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賦稅折銀
正統元年(1436)八月,英宗同意仿照洪武時期的“折色”制,確定以歲賦折銀入內承運庫,稱為“金花銀”。針對當時糧食運送狀況,都察院右副周詮上奏朝庭,指出官俸支米,運到南京的費用太高,常以米易貨,貴買賤賣,其價值不及原來的十分之一。故請求在南畿、浙江、江西、湖廣等水運不方便的地方,用折取白金、布帛代替官俸米的辦法,送京都充當薪俸。英宗于八月開始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折色”制。稅賦折銀的全面推行,大大減輕了運輸的壓力,倉庫存糧逐漸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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