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向高(1559-1627年),字進卿,號臺山,福建省福清縣人。
明萬歷十一年(1583年)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進編修,遷南京國子監司業。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調任皇長子侍班。因直言國事,得罪內閣首輔沈一貫,轉任南京禮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等職。
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沈一貫罷職后,向高升任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1612任首輔,加上后來泰昌、天啟間3年,人稱“獨相十三載”。
時朝政廢弛,礦監、稅吏橫征暴斂。向高屢次奏請神宗整頓吏治,鏟除積弊。神宗終于撤回遼東稅監高淮和福建稅監高?。向高入閣后,神宗萬事不理。士大夫門戶林立,黨爭越演越烈。向高認為“今日門戶各黨,各有君子,各有小人”,在用人上,應“去其小人,用其君子”。向高在補缺官、增閣臣、罷礦稅、整頓邊事和用人等方面均有很好的建議和措施。但神宗昏憒,宦官專權,向高感到難有作為,多次請求離職。萬歷四十二年(1614年)獲準辭歸。
直到泰昌元年(1620年)才應召還朝,天啟元年(1621年)十月。任內閣首輔兼吏部尚書。向高奏請發帑金二百萬,加強兵需;起用一批正直能干的官員,刷新朝綱。時魏忠賢與熹宗的乳母客氏狼狽為奸,百般媚上,篡握大權,陷害忠良。葉向高曾多次上疏痛斥“閹黨”,極力救援諸多賢臣,因而結怨于“閹黨”,被誣為“東林黨魁”。
天啟四年(1624年)八月,葉向高感到局勢不可挽回,在連上二十余疏請辭后,終獲準辭官返鄉,3年后病逝。崇禎初,朝廷罷黜“閹黨”,誅客氏,魏忠賢畏罪自殺。追贈向高為太師,謚“文忠”,賜葬閩縣(今閩侯)東臺戊辰山,建御祭碑亭。
葉向高工詩書,精棋藝。著作甚多,有《綸扉奏草》30卷,《續綸扉奏草》14卷,《光宗實錄》8卷,《蘧編》20卷,《前綸扉奏草》10卷,《后綸扉奏草》10卷,《蒼霞草》20卷,《蒼霞余草》14卷,《蒼霞詩草》8卷,《說類》60卷,《參補古今大方詩經大全》14卷,《玉塘綱鑒》72卷,《福清縣志》4卷,《宮詞》4卷,《福廬靈巖志》3卷等。工書法,于草書尤有專精,《福建通志》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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