簡單的結論

根據以上所述,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一)隋朝承北周禁毀佛教之后,以文帝為首的中央朝廷致力復興佛法,扶持佛教發展,一再召請南北著名高僧學者進入京城,安置住在大興善寺等寺院,并且聚集各地入京的學僧住入各寺,組織學僧團體“二十五眾”、“五眾”,任命著名高位學者擔任“眾主”向眾僧講授大小乘佛教經論,督導他們研習佛法,培養能夠到各地弘法的僧才。

(二)隋代在長安、洛陽的著名學僧,很多是原來在北周、北齊治下的學僧,其中以研習《大涅?經》、《十地經論》等經論的居多。也有的在北周禁毀佛教時曾逃至江南,在隋初回到北方,將真諦在南朝所譯《攝大乘論》及其他唯識佛典傳到北方,促進了北方地論學與南方攝論學的會通,對隋唐佛教義理的豐富和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

(三)隋代建立國家譯場譯經,不僅增加了新經流傳,也促進了對佛經翻譯學的研究。彥琮所著《辯正論》在前秦道安提出的“五失本,三不易”理論之后,提出了譯經必須具有“八備”條件的說法,對后世選任譯經人才是具有參考價值的。他的《通極論》既反映了儒、佛二家的矛盾,也反映了二者彼此認識的進一步深化。

(四)南北朝時期,南北奉行的戒律不統一,關內盛行《摩訶僧?律》,嵩洛一帶盛行《四分律》,江南盛行《十誦律》。洪遵進入長安,大力弘傳北齊慧光法系相承的《四分律》學,使《四分律》逐漸在關內流行,此后經道洪、智首的繼續努力,至唐代道宣創立四分律南山律宗,建立以大乘教理詮釋《四分律》的律學體系,從而在律學領域為中國佛教實現民族化奠定基礎。

(五)繼北齊慧思(515-577)在《立誓愿文》中宣揚佛教的末法思想之后,隋代創立三階教的信行(540-594)、在涿州白帶山(在今北京房山)雕造石經的靜琬(?-639)也宣揚末法思想,或為他們創立新的教說提供佛法依據,或為雕造石經提供理由。靈裕也受“末法”思想影響,擔心佛法行將毀滅,便在河南寶山寺旁鑿造“金剛性力住持那羅延”石窟,雕刻經文。隋代末法思想不僅對創立三階教,雕造石窟、石經曾產生重大影響,也是以后凈土信仰盛行的重要原因。

[①]《大正藏》卷50第610頁下。

[②]據《續高僧傳》卷八〈慧遠傳〉、卷九〈慧藏傳〉、卷十八〈曇遷傳〉等。

[③]《大正藏》卷50第580頁上。

[④]《大正藏》卷50第549頁上。

[⑤]《續高僧傳》卷十〈靈璨傳〉:“開皇十七年下敕補為眾主”。他在長安凈影寺傳授《十地經論》、《大涅?經》之學。《大正藏》卷50第506頁中。

[⑥]《續高僧傳》卷9〈僧粲傳〉、卷7〈釋無名傳〉。

[⑦]各眾主情況,見《續高僧傳》卷10、卷12、卷21相關人的傳記。

[⑧]《續高僧傳》卷九〈靈裕傳〉、《歷代三寶紀》卷十二等。另,日本牧田諦亮《寶山寺靈裕傳》(載其《中國佛教史研究》第一,日本大東出版社1981年出版),為綜合現存靈裕資料而寫,可以參考。

[⑨]參考《續高僧傳》卷四〈玄奘傳〉、卷十一〈慧休傳〉、卷二十二〈法礪傳〉。

[⑩]道安《摩訶缽羅若波羅蜜經抄序》指出譯經有五種失去原本表達形式和三種很不容易的情況,即:“譯胡為秦,有五失本也:一者,胡語盡倒而使從秦,一失本也;二者,胡經尚質,秦人好文,傳可眾心,非文不合,斯二失本也;三者,胡經委悉,至于詠嘆,叮嚀反復,或三或四,不嫌其煩,而今裁斥,三失本也;四者,、胡有義記,正似亂辭,尋說向語,文無以異,或千五百,刈而不存,四失本也;五者,事已全成,將更傍及,反騰前辭已乃后說而悉除,此五失本也。然《般若經》三達之心,覆面所演,圣必因時,時俗有易,而刪雅古,以適今時,一不易也;愚智天隔,圣人叵階,乃欲以千歲之上微言,傳使合百王之下末俗,二不易也;阿難出經,去佛未遠,尊大迦葉令五百六通迭察迭書,今離千年,而以近意量截,彼阿羅漢乃兢兢若此,此生死人而平平若此,豈將不知法者勇乎,斯三不易也!

[?]《續高僧傳》卷二〈彥琮傳〉中所載錄的《辯正論》部分內容,載《大正藏》卷50第439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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