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晉統一全國后,司馬炎采取了一系列經濟措施以發展生產,屢次責令郡縣官勸課農桑,并嚴禁私募佃客。又招募原吳、蜀地區人民北來,充實北方。廢屯田制,使屯田民成為州郡編戶。太康元年,頒行戶調式,包括占田制、戶調制和品官占田蔭客制(見占田課田制、戶調)。三年,西晉戶數上升到三百七十余萬,比初行占田制時增加了二分之一。太康年間(280~289)出現一片繁榮景象。司馬炎鑒于曹魏末期為政嚴刻,風俗頹廢,生活豪奢,乃“矯以仁儉”,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谷人五斛,免逋債宿負,詔郡國守相巡行屬縣,并能容納直言。還重視法律,親自向百姓講解賈充等人所上刊修律令,并親身聽訟錄囚。但滅吳后,逐漸怠惰政事,荒淫無度,掖庭將近萬人。統治者貪暴奢侈,上行下效,司馬炎去世不久,政局即已不可收拾。在位年(26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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