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題名天下知”,在古代通過寒窗苦讀,一朝題名,躍龍門,入宦途,是無數士子的終生夢想。由于在科舉考試中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一生的榮華富貴,所以很多人用盡了各種手段去徇私舞弊,以求在科舉中取得良好的成績。
讓我們來看看歷史上三宗著名的科舉舞弊案吧!
朱元璋“南北榜案”
明洪武三十年,明朝迎來三年一度的科舉會試。朱元璋相當重視,親自圈定78歲高齡的大儒劉三吾為主考。
經會試考核,選出貢士51名,均為南方考生,因此大批落榜考生鳴冤告狀,疑主考有地域歧視之嫌。隨后,朱元璋下詔徹查此事,經數日復核,調查組得出結論:劉三吾等人閱卷公正,無任何問題。但事后朱元璋作出了一個令輿論嘩然的決定,將劉三吾等人定為“反賊”,并重新開出貢士名單:51人皆來自北方。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科舉冤案“南北榜案”。
此后,明朝科舉不再“全國統一劃線”,而是分成“南北榜”,按所處地域分別錄取。到明中期,該制度演變為“南榜、北榜、中榜”,并沿用至清朝。該制度在明朝起到了普及文化、平衡南北政治關系等積極作用,卻助長了官場中的“老鄉政治”,地域親疏間的拉幫結派漸成常態。
順治“丁酉北闈科場案”
順治十四年(1657)的鄉試科場中,正考官曹本榮,副考官宋之繩,同考官李振鄴、張我樸等人或欲結權貴,或貪財納賄,竟公然在考場內互相翻閱試卷,照事先擬好的名單決定取舍。發榜后,眾人不服,考生集體到文廟去哭廟。
順治查實此事后立即令都察院會審,結果審出同考官李振鄴、張我樸等人受賄屬實。順治龍顏震怒,立即給吏部、都察院等衙門下了一道措辭強硬的御旨:貪贓枉法實乃科場中的最大犯罪,場闈分明是考取國家人才的重要場所,豈能容忍亂臣賊子為所欲為?于是下旨,將相關受賄官員立斬,抄沒家產,家屬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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