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保于嘉靖年間入宮,善琴能書,隆慶初年掌管東廠兼理御馬監。萬歷皇帝即位,升司禮秉筆太監,得“朱批”權,替皇帝處理軍國大事。時萬歷十歲,馮保協理李太后負責小皇帝教育,萬歷稱馮保為“大伴”,懼他三分。馮與首輔張居正交厚,支持張推行“一條鞭”法,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裁減冗員,減少支出,使大明政權一度出現復蘇局面。馮保熱愛家鄉,修衡水大石橋時,他捐銀2500兩,大石500條。
生平
嘉靖時為秉筆太監。穆宗死后,馮保假傳遺詔“閣臣與司禮監同受顧命”,與高拱同為顧命大臣。隆慶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朱翊鈞繼位皇帝,年僅十歲,馮保與高拱的關系惡劣,于是張居正與馮保聯手除掉高拱,高拱罷官歸鄉,寫了《病榻遺言》說明此事。
張居正成為首輔,在取得太后、皇帝的支持,和內相馮保的配合下,親政多年。馮保貪財好貨,史載張居正先后送給馮保名琴七張、夜明珠九顆、珍珠簾五副、金三萬兩、銀二十萬兩。馮;ㄙM巨款,給自己建造了生壙,張居正寫了《司禮監秉筆太監馮公預作壽藏記》,對他歌頌不已。隆慶元年(1567年),馮保晉升為秉筆兼提督東廠太監,馮保寫得一手好字,萬歷六年(1578年),馮保在《清明上河圖》后面題跋,稱自己是“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兼掌御用干事司禮監太監”.
神宗在十八歲的時候,曾經因為醉酒拔劍要殺人,馮保向太后告狀,太后憤怒之余,差點被廢掉帝位,太后命張居正上疏切諫,并替皇帝起草“罪己書”,又在慈寧宮罰跪六個小時,為此皇帝懷恨在心。萬歷十年,張居正積勞成疾,死于任上,萬歷展開查抄了馮保家產的動作,發配南京孝陵種菜,這時候,言官紛紛彈劾馮保與張居正同流合污,多圖不軌,導致張居正“禍發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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