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世襲的不算。
另外,甘羅12歲為相,那只是傳說。項橐7歲就作了孔子的老師,但沒有說當官。
那是誰呢?是唐朝的劉晏。
宋代王應麟在他的《三字經》里寫道:“唐劉晏,方七歲,舉神童,作正字,彼雖幼,身己仕。爾幼學,勉而致,有為者,亦若是。”把劉晏樹立為當時青年才俊學習的榜樣。
劉晏(716—780),字士安,曹州南華(今山東省東明縣)人,唐代著名經濟改革家和理財家。歷任吏部尚書同平章事(宰相),領度支、鑄錢、鹽鐵等使。實施了一系列財政改革措施,為“安史之亂”后的唐朝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因讒臣當道,被敕自盡。
劉晏自幼天資穎悟,少年時期十分勤學,才華橫溢,名噪當時,7歲舉“神童”,8歲時唐玄宗封泰山,因獻《頌》,唐玄宗召見后,大加贊賞,授秘書省太子正字,雖然只是個小小的文字秘書,但畢竟是赫赫京官,且在太子身邊,位置很重要,為他將來位極人臣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據《東明縣志》記載:劉晏10歲那年,“一日玄宗御駕勤政樓,大張鼓樂百妓,羅列教坊,有王大娘者,能戴百尺竿,竿施木山狀,瀛州方丈,令小兒持絳節出入歌舞”。這時劉晏被唐玄宗詔于樓中,“使貴妃施粉黛如巾櫛”,打扮停當,玄宗目視劉晏發問,“正字,正得幾字?”劉晏答道:“天下字皆正,唯有朋字未有正得。”此話一語雙關,不僅說出了“朋”字的字形結構特點,還寓意深刻地指出了朋黨相互勾結的時弊,真不愧是有風趣的字諫。
接著,楊貴妃又讓劉晏針對勤政樓下百戲爭新和王大娘頭戴百尺竹竿的精湛表演作詩。劉晏應聲吟道:“樓前百戲競爭新,唯有長竿妙入神,誰謂綺羅翻有力,尤自嫌輕更著人。”博得了唐玄宗、楊貴妃和嬪妃等人的一片贊頌。為此,唐玄宗賞賜了劉晏一制象牙笏和一領黃紋袍,神童劉晏一時名噪京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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