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周書?度訓解》說周代“□爵以明等極”?钻俗ⅲ骸皹O,中也。貴賤之等,尊卑之中也!薄稌r訓解》說:“天子乃命大史次諸侯之列!惫、侯、伯、子、男的排列次序,正表明它是標志周代諸侯貴賤尊卑的爵秩等列!蹲髠鳌氛压贻d鄭子產說:“昔天子班貢,輕重以列,列尊貢重,周制也。卑而貢重者,甸服也。鄭伯男也,而使從公侯之貢,懼弗給也。”“列”就是諸侯的等列!傲凶鹭曋亍保褪蔷粑辉阶鹳F,貢賦越重!氨岸曋卣,甸服也”,此甸字通圻,指的是王畿之內。上引《周語上》說“規方千里以為甸服”,是一證。《周語上》載祭公謀父云“先王之制,邦內甸服,邦外侯服”,是二證。王畿之內的封國位雖卑而貢重!班,伯男也”,是說鄭為伯爵,所以讓它承擔“公侯之貢”,是不合理的。一些論著多把這句話與《國語?周語中》富辰所說“鄭伯,南也,王而卑之,是不尊貴也”等同起來,說“伯男”與“伯南”一致,這是不對的。金景芳師早就說過:“鄭伯,南也”,指的是“鄭伯這個人身份特殊”。因為鄭武、莊公先后為王朝卿士。卿士職位也稱“南”。所以應當尊貴,不能卑視[5]。這與“鄭,伯男也”的含義完全不同。故富辰在下文說“平、桓、莊、惠”諸王“皆受鄭勞,王而棄之,是不用勛也!庇,《左傳》僖公二十九年說:“在禮,卿不會公侯,會伯子男可也”。杜注:“大國之卿當小國之君,故可以會伯子男也。”從這兩條材料可以看出,周代的公、侯爵位在伯、子、男之上。公、侯、伯、子、男的排列是有序的!蹲髠鳌钒Ч贻d魯大夫子服景伯說:“王命諸侯,則伯帥侯牧以見于王。伯合諸侯,則侯帥子男以見于伯。自王以下,朝聘玉帛不同。”子服景伯所說的“伯”,是諸侯之長,又稱“侯伯”,也就是霸主!蹲髠鳌焚夜四贻d:“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睋抖Y記?王制》:“八命為伯!焙钅良粗T侯,古代諸侯是牧民的,所以也稱侯牧。“侯帥子男以見于伯”一句,竹添光鴻《左氏會箋》釋為:“其曰侯者,蓋兼公而言;其曰子男者,蓋兼伯而言。謂公侯帥伯子男以見于伯也!卑粗裉碚f是正確的!洞呵铩芬浴肮睢睘橐活,以“伯子男”為一類,所以“舉侯可以兼公,舉子男可以兼伯”。又,《國語?楚語》說:“天子之貴也,唯其以公侯為官正也,而以伯子男為師旅!表f昭注:“正,長也!闭f明公侯相當于天子的“官正”,亦即百官之長;而伯子男則相當于天子的師旅,位在公侯之下!蹲髠鳌氛压哪贻d楚靈王在申地大會諸侯,楚大夫椒舉向宋國左師向戌與鄭國執政子產問禮儀形式。向戌說:“小國習之,大國用之,敢不薦聞?獻公會諸侯之禮六!弊赢a說:“小國共職,敢不薦守?獻伯子男會公之禮六!倍蓬A注:“其禮六儀也。宋爵公,故獻公禮。鄭伯爵,故獻伯子男會公之禮!边@也說明公爵位在伯子男之上。
《左傳》桓公十年載,齊國受到北戎侵襲,諸侯出兵救齊,其中鄭國公子忽戰功最著。但是,魯人受齊國委托在給各國援軍分發糧餉時,以王室頒行的爵祿等級為序,因鄭為伯爵,所以列在最后。鄭國憤憤不平,聯合齊、衛一道攻擊魯國。《春秋》記載這件事,先書“齊、衛”,后書“鄭”,把齊、衛看成主謀,鄭是脅從!蹲髠鳌方忉屨f:“先書齊、衛,王爵也!奔凑f齊、衛為候爵,位在鄭國之上,所以記為首惡。上述材料充分證明:在周代,“公侯”的爵位明顯高于“伯子男”。五等諸侯的排列次序確是爵秩的高低等差。專就“公侯”而論,公又高于侯!蹲髠鳌非f公十八年,“虢公、晉侯朝王,王饗禮,命之宥,皆賜玉五玨,馬四匹!盵6]當時人評論說:“非禮也。王命諸侯,名位不同,禮亦異數,不以禮假人!彼^“名位不同”,是說虢公時任王朝卿士,位為“公”,而晉為侯爵,虢公爵位高于晉侯。依周制,天子接見諸侯,應“正班爵之義”[7],虢公高于晉侯,賞賜時就該“禮亦異數”。而今王不辨虢公與晉侯的爵秩高低,賞賜同樣的禮物,就是“以禮假人”,這是違背周禮的。周代諸侯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是周代社會等級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馬克思、恩格斯曾概括世界各民族奴隸制與封建制的共同特點說:“在過去的歷史時代,我們到處都可以看到社會完全劃分為不同的等級,看到由各種社會地位構成的多級的階梯!盵8]周代諸侯的五等爵就是周代諸侯中“多級的階梯”的表現形式。在周代社會中,統治階級內部的這種“多級的階梯”是普遍存在的,不僅諸侯中有,卿大夫中也有。《左傳》桓公三年說:“凡公女嫁于敵國,姊妹則上卿送之,以禮于先君;公子則下卿送之;于大國,雖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則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國,則上大夫送之!边@里所說的“敵國”是匹敵的國家!肮印保褪菄呐畠;在國君的姊妹或女兒出嫁時,依對方國家的大小,分別由上卿、下卿、諸卿和上大夫送行。說明卿大夫是有上下等級的!蹲髠鳌焚夜贻d,齊國的執政管仲到成周去為王室和戎人講和。王準備以“上卿之禮”招待他。管仲因為齊國有國子、高子兩位上卿,所以推辭不就,僅“受下卿之禮而還”。這證明在諸侯國的卿一級官員中確有上卿、下卿之分。《左傳》成公三年載魯大夫臧宣叔說:“次國之上卿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小國之上卿,當大國之下卿,中當其上大夫,下當其下大夫。上下如是,古之制也!标靶逅f的“古之制”,就是西周制度。杜預注:“古制:公為大國,侯伯為次國,子、男為小國!边@就說明了在周代不僅諸侯國的卿大夫有上、中、下之分,而且不同國家的卿大夫在列國間的交往中地位也不盡相同。國家爵位尊,卿大夫的地位也尊;相反,國家的爵位卑,其卿大夫的地位也就卑。
列國卿大夫的上下等級是十分嚴格的!蹲髠鳌烦晒暾f晉國的中行伯(荀庚)“其位在三”,列于中軍帥?克和中軍佐荀首之后。成公十六年,晉大夫?至在鄢陵之戰后,到成周向天子獻楚捷時自夸其功,王朝卿士單子說:“溫季(即?至)其亡乎!位在七人之下,而求掩其上!碑敃r,?至為晉新軍佐,位次在上、中、下三軍將佐及新軍將之下,列第八位。襄公二十六年,鄭國戰勝陳國,鄭伯賞賜有功的子展、子產二將,“享子展,賜之先路,三命之服,先八邑;賜子產次路,再命之服,先六邑!弊赢a辭謝六邑說:“自上以下,隆殺以兩,禮也。臣之位在四,且子展之功也;臣不敢及賞禮。”子展時為鄭國上卿,子西次之,良霄第三,子產居四。以周禮,卿大夫每下一級,賞格當減去二,曰“隆殺以兩”。所以子產不敢接受六邑的獎賞。以上數例足以說明周代卿大夫等級制的森嚴性!吨芏Y?春官?大宗伯》載,大宗伯在“以九儀之命正邦國”,“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國”之外,還有“以禽作六摯,以等諸臣”的職責。小宗伯則有“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的職責。列國的宗伯應當也有這種職能。春秋時鄭國大夫公孫揮就以善于辨別列國大夫的“族姓、班位、貴賤、能否”而知名[9]。周代社會的等級制度甚至滲透到了統治階級的家庭中,天子、諸侯和卿大夫的妻妾也以嫡庶為原則劃分成若干等級。嫡妻即正妻,只有一人。天子嫡妻稱后,諸侯嫡妻稱夫人,卿大夫嫡妻稱內子。庶妻位在嫡妻之下,排成高低貴賤的等列!蹲髠鳌肺墓贻d,晉襄公逝世,其于幼弱。晉大夫因為國家多難,商議扶立年長的君主。賈季主張立晉文公庶妻辰嬴的兒子公子樂。趙孟不同意,說:“辰嬴賤,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主張立晉文公庶妻杜祁的兒子公子雍,理由是:“杜祁以君故,讓?姑而上之;以狄故,讓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愛其子而仕諸秦,為亞卿焉。秦大而近,足以為援;母義子愛,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晉文公嫡妻是文贏,次妃為襄公生母?姑,三妃為季隗,四妃為杜祁,九妃為辰嬴。清人俞正燮推斷,文公在齊娶的“齊姜在五,秦女三人亦媵也,其在六、七、八歟?”可見,晉文公的夫人與八位庶妻的位次是井然有序的[10]!蹲髠鳌氛压四暾f:“陳哀公元紀鄭姬生悼太子偃師,二妃生公子留,下妃生公子勝!标惏Ч姆蛉伺c二妃、下妃的排列也是井然有序的!蹲髠鳌焚夜哪辏瑫x大夫趙衰娶晉文公的女兒趙姬為正妻,生趙原同、趙屏括、趙樓嬰三子。趙衰追隨文公在狄時曾娶狄女叔隗,生趙盾。趙姬是位賢達婦人,見趙盾有才干,就堅決請求以趙盾“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為內子而己下之”。這是卿大夫妻有嫡庶之分的證據。《左傳》昭公十一年載:“泉丘人有女,夢以其帳幕孟氏之廟,遂奔僖子,其僚從之。盟于清丘之社曰:“有子,無相棄也。僖子使助?氏之?!倍蓬A注:“?氏之女為僖子副妾。別居在外,故僖子納泉丘人女令助之”是正確的!捌淞拧保侨鹋牧庞。沈欽韓《左傳補注》云:“?氏是僖子正室,使二女助之,為其?;?氏是僖子別邑,使二女別居以此為?也,故下宿于?氏。”此說實誤。一者,僖子為魯卿,在魯都有府第,其府第在季氏宅東南,登其宅西北隅,便可望見季氏,其正妻怎能不在府宅而在?氏?二者,如說“使二女別居為?”,應是自為?,《左傳》怎會說“使助?氏之?”?依此知沈解不確。從這條材料看,孟僖子的妻子至少有四位,排列次序是正妻、副妾?氏、二?泉丘女、泉丘女僚友。
在統治階級的家庭中,嫡妻所生的兒子曰嫡子,庶妻所生的兒子曰庶子。嫡子高于庶子。嫡子依長幼論尊卑,庶子依其母親的貴賤地位論尊卑!豆騻鳌贩Q這種現象叫“子以母貴”。如果庶子有繼承父業為公、卿、大夫的,則其母也隨之提高到夫人、內子的地位!豆騻鳌贩Q這一現象為“母以子貴”。綜上可見,周代社會是等級制的社會。這是它最本質的特點。它的卿大夫階層是有等級的,它的貴族階級家庭也是有等級的。因而,它的列國諸侯不會也不可能沒有等級。這個等級就是“公、侯、伯、子、男”。二在先秦文獻中,周代諸侯“公、侯、伯、子、男”的五等爵稱,也像在青銅器銘文中一樣,有無定稱的現象。如據《春秋》、《左傳》、《國語》、齊、衛之君時稱公,時稱侯;秦、鄭之君時稱伯,時稱侯;滕、薛之君時稱侯,時稱伯,甚至稱子;邾、莒之君時稱子,時稱公。對于這類問題,由于金文材料自身的局限性,是難以說明的。而先秦文獻則比較系統,我們從中可以找到解決問題的線索。特別是由于“中國言六藝者折中于孔子”,而孔門學說由七十子后學師口相傳,這可以使我們在先秦兩漢的儒家著作中找到答案。公!豆騻鳌冯[公五年說:“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后稱公!痹谥艽跏掖_曾設立過“三公”的高爵!兑葜軙?祭公解》是當前史學界公認的西周作品!都拦狻氛f:“天子自三公上下辟于文、武”,又說:“天子三公監于夏商之既敗,丕則無遺后,難至于萬億年,守序終之。”同書《酆保解》、《史記解》、《武寤解》等也載有“天子三公”。《周禮?春官?典命》曰:“王之三公八命!薄端痉吩唬骸巴鯙槿溴a衰。”《秋官?小司寇》曰:“王南鄉,三公北面!痹谥艹酰芄珵樘,召公為太保,太公為太師,他們就是“天子三公”。周代青銅器《?生簋》銘文業已證明,周公、召公兩人的身份,確為“公”爵[11],《公羊傳》所言不虛。“天子三公稱公”,可能是周初之制,實際上在成康以后,凡是王室的執政卿士都可以稱“公”,享受公爵待遇。王世民先生在《西周春秋金文中的諸侯爵稱》一文中列舉的畢公、明公、?公、益公、穆公、武公、井公、毛公、應公、芮公、虢公等王朝卿士,就都是公爵。在東周時期,僅從《左傳》上看,不論是諸侯入為王朝卿士的,如鄭武公、鄭莊公、虢公,還是畿內諸侯、大夫擔任卿士的,如召昭公、召戴公、單襄公、單穆公、尹武公、尹文公、王叔文公、劉康公等也都一律稱公。畿內的公爵大多都有封邑。鄭玄《詩譜?周南召南譜》云:“文王受命,作邑于豐,乃分岐邦周、召之地,為周公旦、召公?之采地!苯夥徘瓣兾鞣鲲L出土的《?生鬲》、1961年扶風齊家村出土的《?我父簋》的“?(周)”字,據李學勤先生說,“用為氏名,指周公的周氏;用為地名,則指周公的采地周城。”[12]其它如畢公的采地在畢,蘇公的采地在溫,芮公的采地在芮,東周時劉康公的采地在劉,尹氏的采地在尹等[13],都能說明這一問題。
“王者之后稱公”,主要指夏、殷二代之后稱公!兑葜軙?王會解》說在成周大會上,“堂下之右,唐公、虞公南面立焉。堂下之左,殷公、夏公立焉!笨钻俗ⅲ骸疤、虞二公,堯、舜后也!毕墓、殷公是“杞、宋二公”。《史記?周本紀》說周武王封“黃帝之后于祝,帝堯之后于薊,帝舜之后于陳,大禹之后于杞!薄抖Y記?樂記》載孔子說:“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車,而封黃帝后于薊,封帝堯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陳;下車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末。”孔疏說這是“舉三恪二代也”。清孫希旦《禮記集解》說:“封黃帝、堯、舜之后,所謂三恪也。封夏、殷之后,所謂二代也”,是正確的。《左傳》襄公二十五年,鄭子產說:“昔虞閼父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我先王賴其利器用也,與其神明之后也,庸以元女太姬配胡公(閼父子)而封諸陳,以備三恪”,是其證。恪,《說文?心部》引作“?”,是敬之義!抖Y記?郊特牲》說:“天子存二王之后,猶尊賢也。尊賢不過二代!薄稘h書?成帝紀》說:“蓋聞王者必存二王后,所以通三統也!薄栋谆⑼?爵篇》則云:“公者,加尊二王之后!庇墒怯^之,《公羊傳》所說的“王者之后稱公”,在周代,只能是杞、宋二國!洞呵铩酚涊d宋國爵為公,與《禮記》、《漢書》相合。《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說:“宋先代之后,于周為客,天子有事?焉,有喪拜焉。”昭公二十五年,宋大夫樂大心說:“我不輸粟。我于周為客,若之何使客?”又,何休《公羊傳》隱公三年注說:“宋稱公者,殷后也。王者封二王后,地方百里,爵稱公,客而不臣也!边@些記載都是不容忽視的,它確能證明周人以客禮待宋,并尊其爵為“公”。杞的情況比較復雜。據《逸周書》,西周時杞為公爵。入春秋以后,僅稱為侯。至魯莊公二十七年以后,又稱伯。杜預《左傳》注云:把杞稱伯者,蓋為時王所黜。”在魯僖公二十三年、二十七年、襄公二十九年,《春秋》又三稱其為子!蹲髠鳌方忉屨f:“書曰子,杞夷也!庇终f:“杞,夏余也,而即東夷。”《春秋》嚴夷夏之防,杞用夷禮,所以就視同夷狄之君而稱子。何休《公羊傳》注說:杞本公爵,但春秋時“微弱為徐、莒所脅,不能死位!洞呵铩凡幽幸灰,辭無所貶。貶稱子者,《春秋》黜杞不明,故以其一等貶之”。與《左傳》的解說大體相同,應是可信的?梢,夏、殷二代在周初雖為公爵,但入春秋以后,杞即衰弱,且不斷遷徒。據清人閻若璩考證,杞初封在河南開封,春秋魯桓公二年遷于山東莒州及曲阜相鄰之地,桓公六年遷淳于(山東省安丘縣東北),僖公十四年遷到緣陵(山東昌樂縣東南),襄公時又遷回淳于[14],國家也淪落成為“伯子男”一類小國。至于三恪,爵低于公,僅為侯!兑葜軙贩Q其為公,是沿用其舊名!妒酚?周本紀》載,周在封薊之后,又封召公?于燕。其后,“薊微燕盛,乃并薊居之,薊名遂絕”[15]。祝入春秋后亦不見于記載,只有陳國仍保持“侯”爵名號,但也淪落成為二三流小國。
“公”可以作為諸侯的通稱,這是客觀事實。但那已不是爵稱,而只是一種榮譽稱號,是尊稱。如《春秋》一書于魯十二君皆稱公。何休《公羊傳》隱公元年注云:“魯稱公者,臣子心所欲尊號其君父。公者,五等之爵最尊。王者探臣子之心欲尊其君父,使得稱公!濒敱竞罹簦趪鴥瘸甲觿t可以尊其號為“公”。這在周代是一條不成文的法則。這條法則還不僅限于侯爵,也通用于“伯子男”等各級諸侯!栋谆⑼?爵篇》云:“伯、子、男,臣子于其國中褒其君為公!币驗槌甲印靶挠阕鹌渚,故皆令臣子得稱其君為公也”。但是,如果“諸侯有會聚之事,相朝聘之道”以互相交接時,則不得“私其臣子之義”,要求諸侯各稱本爵。這一原則在《春秋》中表現得十分明顯!洞呵铩纷鳛轸攪,特稱其君為公;而在記載其它國家諸侯朝會時,一律各稱本爵。如《春秋》莊公十六年載幽之盟曰:“冬十有二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又,僖公二十八年載踐土之盟曰:“五月癸丑,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于踐土!痹谶@兩次會盟中,《春秋》所列諸侯爵秩,除衛、滕二國而外,皆其本爵。衛所以稱子,是因為衛侯當時出居在外,其弟叔武參與盟會,故以未成君之禮相待。滕所以稱子,是因為春秋時淪落成為“微國”,是宋國附庸[16]。齊、晉侯爵所以序宋公之上,是因為齊、晉先后受周天子冊封為“侯伯”,為諸侯霸主。而列國諸侯于國內則一律可以稱公。如《國語》一書系收集各國材料輯成,書中魯、齊、晉、宋、衛、曹、鄭、秦諸國君主皆稱公。《左傳》甚至稱邾、莒等附庸小國君主為公,如邾文公、邾定公、邾宣公;莒共公、莒紀公、莒茲丕公、莒?比公等。諸侯在國內所稱的“公”,顯然已不是爵位,而只是一種尊稱。我們說諸侯可以通稱“公”,正是在這一意義上說的諸侯生稱爵,死稱公。這是諸侯稱公的又一種形式,也是一種臣下尊君的稱號。《春秋》隱公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八月葬蔡宣公!薄豆騻鳌方庠疲骸白浜我悦,而葬不名?卒從正,而葬從主人!焙涡葑ⅲ骸白洚敻案嫣熳,君前臣名,故從君臣之正義言也。至葬者,有常月可知,不赴告天子。故自從蔡臣子辭稱公。”也就是說諸侯死時,要發訃告向天子報喪,而訃告須稱名稱本爵,合乎君臣之正義。但安葬諸侯,則是諸侯臣子的事,所以從其臣子之辭稱公?讖V森《公羊通義》說:“葬,生者之事也,故從主人辭也。生有五等,沒壹稱公。王者探臣子之心莫不欲尊其君父,故假以爵之最尊,又為之作謚以易其名,以甄其宮!焙涡、孔廣森對《公羊傳》的解釋都是正確的!洞呵铩酚涊d諸侯之卒皆稱本爵,而記載諸侯下葬則一律稱公。如隱公三年:“八月庚辰,宋公和卒”,“冬十有二月癸未,葬宋穆公”。莊公二十一年:“夏五月辛酉,鄭伯突卒”,“冬十有二月,葬鄭厲公”。僖公四年:“夏,許男新臣卒”,“八月,葬許穆公”。昭公元年:“六月丁巳,邾子華卒”,“秋,葬邾悼公”。昭公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夏,葬杞文公”,等等。在一部《春秋》中,只有一次例外,即桓公十七年載:“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秋八月癸巳,葬蔡桓侯”。何休注說蔡桓侯下葬“稱侯者”是“奪臣子之辭也”,因為桓侯“有賢弟而不能任用,反疾害之而立獻舞,國幾并于荊蠻,故賢季抑桓,稱侯所以起事”。這是《春秋》的一種貶抑筆法。
《白虎通?號篇》也注意到了周代諸侯泛稱公的問題,說:“何以知諸侯得稱公?《春秋》曰‘葬齊桓公’,齊侯也!渡袝吩弧淮琛夭。《詩》云‘覃公維私’,覃子也!洞呵铩贰嵩S穆公’,許男也!抖Y?大射》經曰‘公則釋獲’。大射者,諸侯之禮也,伯子男皆在也!焙、伯、子、男是齊、秦、覃、許諸國的本爵,而公則是他們的統稱。這也證明諸侯在國內被尊稱的公,臣子安葬諸侯所稱的公,并不是諸侯的本爵,而只是一種尊稱。侯,是五等爵的第二級!栋谆⑼?號篇》說:“侯是百里正爵!薄斗夤钇氛f:“諸侯封不過百里!边@種說法,得到了《左傳》的證明!蹲髠鳌废骞迥辏嵶赢a說:“昔天子之地一圻,列國一同,自是以衰!倍抛ⅲ痕,“方千里”;同,“方百里”,衰,“差降”。圻,又作畿,《詩?商頌?玄鳥》云:“邦畿千里。”《逸周書?職方氏》云:“千里曰王圻”,盧文?解:“圻與畿同。”說皆與《左傳》合!睹献?萬章下》云:“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封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逼呤、五十里的“差降”,就是“衰”。公、侯的封地雖然都是方百里,但公爵位尊,是王室的客,可以組建“三師”軍隊,有較大的獨立性。侯,《逸周書?職方氏》孔晁注云:“為王者斥侯也”(《周禮?職方氏》孔疏同)。春秋時王室大夫富辰追述分封諸侯的作用說;“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藩屏周!弊C明諸侯是王室的藩屏,承擔著捍衛王室的任務。諸侯之長曰“元侯”,又曰“候伯”、“方伯”。即《禮記?王制》所說“千里之外設方伯”。其地位與公爵相埒。在周初,齊、魯、衛、晉、燕諸國都是方伯,守衛著王室的東、北、東北、東南邊疆。如《尚書?康誥》曰:“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漢書?地理志》說:“周公封弟康叔,號曰孟侯,以夾輔周室!鳖亷煿抛ⅲ骸懊,長也。言為諸侯之長。”可見,康叔封衛,為周初諸侯之長!对?魯頌??宮》說:“王曰叔父,建爾元子,俾侯于魯,大啟爾宇,為周室輔!薄蹲髠鳌焚夜哪辏R管仲說:“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春秋時晉國青銅器《晉公?》銘文:“公曰:我皇且(祖)◆(唐)公[雁]受大命,左右武王,□□百蠻,廣治四方,至于大廷,莫不事王!眑986年在北京房山琉璃河出土的西周燕器《克?》、《克?》銘文:“王曰:太保,隹乃明乃微鬯享于乃辟。余大對乃享,令克侯于?!鄙狭胁牧献C明,魯、齊、晉、燕與衛一樣,都是周初代表天子坐鎮一方,享有征伐大權的方伯。《國語?魯語上》說:“元侯作師,卿帥之,以承天子!弊鲙熅褪墙M建軍隊。何休《公羊傳》隱公五年注說:“天子六師,方伯二師,諸侯一師!庇捎凇昂睢笔峭跏业某夂,多封在畿外,所以他們與諸侯之長被周天子倚為藩屏,是天子在地方上的強大武力支柱。
伯爵遍布于王畿內外!抖Y記?曲禮》云:“五官之長曰伯”,孔疏:“伯,長也!薄讹L俗通?皇霸篇》云:“伯,長也,白也。言其咸建五長,功實明白!蓖ò祝谏檀絿最I就已稱白,如殷墟卜辭中已有井白、易白、丹白、羌方白、孟方白等!兑葜軙?武順解》云:“五五二十五曰元卒……四卒成衛曰伯!闭f明伯原為由百人組成的戰斗編隊,進而引申為百夫長之稱,最后演變為一級爵稱。在周天子畿內,土地無多,所以不封候而封伯。如東周畿內有原伯、毛伯!蹲髠鳌焚夜哪,孔疏說:“文王之子,原、毛之后,世為王臣.仍為伯爵,或本封滅絕,食采畿內!爆F存西周青銅器《毛公鼎》,出土于陜西扶風,證明毛伯在西周時也是畿內伯爵。凡伯,《左傳》隱公七年杜注:“周卿士也。凡,國;伯,爵!奔啦,《左傳》隱公元年杜注:“諸侯為王卿士者。祭,國;伯,爵!薄秶Z?周語上》韋昭注:“祭,畿內之國,周公之后也!笨讖V森《公羊通義》斷“祭伯”之“伯”為行次之稱,誤。其它如畢伯、芮伯、杜伯等,也都是畿內伯[17]。畿內伯的一個突出特點,是一般都歷任王官,其中有入為天子三公、王朝卿士的,就稱為“公”。但公爵只限于一身一世,其后世子孫恢復本爵。如據《班簋》銘文,毛本伯爵,但毛伯“更虢城公服”以后,做了王朝卿士,就稱毛公了。西周末又有毛公[廣音]任王朝卿士。而其后世子孫則恢復本爵,春秋時有毛伯得、毛伯過、毛伯衛等。公高為武王世臣,成王時入為天子三公,而其后世子孫則稱“畢伯”,現存青銅器《畢伯碩父鬲》,可為證明。祭本周公之后,稱伯爵。但周穆王之世,祭公謀父任天子三公,即稱祭公,而其后世子孫則恢復伯稱。原伯,系文王子孫,春秋時原伯有入為王朝卿士者,故稱原莊公、原襄公,而其它諸原,仍稱伯,有原伯魯、原伯貫、原伯絞等。這種現象與周初伯禽、呂?任王朝卿士,故稱“魯公”、“丁公”,而其后世子孫一律稱侯,屬侯爵,是一致的。鄭也是個典型例子。宣王時,桓公友封鄭,為畿內小國,因桓公任王朝卿士,所以稱公。東遷以后,鄭國勢力擴張到了畿外,鄭武、莊公連任王朝卿士,所以得保公稱。但究其本爵,不過是“伯男”。子產說:“鄭,伯男也”,是其證。畿外的伯,有曹伯、巢伯、吳伯等。吳的例子也很典型。吳本伯爵,春秋時吳君自稱王。在黃池會前,晉大夫董褐利用吳君“欲守吾先君班爵”的諾言,折辯吳君說“今君掩王東海,以淫名聞于天子。君有短垣,而自?之,況荊蠻則何有于周室?夫命圭有命。固曰吳伯,不曰吳王。諸侯是以敢辭。夫諸侯無二君,而周無二王,君若無卑天子,以干其不祥,而曰吳公,孤敢不順從君命長弟!盵18]這段話證明,在周室班爵祿時,吳確實曾接受了伯爵的命圭。這是周代諸侯有五等爵的又一有力證據。春秋時,吳自稱為王,是“淫名”,是“卑天子”,屬于僭越行為。所以晉與諸侯在黃池會上拒絕公開承認吳的王者地位。因為“諸侯無二君,而周無二王”,晉仍承認周天于是天下共主。但是,晉人說如果吳能放棄王號,改稱“吳公”,晉也可以讓步,同意由吳主盟。這又證明了春秋時期國可以實力地位破壞周代的爵祿制度。至于《春秋》稱吳君為“子”。那是因為《春秋》以“伯子男一也,辭無所貶”,是它用來“正名”的一種筆法。
子、男。《白虎通?爵篇》:“子者,茲也,茲茲無已也!笨梢姡颖臼菑耐、公家族中分化出來的后代子孫。子演化成為爵位,當起于商代!渡袝份d商末有微子、箕子。周承商制,沿用了子的爵號,在周原第十一號窖穴第八十三號甲骨上就有“今秋,楚子來”字樣。但是,在西周大分封時,華夏族受封的子爵很少,且多為畿內小國。如《左傳》文公三年有“沈子”.系周公后;桓公二年有“郜子”,系文王后。在東周畿內有王季子,本爵為子,受采于劉,為王室卿士,謚劉康公,其后世子孫稱劉子。子爵大都為夷狄之君!抖Y記?曲禮》說:“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编嵭ⅲ骸熬胖葜庖玻m有侯伯之地,本爵亦無過子!比绯、徐子、潞子、鼓子、肥子、萊子、夔子、白狄子等。依此,華夏諸侯有用夷禮者,也稱子,如上文所言“杞子”。子又是諸侯在服喪中的一種稱謂!洞呵铩焚夜拍辏骸肮珪字芄、齊侯、宋子、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葵丘。”宋子即宋襄公,其所以稱子,據《左傳》說:“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會諸侯,故曰子!庇终f:“凡在喪,王曰小童,公侯曰子!睏畈⒃唬骸肮畎宓戎T侯言之!洞呵铩分,舊君死,新君立,不論已葬未葬,當年稱子,?年稱爵;”楊注又引葉夢得《春秋傳》曰:“一年不可以二君,故未?年之君不以爵見,內外皆稱子。子般、子野卒,宋襄公以‘宋子’會葵丘,陳懷公以‘陳子’會召陵是也。未?年,雖既葬,內亦稱子不名,子赤卒稱‘子卒’;外亦稱子,衛成公以‘衛子’會盟于洮是也。曠年不可以無君,故?年之君既葬稱爵,鄭厲公以‘鄭伯’會武父是也。雖未葬,亦稱爵,衛惠公以‘衛侯’會諸侯及魯戰,宋共公會諸侯代鄭是也。”又,《公羊傳》莊公二十二年解《春秋》“子般卒”曰:“君存稱世子,君薨稱子某,既葬稱子,?年稱公!薄蹲髠鳌贰ⅰ豆騻鳌返倪@些解說把諸侯在喪稱子的各種情況講得十分清楚了。男。鄭玄《周禮?夏官?職方氏》注:“男之言任也,為王任其職!笨钻恕兑葜軙?職方氏》注:“男,任也,任王事!痹谙惹匚墨I中,男爵很少見,《左傳》僅有許男、宿男、驪戎男三例。當然,在先秦文獻中伯作為行次、子作為尊稱的現象也是存在的,因為它不屬于本文的討論范圍,恕不論列。三周代諸侯的爵秩等級像世間其它事物一樣,也是不斷發展變化的。上引《左傳》、《國語》等文獻證明周代諸侯爵有五等,但據《公羊傳》說《春秋》以公為一等,侯為一等,伯子男為一等,是三等!睹献?萬章下》說:“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是四等。同時,孟子說這僅是“嘗聞其略”,“其詳不可得聞也”。《左傳》、《國語》與《孟子》、《公羊傳》所載周代爵秩等級的不同,其實就是周代諸侯等級不斷變化的反映。這一點也在《周禮》的記載中有所表現!吨芏Y?地官?大司徒》講周代諸侯雖有“諸公、諸侯、諸伯、諸子、諸男”五等,但依其所食之地劃分,則只為“公食其半,侯伯叁之一,子男四之一”三等[19]。這又與《孟子》聽說:“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大體相同?梢姡艽庵T侯雖為五等,但從封地或所食之地看,實為三等。而公與侯、侯與伯、子與男等的差別,只是禮儀形式問題。所以經過從西周到春秋的二、三百年變化,大體上就變成了《春秋》所說的三等。
春秋時,諸侯爵等的另一種變化,是列國不再以昔曰的爵秩高低,而是以實力地位來論大小和強弱!妒酚?十二諸侯年表序》說春秋時諸侯“力政,強乘弱,興師不請天子,然挾王室之義,以討伐為會盟主,政由五伯”,“文武所褒大封,皆威而服焉”,是完全正確的。據《左傳》成公三年,晉卿荀庚與衛卿孫良夫同時聘魯,魯成公詢問大夫臧宣叔會盟時將以誰為先?臧宣叔說晉為大國,衛與晉比僅為小國,晉又是伯主,所以應以荀庚為先。杜預也說:“春秋以強弱為大小,故衛雖候爵,猶為小國”,小國應“降大國二等”。在周初,晉、衛同為元侯,而今晉強衛弱,衛已淪落成三流國家。衛雖淪落為三流國家,所幸仍系侯名而爵號未黜,而杞、薛等國就沒有這樣的好運了。上文我們說過,杞在春秋由于受到徐、莒侵襲,國勢曰削,所以杜預說它被時王黜為伯爵。又《左傳》莊公二十一年:“薛伯卒!鳖櫁澑摺洞呵锎笫卤?外諸侯卒葬表》引《匯纂》云:“薛稱伯,時主所黜。”杜預與《匯纂》的說法是有根據的。《白虎通?爵篇》引《韓詩內傳》曰:“諸侯世子,三年喪畢上受爵命于天子!奔凑f依周制,舊君死,新君立,要接受天子的爵命。東周以降,王權削弱,此制已不通行。但據《左傳》天子仍有冊命諸侯之權,如僖公十一年,晉惠公立,“天王使召武公、內史過賜晉侯命”。文公元年,“天王使毛伯來賜公命”。杜預注:“諸侯繼位,天子賜以命圭!庇秩纾f公十六年,“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軍為晉侯”。僖公二十八年,“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策命晉侯為侯伯”。既有策命權,就有貶黜權。周桓王褫奪鄭莊公王朝卿士職,周莊王支持衛公子黔牟,黜抑衛侯朔都是例證。所以,杞因微弱被黜,薛因從屬宋國被黜,應是可信的。春秋時,一些弱小國家為減輕貢獻給霸主的貢賦,或受大國挾持,或托庇于大國,從而自貶其爵,甘居小國地位的現象也是存在的!蹲髠鳌废骞吣贻d,晉、楚在宋召開弭兵大會,邾、滕等國為擺脫向晉、楚雙方納貢的負擔,即甘心降黜,不以諸侯身份參加盟會,而私屬于齊、宋。齊、宋樂得有人幫助納貢,自然也愿意以他們為私屬。邾本小國,自不必論。滕本侯爵而附庸于宋,就是自貶其爵了。又,《左傳》定公元年,晉會諸侯筑成周城,宋大夫仲幾“不受功,曰:‘滕、薛、啵?嵋垡。”稈?骸壩?谷???問芄σ。”季氏瘪x唬骸把ψ曰腹?岳矗??粲謁危?乘溆臚?耍?桃運問舸??!?20]嗍切≯ス?J鞘保?、?⑧都是宋國附庸!洞呵铩芬浴罢弊谥迹钪匾暶。魯成公二年,諸侯在蜀地會盟,由于蔡、許二君乘楚人車而失位,《春秋》于是盟即不書蔡、許之君。君子評論說:“位其不可不慎也乎!蔡、許之君一失其位,不得列于諸侯。況其下乎?”滕、薛自行黜降,甘居附庸地位,所以《春秋》對滕始稱“侯”而后稱“子”,對薛始稱“侯”而后稱“伯”,通過王室或他們自行的貶黜來表現他們的附庸地位。猶如杞用夷禮,《春秋》即以夷狄的稱謂待之一樣。
春秋時,不但一些弱小國家自貶爵號,就是號稱猶秉周禮的魯國,苦于霸主的賦斂,也有甘居附庸國地位的打算。魯襄公二十七年,宋之盟會前,魯正卿季武子以公的名義命魯與會使者叔孫豹曰:“視邾、滕”,即要求把魯降為邾、滕那樣的附庸國。叔孫豹忍受不了這種屈辱,說:“邾、滕,人之私也。我,列國也。何故視之?宋、衛吾匹也。”所以堅決抗命,這才保全了魯的諸侯爵秩,而沒有淪落到“伯子男”一類。綜上可見,在先秦兩漢文獻中,周代諸侯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排列是有序的。公最尊,是“天子三公”和“王者之后”,侯二,伯三,子、男為四、五。天子所封諸侯的爵號一國只有一種。但是天子允許各級諸侯在國內稱公,允許諸侯臣子在安葬其君時稱公。這種“公”,已不是爵稱,而是尊稱。侯主要封在畿外,是王室的藩屏,侯伯為諸侯之長,地位相當于公。不論侯、伯、子、男,一旦擔任天子三公或王朝卿士,就可以稱公,但是這種公稱只限于一身一世,其子孫則恢復本爵之稱。子、男是華夏小國和夷狄之君的爵稱,但是諸侯在服喪時也稱子。周代諸侯五等爵在從西周到春秋的二三百年間也有發展變化,《春秋》、《孟子》所講的三等、四等,應是這一變化的標志。春秋時,政由五伯,列國以實力強弱論大小,所以一些昔曰的列國,如魯、衛、薛、滕等淪落成了中小國家。更有甚者,一些小國為減輕霸主貢賦,或受大國挾持,或主動托庇大國,自甘黜降,居于附庸地位。時王也貶黜了一些微弱國家或甘居附庸地位的國家。凡此種種,在文獻中也表現出了諸侯爵稱無定的現象。但如仔細研究,則不難找出問題的答案。這或許也可以對研究金文中諸侯爵無定稱的現象有所啟發吧!副注:[1]《觀堂集林》卷一[2]傅斯年:《論所謂五等爵》,《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本,中華書局1987年影印本。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第四篇《周代彝銘中無五服五等之制》,《郭沫若全集》歷史編l!督鹞乃鶡o考?五等爵祿》,《金文叢考》,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楊樹達:《古爵名無定稱說》,《積微居小學述林》卷六,中華書局1983年版。[3]《西周春秋金文中的諸侯爵稱》,《歷史研究》l983年第3期。[4]黃懷信《逸周書源流考辨》斷此篇為春秋早期著作。西北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5]金景芳:《釋“二南”、“初吉”、“三?”、“麟止”》,《古文論集》,齊魯書社1981年版,第370頁。[6]原文作“馬三匹”,據王引之《經義述聞》卷一七“馬三匹”條改。[7]見《左傳》莊公二十三年。又《周禮?夏官?司士》曰:“正朝儀之位,辨貴賤之等!
[8]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l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51頁。[9]《左傳》襄公三十一年。[10]見俞正燮《癸巳存稿》卷七,商務印務館l957年版。[11]見李學勤《青銅器與周原遺跡》,《西北大學學報》1981年第2期。[12]《青銅器與周原遺跡》、《西北大學學報》1981年第2期。[13]蘇:《左傳》成公十一年:“蘇忿生以溫為司寇!碑叄骸蹲髠鳌焚夜哪;“畢原酆郇,文之昭也”,杜注:“畢國在長安縣西北!避牵骸蹲髠鳌坊腹陾畈ⅲ骸爸茜軆葒,姬姓,嘗為王朝卿士,今陜西省舊朝邑縣南有芮城,離大荔縣東南五十里,當即古芮國!眲ⅲ骸蹲髠鳌沸辍扒铮瑒⒖倒珌韴笃浮。杜注:“即王季子也,其后食采于劉!币骸蹲髠鳌氛压辏骸傲氯勺,王子朝入于尹!睏畈ⅲ骸耙诮窈幽弦岁!盵14]見閻若璩《四書釋地又續?杞》,《清經解》卷二二。[15]《史記?周本紀》正義。[16]見《左傳》襄公二十七年。[17]畢、芮見前頁注;杜,《漢書?地理志》:“京兆尹杜陵,故杜伯國!痹诮耜兾魑靼矕|南。[18]見《國語?吳語》。[19]參見張亞初、劉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周禮中的三等爵制》,中華書局1986年版。[20]顧棟高《春秋大事表?外諸侯卒葬表》引,《清經解續編》卷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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