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公共物品與民眾的生產積極性
人類社會最初主要的公共物品并非法庭、燈塔或其他公共設施,而是戰爭。《左傳》說,“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办搿笔菍鹊墓参锲罚叭帧眲t是對外的公共物品。即使被認為是孕育了中華文化的周族,據錢穆先生說,最初也只是一個武裝集團。一般的公共物品有較好較壞之分,可有多種結果;而戰爭這種公共物品一般只有兩種結果,戰勝或戰敗。戰勝則擴張領土、掠得財寶和奴役他族;戰敗則喪失生命或自由,財寶被掠,土地被占。
所以政府本身的強制性,首先是因戰爭的強制性。如果不想被敵人強制,就要強制自己。這也許是政府這種強制性組織出現的最早的原因。組織資源以進行戰爭就只能采取強制性的手段,如規定民眾有服兵役的義務和征稅。早期的稅賦主要用于戰爭,可以從“賦”字的結構看出。右邊的“武”字已經說明其目的,左邊的“貝”字則指貨幣。《漢書?邢法志》說:“稅以足食,賦以足兵!
對于普通民眾來說,兵役和納稅的含義,就是從自己擁有的資源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戰爭。這一部分如果太少,投入戰爭的資源不足以戰勝敵方,則會因戰敗而遭受重大損失;如果太多,就需要民眾在自己的資源中拿出更多的份額用于戰爭。但當這個比例過大時,民眾的經濟自由就會受到侵犯,他們也沒有積極性去進行生產活動,他們的收入會減少,作為民眾收入一部分的戰爭所需資源也會減少。這也可能最終導致戰爭的失敗。
所以,在理論上,有一個將資源用于戰爭的最佳比率,如果都換算成貨幣,就可稱之為最佳稅率。然而,在人類社會發展初期,找到這一最佳稅率相當困難,這需要相當長時間的探索。稅率往往在“太少”和“太多”之間徘徊。在外無強敵,威脅尚遠時,一個社會可能會采取較低的稅率;但當大敵當前,威脅迫近時,就可能采取較高的稅率。
并且,組織資源投入戰爭的政府并非只是提供公共服務,它有著自己的利益。如果從民眾那里征得的稅賦高于用于戰爭的花銷時,就會有盈余,這一盈余就會歸組成政府的政治集團享用。因而,借用民眾對敵人的恐懼,更有可能獲得更多的稅賦,從中獲得更多的盈余,也許是不少組成政府的政治集團的一種短期傾向。當這個政治集團的領導人物有著長期眼光時,他們會抑制征重稅的傾向。
在一個社會中,有一些集團更有優勢提供進行戰爭的資源,他們就更喜歡戰爭,也更喜歡由戰爭的原因而向民眾征收更多的財富。這些集團即使在政府內部,也與作為一個整體的政府不同,他們并不考慮從長期看提高稅率是否壓抑了民眾的生產積極性,阻礙了社會的繁榮,和動搖了政治集團的政治基礎,只是借戰爭之名從政府和社會中獲得更多的私利,因而這種集團所推動的高稅率還存在著一種利益剛性,使之不易更改。
《鹽鐵論》:一個漢代的例子
在西漢初年,漢朝實力較弱,如果為抵御匈奴而提高稅率,則可能因壓抑民眾的生產積極性而不能使社會迅速繁榮起來,也就沒有實力基礎對抗匈奴。因而,當時的政治領導人,從呂后到文帝和景帝很明智地以向匈奴示弱,或用和親的方式使匈奴減少對內地的侵擾,同時實行較低的稅率。在那時,田賦曾降低到三十稅一的水平。在以低稅率為核心的“與民休息”的政策下,西漢社會迅速從秦末戰爭中恢復起來,并積累了大量財富。這為后來漢武帝反擊匈奴的戰爭奠定了物質基礎。
到了武帝時期,雖然社會已很繁榮,但稅率仍是文景時期制定的,仍不能支持主動出擊進攻匈奴的資源所需。這時出了一個桑弘羊,提出了鹽鐵官營及其他聚財的建議,為漢武帝北伐匈奴解決了一時之需。然而鹽鐵官營一方面有“與民爭利”之嫌,而且造就了一個靠鹽鐵官營牟利的官僚壟斷集團。這個集團一旦出現,就有了不同于漢王朝的利益的自身的利益。這一集團也更為“好戰”。在他們的支持下,漢武帝后來的戰爭已經不是為抵御匈奴,而是為了炫耀武力,甚至是為了掠奪(如汗血寶馬)。
在這一背景下,就出現了《鹽鐵論》記載的大辯論!百t良”“文學”批評以鹽鐵官營為主的一系列政策侵害了民眾的利益,而“御史”“大夫”則以抵御匈奴為之辯。賢良文學們指出,官營鹽鐵的產品質量低、品種少和價格高;而以桑弘羊為首的官僚壟斷集團借鹽鐵官營以牟私利。對于大夫們提出的所謂“抵御匈奴”的理由,賢良文學們反駁說,如果朝廷能夠示以仁義,天下將會近者悅,遠者來。
從漢朝廷的決策機制來看,不能說關于鹽鐵官營的辯論會直接影響政策和制度,然而,這一辯論反映了鹽鐵官營帶來的問題,即用于戰爭的資源比例過大的問題,以及借助于鹽鐵官營而獲得壟斷利潤的利益集團的問題。如果鹽鐵官營只是一個短期政策,為解決出擊匈奴的一時之需,民眾可以理解和忍受。問題是,當打擊匈奴已取得了決定性勝利,威脅已經減少,再要繼續進行大規模戰爭就無太大必要;如果不是為了防御,而是為了擴張和掠奪,戰爭就只有負面意義。為了這樣的戰爭再維持鹽鐵官營,讓社會和民眾繼續付出較大的代價,就不能繼續得到理解和容忍。
實際上,漢武帝晚期已對自己的窮兵黷武有所悔悟,發布了“輪臺罪己詔”,不再進行大規模戰爭。其后漢朝廷雖然還在繼續打擊匈奴的戰略,但不再進行與保衛中原安全無關的戰爭。用于防御的資源也會減少。在這時,繼續實行鹽鐵官營就顯得更無必要。反過來,鹽鐵官營利益流向何處,就更惹人關注。桑弘羊不僅是提出鹽鐵官營政策的人,而且是具體實施的人。他作為“洛陽賈人之子”,深諳商業之道,更知壟斷之利,曾“盡管天下鹽鐵”(司馬遷)。鹽鐵官營為漢王朝籌措軍費的功能減弱,則其為桑弘羊等利益集團帶來滾滾利潤的事實就更為凸顯。因而成為賢良文學們罷鹽鐵官營主張的主要理由之一。后來桑弘羊為了將自己的壟斷之利傳給后人而參與了宮廷政變,敗露后被殺,則說明了,漢王朝的政治結構保證了其政治領導人不想為了一個利益集團而葬送自己的江山。漢王朝的生命由此得到了延續。
徐復觀對《鹽鐵論》的思想梳理
從今天的角度來看《鹽鐵論》,雖然御史大夫們有明顯的傾向貶抑儒家,但如徐復觀先生所指出的那樣,他們與賢良文學們一樣引用儒家資源,尤其是孔子的話,來為自己的主張辯護。反過來,因在辯論之中,即使遵循儒家主張的人也表達得不那么純粹。這使得一般讀者不太容易辨清雙方的主張究竟是什么。
從經典來看,儒家一貫主張經濟自由主義。孔子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是很著名的哲學表達。由于遵從自然被認為會有善的結果,將此認識推向極端,就出現了一個儒家的分支,即由陳亮和葉適所代表的浙東學派,相信“功到成處,便是有德”。儒家主流的經濟思想,應該是以朱熹為代表。他與陳亮之間只有一點小小的但非常重要的區別,即不認為仁義在所有的時候都會帶來事功:“固是得道義功利自至,然而有得道義而功利不至者”。(轉引自束景南:《朱子大傳》,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第595頁~625頁)這從今天看來是對的,因為我們已經知道市場也有失靈的時候。
所以,在儒家主流看來,“義”不都對應著“利”,所以必須超越利;尤其是那些政治精英和文化精英更應如此。因為從整個社會角度看,不需要人人講“義”,只要有一部分人講義就行了。因為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市場是有效運轉的,大多數人按照看不見的手的指引,去追逐自己的利益,就會帶來社會繁榮。市場失靈的情況是很少的。況且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能力超越功利。所以對一般民眾,儒家承認和保護他們追求利益的權利,而對政治統治集團和文化精英,則有超越功利的要求。
由此可以理解儒家話語的更深內涵。由于儒家精英的說服對象主要是政治統治集團,所以向他們談論這一主張時有著某種具體角度,如“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和“不與民爭利”,是對政府講的話。一方面,這是在保護民眾的經濟自由和權利;另一方面,是約束政治統治集團不要追求一般性的商業利益。所以儒家又強調“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強調“重本抑末”。其中的“義”包括提供公共物品,同時獲得稅收方面的回報,所以是“以義為利”;而所謂“本”則是政府本分,“末”則是政府不當行為。簡單地說,儒家對民講“利”,對國講“義”。
以對儒家經濟思想深刻理解為基礎,徐復觀先生在其 “《鹽鐵論》中的政治社會文化問題”一文中對《鹽鐵論》中的兩派思想進行了梳理。他明確指出,御史大夫們雖然引用了大量儒家經典,并非遵循儒家真精神。而文學賢良們引用儒家經典則是“原則性的”,即基本代表儒家主流思想的。這個判斷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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