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初,朝中京官或地方主官出缺,除循例由新進士中選拔外,也由任過一定時期的州縣官吏中進行考選。這就給某些朝臣,大開了發財之門。
考選標準并非根據德、才,而是徇私枉法。譬如禮部郎中路邁,只因為和大學士周廷儒的弟弟周正儀是兒女親家,依仗這個關系,竟訂出“七千求詞林(翰林官)、五千求科(給事中)、三千求道(監察御史)”的價格,公開受賄,代人走門路求官。如果沒有把握,路邁豈敢公然如此?朝中層層勾結、徇私舞弊的內幕,由此不難窺見。
進京接受考選的官吏,為了攫取肥缺美缺,無不爭相向當權者施賄。授官大權由吏部掌握。東廠為了分肥,常對該部的舞弊行為提出彈劾。因此,每遇考選的年頭,吏部官員惴惴不安。后來雙方協議,每次選官,由吏部送銀二萬兩給廠監,聽由該部尋找謀缺的人,從此才相安無事。
崇禎十年三月出任吏部尚書的田唯嘉,為掌握內外情況,曾向宮內太監普遍送禮,要求互通消息。次年,被御史參劾“考選不公”,而劾本內容他很快便知道了,于是匆忙上疏自辯。誰知諫官們認為,御史的奏疏送入內廷,尚未公開,田唯嘉何以得知其情由,再度提出糾劾;实蹫閷m中泄密一事感到惱火,傳旨令錦衣衛鎮撫司究辦,先逮捕了田家的四名親信。田唯嘉心中懼怕,只得把到手的賄金大部份送給鎮撫司,但后來還是被罷了官。事情外傳后,民間曾譏諷說:“吏部囊空,錦衣地重!”
作為執法主管機構之一的刑部,同樣是黑幕重重的渾水衙門。崇禎十二年升任該部尚書的甄淑,表面上道貌岸然,一介不取。但卻聽任兒子貪贓枉法制造了許多冤案。次年他因故下獄,囚禁獄內的受害人一見到他,立刻蜂涌而上,予以痛毆。獄官葉國華恐怕他被揍死,只好把他關在獄吏室內,使冤憤者不能近身。
任用大員也存在問題,皇帝往往憑印象出發,決定尚書、侍郎人選。在內外交困之際,這些人常獲咎于皇帝,被當廷傳旨系獄。崇禎十二年五月擢升兵部尚書的傅宗龍,年底即以“戲視封疆”,由朝房直接下獄。
傅宗龍步行進監,監門頗多。每過一門,獄吏獄卒都要錢。等身上攜帶的銀錢用完,無法應命,竟被拒之于監房之外。直到家里送來了錢,滿足了獄吏的需索,才得入內坐牢!
兵部侍郎謝啟光入獄時,身無分文。牢頭索賄不得,竟當場飽以老拳。
御史高欽舜和張養的遭遇更為離奇。他們到兩淮巡鹽,“厚載而歸”。此事被廠衛探知,分肥不得,提出了彈劾。由于皇帝震怒,一切施賄手段都不奏效,最后兩人同時處斬。高欽舜受不了看著張養先被處決的慘狀,囑咐家人厚賂監刑官和劊子手,要求先斬自己,果然如愿以償。誰知他剛身首異處,“停刑”的圣旨就下達了。張養沒有想到行賄請求先死,反揀得一條活命。
崇禎十五年以后,買賣官職的情況愈演愈烈。外省一司道官員,鉆營升任巡撫,已向吏部送去五千兩銀子。此人患得患失,誠恐資歷不夠,做不成撫臺,忙著又加送了兩千兩,結果真的擢升巡撫。一名小京官謀求外任浙江海道道員,吏部索價五千,他只答應三千,而且是先交一半,因而僅當上了知府。
吏部還訂出賣官的價格:禮部屬官二千兩,兵部沒有多少油水可撈,只要八百。有人出了重金,買到吏部屬員的位置,但還沒有到任,就被“有力者”以更高的代價奪走了。
給事中廖國遴和楊枝起,手段更惡劣。他們主動登門,拜訪入京考選的人,進行所求官職的討價還價。如果出錢過少,兩人當晚就再度登門,施加恫嚇。文獻記載,有人把隨身攜帶的銀子送完了還不夠,“至貨袍帶以賂者”。
崇禎十五年八月,兵部尚書陳新甲因家仆泄密,被捕下獄。廖、楊二人連連上疏,要求處以極刑。而當收到陳家的重賄后,他們又奔走于刑部尚書徐石騏家中,為之說情,請予免死。是非顛倒,一至于此。
皇帝本人,對朝中賄賂公行的情況,并非一無所知。一次考選新進士,他曾對近臣說:“新進士選館,將城內金子換盡矣!”雖然如此,可沒有辦法來掃除積弊。
由于考選弊端叢生.皇帝不再相信此一辦法能選拔出扭轉頹勢的真才,從而又提出用人采行“薦舉”的途徑。消息剛剛傳出,不少人便開始活動,向朝臣們行賄托情,央求予以推薦。
崇禎十六年,農民大起義席卷半個中國,往昔千方百計鉆營做官的人,幾乎沒有一個愿到經受過戰火的地區任職。即使已被任命,都尋找種種借口,“規避不出”。
皇帝沒有辦法,只得親自主持授官,在殿中供奉明太祖神位,讓選中做官的人魚貫進入,先在神位前跪拜,接著由后一人代前一人拈鬮,鬮上書明何州何縣,一律即刻赴任,不準逃避。中選者個個愁眉苦臉,從積極行賄求職到被動拈鬮授官,這又是樁少見的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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