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十日,指發生在明弘光元年四月(清順治二年,1645年(乙酉年)),南明弘光朝兵部尚書史可法督率揚州軍民抗御清軍圍攻的守衛戰失敗以后,清軍對揚州城內的人民展開的慘無人道的大屠殺。
清軍進城
揚州在激烈抵抗后失陷,清兵屠戮劫掠,十日封刀,“煙花三月下揚州”,幾世繁華的揚州城是時“堆尸貯積,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為五色,塘為之平”、“前后左右,處處焚灼”。
1645年(南明弘光元年,清朝順治二年)發生在清朝的多鐸攻破揚州城后對城中平民進行大屠殺的事件。由于當時南明將領史可法對清軍的殊死抵抗,在夏歷(農歷)四月二十五日,清軍攻占揚州后,在揚州城內進行了十天的大屠殺。
四月廿四日,清軍調集紅夷大炮轟擊揚州,史可法再次向南明求援,仍沒有回應。
四月廿五日(5月20日),揚州城被攻破,史可法欲拔劍自刎,為部下所阻。多鐸勸其投降,遭史可法嚴辭拒絕,多鐸遂下令在軍前將史可法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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