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著名的理發師悖論是伯特納德·羅素提出的。一個理發師的招牌上寫著:
告示:城里所有不自己刮臉的男人都由我給他們刮臉,我也只給這些人刮臉。
M:誰給這位理發師刮臉呢?
M:如果他自己刮臉,那他就屬于自己刮臉的那類人。但是,他的招牌說明他不給這類人刮臉,因此他不能自己來刮。
M:如果另外一個人來給他刮臉,那他就是不自己刮臉的人。但是,他的招牌說他要給所有這類人刮臉。因此其他任何人也不能給他刮臉。看來,沒有任何人能給這位理發師刮臉了!
伯特納德·羅素提出這個悖論,為的是把他發現的關于集合的一個著名悖論用故事通俗地表述出來。某些集合看起來是它自己的元素。例如,所有不是蘋果的東西的集合、它本身就不是蘋果,所以它必然是此集合自身的元素,F在來考慮一個由一切不是它本身的元案的集合組成的集合。這個集合是它本身的元素嗎?無論你作何回答,你都自相矛盾[*]。
在邏輯學上最富戲劇性的危機之一就與這條逆論有關。德國的著名邏輯學家哥特洛伯·弗里茲寫完了他最重要的著作《算法基礎》第二卷,他認為他在這本書中確立了一套嚴密的集合論,它可作為整個的基礎。1902年,當該書付印時,他收到了羅索的信,他得知上面那條悖論。弗里茲的集合論容許由一切不是它自身的元素的集合構成的集合。正如羅素在信中澄清的,這個表面上結構完美的集合卻是自相矛盾的。弗里茲在收到羅素的信后,只來得及插入一個簡短的附言:
“一個科學家所遇到的最不合心意的事,莫過于是在他的即將結束時使其基礎崩潰了,我把羅素的來信發表如下……”
據說,弗里茲使用的詞“不合心意”(undesirable)是數學史上最詞不達意的說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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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對于一類集合,A1={a11, a12, … a1i …},A2={a21, a22, … a2i …},……,Ai={ai1, ai2, … aij …}都滿足條件aijAi (i=1, 2, … j=1, 2, …)但AiAi一切這類集合物成新集合A={A1, A2, … Ai, …) AiA,問AA?如果認為AA,則A應該不是自身集合的元素,即AA,如果AA,A就應是本集合的元素,即AA,豈非矛盾——譯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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