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屆倫敦奧運會開幕,中國代表團由足球隊領隊容啟兆率領,進入倫敦主運動場,籃球隊員黃天錫舉旗。
去倫敦之前,中國代表團成員舉行宣誓儀式。
參加1948年奧運會的中國籃球隊合影
1948年7月20日,中國奧運代表團抵達倫敦。此時的倫敦,戰爭創傷尚未痊愈,物資缺乏,物價昂貴,中國代表團只得從國內運去大米、蔬菜、榨菜、腐乳、醬菜等生活必需品。
1948年倫敦第14屆奧運會
舉辦時間:1948年7月29日至8月14日
參賽人數:59個奧委會成員國和地區;4104名運動員(390名女選手,3714名男選手)
賽會設項:17個大項,136個小項
奧運里程碑:本屆奧運會首次通過電視進行了轉播,盡管在英國實際上很少人有自己的電視機。另外,女子賽艇項目首次成為奧運會列項。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百廢待興,戰爭留下的創傷一時難以撫平。二戰期間,倫敦幾乎每天都在遭受納粹德國空軍的轟炸,滿目瘡痍。若在戰爭廢墟上辦奧運會,難度極大,但國際奧委會還是選擇了倫敦。
隨后,倫敦奧組委馬上開始考慮幾千名參賽選手的住宿問題。而在萬里之遙,接到參加奧運會邀請的中國,卻在為幾十名選手的參賽費用焦頭爛額。此時,蔣家王朝尚處于茍延殘喘之際,再加上忙于內戰導致“囊中羞澀”,面對奧運代表團,他們連續第三次(此前為1932年洛杉磯奧運會及1936年柏林奧運會)扎緊了“錢袋子”。
四個月磨到2.5萬美元
1947年初,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接到了倫敦的邀請后,決定于當年10月舉行第七屆全國運動會,以便挑選隊員。此時,內戰似乎壓倒了一切。于是,等到10月,全運會還是沒有舉行。選拔運動員的事情不得不擱淺。說到底,還是被籌錢問題耽誤了。沒有錢,就算把運動員都選拔上,怎么去倫敦呢?
按預算,到倫敦參加奧運會,全團需要15萬美元,當時主管體育工作的王正廷與張伯苓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心理,放下顏面,多次到政府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這項“游說”工作始于2月,止于6月,整整4個月,終于從政府磨到2.5萬美元。為此,當時的國際奧委會委員董守義忙得不亦樂乎,從申請到拿錢,他奔走于各衙門達41次,南京和上海之間跑了25趟。
富商支付足球隊船票
還差10多萬美元,怎么辦?這時,“趁火打劫”的“財神爺”來了。香港有個富商,名叫胡文虎,因為喜歡足球,他自己養著一支足球隊,名為星島隊。他讓兒子胡好找到代表團負責人,主動提出愿意支付足球隊參賽費用,但條件頗為苛刻——必須選拔星島隊12名球員進入國家隊,并參加奧運會比賽。當時,足球隊一共只能報18名球員參賽,這豈不是讓星島隊升格為國家隊嗎?這個要求當即遭到拒絕,胡好則當即表示:要錢,沒有。
王正廷聽說此事后,憑借其在中國體育界的聲望(王正廷為第一個擔任國際奧委會委員的中國人,曾任北洋政府外交部長),致電胡文虎。胡文虎表示,只能支付足球隊出國的船票,前提為讓想借機出國游覽的胡好擔任足球隊顧問。為了錢,王正廷無奈答應了這個要求。
因為經費問題,倫敦奧運會中國代表團的人數大幅縮減,因籃球及足球較有實力,而且也有一定名額,因此其他運動隊的名額盡量縮減。選出來的選手為田徑4人、游泳1人、自行車1人、足球隊18人、籃球隊10人。其中自行車選手何浩華還是旅居荷蘭的華僑,直接從荷蘭到倫敦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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