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朝抵抗明軍侵略的抗戰
1400年,胡朝代替陳朝統治越南。從陳朝末開始,明朝就已利用這個王朝的沒落來進行各種偵探和挑釁活動。到了十五世紀,在明成祖(1402—1424年)的統治下,明朝達到了強盛階段,成為當時世界上強大的封建國家。正是在這個階段,明朝侵略我國的陰謀實現了。
1406年,明朝派遣一支軍隊護送流亡在中國的叛徒陳添平回國,企圖建立一個傀儡王朝,充當它的走狗。明朝打算重演十三世紀元朝護送陳遺愛回國的舊劇。但是胡朝早己埋下伏兵,打垮了護送軍,話捉陳添平,押回京城,處以凌遲極刑。面對著日益迫近的侵略危機,胡朝一方面采取了溫和的對外政策,盡可能地推遲戰爭;另一方面則加緊準備抗戰。但是胡朝準備抗戰的主要方式是加強常備軍的數量、購置武器和建立防線。
1406年11月19日,明軍開始越過邊界進入我國。在這場侵略戰爭中。明朝投入了擁有二十多萬步兵和騎兵的龐大的遠征軍以及上十萬民夫。由胡朝領導的抗戰很快遭到失敗。 在各路敵軍進攻面前,胡軍在一些地方進行狙擊,隨后撤退據守紅河南岸防線。明軍會師后集中兵力渡過紅河,攻占多邦城。1407年1月20日,多邦城失守,胡軍的防線迅速崩潰。敵軍自多邦城南下,于1月22日進占升龍。胡軍撤退到紅河下游,經過幾次反攻失敗后,不得不撤退到清化。明軍乘勝追擊,胡季超及胡朝的其他領導人于1407年6月落入敵手。
胡朝抵抗侵略軍的抗戰只進行了半年。經過五個多世紀爭取和維護獨立、并曾多次戰勝了北方封建王朝的強大而殘暴的侵略軍之后,祖國又處于外國統治之下。胡季?必須承擔這場民族災難的責任。陳朝的崩潰為敵人的侵略創造了機會。胡季?采取不正當的手段篡了位,掌握政權后又實行許多旨在把權力和利益集中到本宗族手中的政策。因此,胡朝剛成立就失去民心,不能團結全民,不能發揮民族的偉大力量來抗敵救國。
正是由于這樣不得人心,所以在組織和領導抗戰中,胡朝只依靠常備軍和幾條固定的防線,被動地進行防御。胡朝不能發動一場人民戰爭,沒有繼承和發揚民族的轟轟烈烈地抗擊外來侵略的傳統,沒有運用十分豐富而具有創造性的越南軍事藝術的經驗。
民族解放戰爭(1407—1427年) 藍山起義
明朝的統治政策及其后果
在打敗胡朝后,明軍取消了民族獨立,摧毀了國家機構,陰謀在我國恢復五個世紀前的郡縣制度。1407年4月,明朝把我國改為“交趾郡”。自此,一套外國的統治機構從郡直到府、州、縣都建立起來。在統治機構中,由明朝派來的官吏囊括了主要職務;另外,他們也竭力培養了一支人數眾多的土官隊伍。這些家伙是從背叛祖國的貴族和社會上的忘本分子中挑選出來的。在軍事方面,除了明軍起核心作用之外,他們也大力招募土軍。據1416年的條例規定,根據不同地區,二丁抽一,或三丁抽一。
明軍采用了殘暴的鎮壓和迫害手段。他們到處建立起密密麻麻的城壘和據點。在各軍事據點之間有一個用驛站連接起來的聯絡系統,以便及時互相接應和救援。敵軍憑借這樣一個龐大的暴力機器下令剝奪了我國人民的一切自衛手段,并且進行了極其野蠻的掃蕩和鎮壓。
他們禁止我國人民生產、儲存和使用任何武器。任何人來往謀生都受到嚴格的限制和檢查。在各次掃蕩中,除了屠殺、搶掠和破壞外,他們還采取了剖腹、活焚、熬人油……等瘋狂的恐怖手段。在經濟方面,明朝實行了殘酷剝削、榨取的政策和手段,僅在半年多的時間里(1406年11月一1407年6月),明朝遠征軍就搶奪了我國人民的無數稻谷、牛和其他財產。在統治機構建立以后,他們的剝削就更加全面、更加殘酷了。
明朝對各種人和各種行業都制定了各種稅例。僅土地稅就比胡朝增加了二倍。他們壟斷了鹽的買賣,控制了人民的生活。所有從十六歲到六十歲的民丁每年都要擔負徭役,參加倍建城壘、營署或到山區開采金礦、銀礦,下海打撈珍珠。此外,他們還強征手工業工人、醫生以及婦女、兒童帶回國去服役。在這些受害者當中,有的人被出賣作奴婢,有的被流放,他們都不能返回祖國。
人的剝削手段給人民帶來了無窮的災難。明朝的貪婪野心不僅僅是靠剝削榨取來使北方統治階級發財致富,他們還想永遠奴役我國人民,把我國合并到明朝封建國家的版圖里。在這種野心的支配下,他們加緊破壞我國的民族文化遺產,并極力推行同化政策。明朝曾多次命令侵略軍將領沒收、毀掉我國的各種書籍,搗毀我國的石碑。他們還強迫我國人民改變風俗習慣,甚至連衣著也要象北方的式樣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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